杨文平: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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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4 16:00:26 【来源:】 点击:
  清真食品是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特需品。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对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清真食品监管包括对清真食品的“食品”自然属性的管理,即对清真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管理,由食品安全相关管理部门来完成;对“清真”社会属性的管理,即对清真食品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事务的管理, 由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完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山西省临汾市的清真食品销售渠道不断扩大,当地的个体经销商、跨省的代理商、清真食品的品种不断增加,而且非穆斯林经销商占大多数,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他们不能经营,而各省的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又不尽相同,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给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不是通过引导教育就能解决的,它直接触及《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引发了民族工作者对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临汾市有少数民族成份28个,少数民族人口1.2万人,其中回族人口8900余人,全市正式登记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94家,主要分布在尧都区、翼城县、曲沃县、侯马市、吉县等8个县市区,从事屠宰6家、加工3家、销售12家、超市清真专柜7家,饭店64家,学校2家,此外在山西师范大学的三个校区设有两个清真食堂和一个清真窗口,在侯马市一中也设有清真食堂。全市有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550余人,他们主要来自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主要经营新疆大盘鸡、兰州拉面、羊肉烧烤等生意。我市正式登记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用户是规范的,主要问题是没经登记的当地的伊利奶制品经销商和外来清真食品代理商。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临汾的清真市场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清真冷库问题。据了解,我市每天清真食品用量近400吨,而本地供应只占10%左右,大量的清真食品是从周边地市和外省拥入,由于清真食品大多是肉制品、奶制品,必须冷藏保管,我市上规模的冷库只有三座,储藏量5000吨,而清真食品储藏就占60%。目前,临汾没有清真冷库,所有外来清真食品都存放在非清真冷库,来自全国各地的60家清真厂家,300多个品种与非清真食品混储,民族部门只能要求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实行物理隔离,由于这些冷库大都采取分块出租的模式,用户多且杂,尽管市民族部门和市伊协不定期的对冷库进行检查,但混储现象在所难免。

  二是代理商问题。目前,临汾所有代理商、总经销商以及销售摊点人员大多是非穆斯林,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当地的代理商,主要销售的是伊利奶制品、有包装的清真肉类,而且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现象严重。一类是外来的代理商,主要是代理销售某一品牌的清真食品,如山东“泽众”、河北大昌等。他们法人代表经销人员大多数是非穆斯林,不具备清真食品的销售资格,如果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这些代理商的清真产品将全部退出临汾市场,这势必影响各族群众的生活,最典型的就是伊利奶制品。

      三是收回、核发清真牌、许可证难问题。清真食品行业大都是个体工商户,流动性大,停业现象比较普遍,因当初发放清真牌无押金、清真牌上无日期,既是停业他们也不愿意交回,特别是青海、甘肃等外来经营用户,因没有约束手段,致使停业后,清真许可证、标志牌收回成了老大难的问题;本次核发清真牌中发现,原清真饭店大多数卫生、食品、防疫、工商等许可证不齐全,而经营者又不愿意补办,民族部门如果严格按《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就不能核发清真牌、许可证,如果不办理清真牌、许可证,穆斯林群众的生活会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清真牌该不该发。

  四是清真食品监管队伍编制落实难问题。目前,执法队伍人员少与庞大的清真食品市场不适应的问题。随着清真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少数民族的维权意识增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着点多面广,相对应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市局民族科只有2人,各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大都是2-3人。特别是县级局不单纯是一项清真食品监管工作,还有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配合当地的中心工作,再加上实行清真食品网格化监管后,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并且是常态化管理,根本适应不了清真食品市场管理需求,急需增加管理人员或成立执法队伍,编制难落实。

  五是各省清真食品法规有相驳之处,监管难问题。《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大多数省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其业主应当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意思是不是回族等少数民族就不能经营清真食品。而《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中规定:非回族等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销售清真食品,不得悬挂、张贴清真标识。意思是只要不悬挂和张贴清真标识,什么民族都可以经销。如果山东的非穆斯林经销商来临汾经营清真食品,只要不挂和张贴清真标识在他们看来就是合法的,而临汾的监管者该如何处理,是一律取缔,还是允许经营。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就清真食品的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深入调研,在既要满足市场需求,又要保证执行《条例》严肃性的基础上,制订出可操作性监管方案,为规范我市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探索经验,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投入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尽快解决清真冷库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清真不清”的问题。在暂时没有清真冷库的情况下,划定清真食品的存储区域,与非清真实行物理隔离。在冷库管理人员中配备1-2名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监督员,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协助对清真食品进行监督。

  二是代理商区别对待。对本地的非穆斯林代理商,原则上只能经营有包装的清真食品,而且要与非清真食品隔离,尤其是伊利奶制品。对外来非穆斯林代理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当地民族宗教局备案,有原地清真商的有关证件,主要是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本地的、外来非穆斯林代理商一律不得悬挂清真标牌,这样即可满足非穆斯林群众的生活需求,也不影响穆斯林群众的民族感情。

  三是鉴于清真牌收回难问题,建议以后制作清真牌时,也要标明有效日期,与清真食品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致,到期作废,不用收回。对本次核发清真许可证、标志牌中卫生、食品、防疫、工商等许可证不齐全的问题,民族宗教部门尽力宣传教育,督促其办理,至少有卫生、食品许可证,才能核发清真许可证、标志牌,以满足穆斯林群众的生活需求。

  四是建议政府加大对清真食品监管队伍的力度,尽快落实清真食品执法队伍的编制和经费问题,以确保清真食品的安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建议出台全国性清真食品管理法规,使清真食品监管人员在既保证《条例》执行的严肃性,又要保证对穆斯林群众清真食品供应的原则下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管。


责任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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