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圆桌会议上的四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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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13:38:32 【来源:】 点击:

     一、 增进合作共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是我们持久推进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双方互利互惠的现实考量,希望我们秉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行、互利共赢的共建原则,互尊互信、互学互鉴,把“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我们的共同行动和责任。
 
      二、 促进企业合作。企业是经贸交流合作的主体。鼓励企业在基础设施、信息通讯、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企业在金融、物流。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新能源、轻纺、食品加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骨干企业通过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园区化经营等途径,形成上下游产业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合作能力。
      三、 加强人文交流。人文交流有助于夯实相互间交流合作的社会基础。希望我们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积极挖掘“一带一路”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支持鼓励民间开展深层次交往,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等,为深化双边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 建立长效机制。“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引领推动。我们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互访交流、论坛研讨等活动,构建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在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沟通协商,签署合作框架,完善政策措施,发挥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用品展览会这一既有平台作用,共同推动建立长期高校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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