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圣训实录》第三十六章 狩猎、宰牲和可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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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16:13:09 【来源:】 点击:

     
第九节 兔子可以食用

59.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在曼尔•泽海拉尼①,我们惊起了一只兔子,大家跑去追捕,跑得精疲力尽没有捉住。后来,我终于追上,将其逮住。拿回来交给艾布•塔里哈宰了,将胯子和大腿送给穆圣,穆圣接受了。
1、曼尔•泽海拉尼,地名,位于麦加附近。
        
第十节 借助工具捕牲合法,用弹弓或石块投掷动物属于可憎

60.伊本•布莱德传述:伊本•穆安法里看见他的一个伙伴投掷石块,便说:“你不要投掷石块,穆圣曾经厌恶(一说禁止)投掷石块,说:‘用它捕不到猎物,打不败敌人,只会打掉人的牙齿,打瞎人的眼睛。’”后来,伊本•穆安法里又看见那人投掷石块,便对其人说:“我告诉你,穆圣曾经厌恶、禁止投掷石块。可是,我又看见你打飞石。从此以后,我一句话也不跟你说了。”

61.伊本•穆安法里传述:穆圣禁止打飞石,说:“它打不败敌人,捕不到猎物,只会打掉别人牙齿,打瞎别人眼睛。”

62.赛义德•本•朱拜尔①传述:伊本•穆安法里一个亲戚打飞石,便上前制止,并且说:“穆圣禁止打飞石。穆圣曾说:‘它打不败敌人,捕不到猎物,只会打掉别人牙齿,打瞎别人眼睛。’”后来,那又打飞石,伊本•穆安法里说:“我告诉你穆圣禁止,你却又干,我以后绝不跟你说话了。”
  1、赛义德•本•朱拜尔(665-714年),穆圣再传弟子,祖籍阿比西尼亚,出身释奴。曾师从伊本•阿巴斯和伊本•欧麦尔学习圣训和教法,后成为当时库法最权威的学者。
            第十一节 命令善意屠宰,锋利刀刃
63.闪达德•本•宰德传述:有两件事,我从穆圣上牢记在心:穆圣曾说:“安拉命令善待万物。你们行刑时,当以最善的方式处之;你们宰杀时,当以最佳的方式宰之。你们应该锋利自己刀具,减少牲畜痛苦。”
             
第十二节  禁止折磨牲畜

64.希沙姆•本•宰德•本•艾奈斯传述:我陪祖父去哈克姆•本•安优布宅第,突然发现几个人以活鸡为靶子,向其射击。艾奈斯•本•马立克说:“穆圣禁止折磨牲畜而致死①。”
1、在蒙昧时期,阿拉伯半岛有折磨牲畜甚至致死的陋习,穆圣根据伊斯兰教义和道德,主张摈弃此种陋习,以仁慈对待一切生物,不可对其行亏,安拉不喜且会惩罚。倘若食用,应用锋利刀刃断其喉部动脉血管、食道及气管,使之迅速断气,减少痛苦。

65.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们不要将性灵之物作为靶子。”

66.赛义德•本•朱拜尔传述:伊本•欧麦尔途中碰到几个人,正在以活鸡为靶子,相互射击。看见伊本•欧麦尔,这几个人便散去。伊本•欧麦尔说:“谁在这样干?穆圣曾经诅咒过犯这种行为的人。”

67.赛义德•本•朱拜尔传述:伊本•欧麦尔途经几个古莱什青年,以鸟儿为靶子,正在射击,将脱靶之箭给予鸟儿主人。看见伊本•欧麦尔,这几个人便散去。伊本•欧麦尔说:“谁在这样干?安拉诅咒触犯此种行径之人。穆圣确曾诅咒有人将生灵之物作为靶子。”

68.贾比尔•本•阿布杜拉传述:穆圣禁止有人将任何牲畜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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