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斋戒的条件、坏斋、补斋应注意的事项及教法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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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16:34:52 【来源:】 点击:
伊历九月被真主指定为斋戒之月,斋戒在伊斯兰教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是每个穆斯林应遵守的主命。正如《古兰经》所言:  “因此,在此月中,人们必须整月斋戒。故谁在斋月,谁就当整月斋戒”。

斋戒的意思是:停止干某些事或放弃干某些事;从教法的角度而言,斋戒意味着在一段时间内即从黎明到日落之间放弃饮食和性交等行为。这就是伊斯兰意义上的斋戒。否认斋戒为主命的人已经走出了伊斯兰教的大门,他已经叛教。毫无原因地放弃斋戒,在教法上是一种犯罪。在有故或疏忽的情况下耽误了斋月的斋戒,应尽快地在其它时间补全。

一、封斋的有效条件: 
 
(1):理智正常的、成年的男女穆斯林。
  
(2):身体健康的、非旅行人员。
  
(3):妇女洁净期(非经期与产期)。 
 
(4):举意。即内心举意为主封斋。 

二、不能封斋和暂远封斋者: 
 
(1):年迈、多病、无力封斋者; 
 
(2):未成年儿童;
  
(3):神志不清者;
  
(4):患病后如果封斋会加剧病情者; 
 
(5):妇女经期、产期、哺乳期。按照教法规定,上述情况除1、2、3、外,其他均在斋月后如数还补。
  

三、非法的坏斋,但日后必须还补,还要罚赎金的情况:  

(1)、在夜间举意封斋月的斋戒后,白天故意地、有选择地在具有情*欲的活人的两便道之一发生了性关系,即使没有射*精,同时,他是成年人,且知道这是犯禁的行为。  
(2)、斋月的白天故意吃喝,即使是吃喝得少。不管吃喝的是滋养品,还是药品都是一样的。在封斋期间吸烟同样要出罚赎,必须出罚赎的原因是满足了烟瘾。 
 
(3)、如果在没有射*精的情况下,触摸或者接吻了妻室,然后误认为自己因触摸已经开了斋戒而去吃喝。

罚赎的具体实物: 
 
(1)、释放一个没有任何缺陷的奴隶,在释放奴隶中穆民不算条件。
  
(2)、没有拥有或者等价能力释放奴隶时,就从月初开始,连续封两月的斋戒;要是从月中开始或者第二天开始,那就得连续封60天的斋戒,这两个月中没有节日和宰牲节后三天,必须连续封斋,但是妇女可以在来例假期间中断斋戒,过后再连着封斋:如果在封完两月斋戒前,能够释放奴隶,那还得释放奴隶。  

(3)、如果因病或者没有能力而无法封斋时,就得给60个穷人管饭,即使在不同的时间内完 成这一义务。管饭至少是两顿:给一个穷人管早点和封斋饭或者两顿早点;也可以给一个穷人管两顿饭60天,因为每天他都要吃饭,所以第二天他等于另一个穷人。  
注意:罚赎是谴责,一次就行,即使是两个斋月所破坏的斋戒。如果罚赎的行为处在两次破坏斋戒的事项中,因重复犯罪就得重新出罚赎。 


四、非法的坏斋,日后只需还补的情况: 
 
(1)、如果做了没有完全满足生殖器欲望的行为,如:接吻或者触摸了,随后射精了,或手淫(自慰)
  
(2)、如果给耳朵中滴了药水,或者在鼻腔中滴了清醒剂。
  
(3)、如果故意呕吐时。
  
(4)、如果给腹部的伤口或者头部的伤口敷了药,药还到了腹部或者脑部时。 
 
(5)、如果吃了没有滋养品的东西时。如咽下了土、石子或者不经烹调就不得食用的东西。 

(6)、如果在忘记的状况下吃东西后,故意开了斋戒,那么必须还补,因含糊而不出罚赎,另一说,必须出罚赎。 
 
(7)、如果是被迫开了斋戒时,即使是通过发生性关系。
  
(8)、把某一物体塞进前后窍,即使是湿指头或者布子或者棉花;在臀部中注射也是一样的。 

(9)、在白天而不是在夜间举意封斋后,故意做了破坏斋戒的事项时,必须还补斋戒。  
(10)、在夜间定居的状况下举意封斋后,斋月的白天又出门了,在出门时吃了东西并故意发生了性关系时,必须还补,因出门的可疑而不出罚赎,即使是他不应该开斋戒。  
(11)、如果故意把烟吸到腹部或者脑部中时,不管是龙涎香还是卫生香或者别的什么香,假设闻了香料,那就是破坏斋戒。

五、  允许开斋,但必须日后还补的情况:
  
(1)、有病:(①、如果成年人担心封斋会加重病情或者延缓痊愈期时,可以开斋,改日得还补。②、如果担心自身封斋会致死或者丧失某一肢体的功能,那就必须开斋。)  
(2)、出门:  在斋月里出门人,黎明前出发可以不封斋。过后必须还补;至于在黎明之后出门,只要早晨封上了斋戒,就不得开斋。
  
(3)、发生了战争:如果成年人确信或者以为发生了战争,担心封斋会导致身体不好,那就在战争前可以开斋。  

(4)、孕妇和喂奶的妇女:如果经公正的可靠的穆斯林大夫的通知或者凭自己的经验,她俩担心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孩子时,就可以开斋,过后理应还补。
  
(5)、从事苦力劳动者:如果苦力劳动者非常口渴或者特别饥饿并担心封斋会一命呜呼时,就可以开斋。但是封斋没有困难之前不得开斋。

六、允许开斋,但日后只需出罚金的情况: 
 
(1)、无法完成斋戒的年老体弱者。据伊本·阿巴斯传述,真主说:“无法封斋的人出罚金,给穷人管饭。”这节经文指的是年龄大的不能够封斋的男女,他们每天给一个穷人管顿饭。  

(2)、患了可以开斋的不治之症。  

(3)、无法履行终生斋戒的诺言,可以开斋,去谋求生计,但要得出罚金。

七、必须开斋(不能斋戒),过后必须还补的情况; 
 
      这是指妇女来例假和生孩子的情况。

      据阿依莎传述,她说,我们女性来了例假时,我们就奉命还补斋戒,而不还补拜功。

      如果白天经血和产血停止了,剩下的时间内,不得吃喝,以完成时间的责任,因为来例假的妇女和产妇流血停止后,都应该封斋。

      有人说,二者不要吃喝是圣行。

八、坏斋戒,必须还补,又不得吃喝的情况: 
 
(1)、如果误认为,天还没有亮而实际已经亮了,在黎明后吃了封斋饭时,因可疑的因素不出罚赎。  

(2)、如果以为太阳落山了,而实际没有落山就开了斋戒。在上述的两种情况下,必须还补斋戒,不得在剩下的时间内吃喝东西尽可能地尊敬时间,消除可疑点。 
 
(3)、如果错误地开了斋时,如把漱口和呛鼻的水咽进腹中。 
 
(4)、如果是被迫开斋戒的。
  
(5)、如果全天没有吃喝.但没有举意封斋时,就因不知道而失去了举意或者失去了斋戒的成立的条件,必须还补。  

在上述的所有情况中的还补都是推迟到斋月后进行。假设推迟到下一个斋月,那么无须因拖延出罚金。

九、不破坏斋戒,却影响斋戒质量的事项:
  
(1)、忘记的情况下,吃了、喝了。 
 
(2)、梦遗不破坏斋戒,因为这不是故意的。
  
(3)、未接触或者接触后而射精。接吻不破坏斋戒。
  
⑷、润肤油和洗大净,即使是内脏感觉到了水的凉爽。
  
(5)、点眼药,即使是在喉咙里感觉到药的味道或者唾液中显现出药的颜色,不管药味道是香的还是不香的都一样。  

(6)、拔火罐。 
 
(7)、非人为地把烟吸入喉咙里,因为这是无法阻止的事情。
  
(8)、路上的灰尘、蚊子、残存在喉咙的药味等都不会破坏斋戒,因为这些都无法提防。 
 
(9)、接吻不破坏斋戒。 
 
(10)、鼻涕由头部流到鼻子,故意用鼻子吸进去或者咽下去都不会破坏斋戒。
  
(11)、如果游了泳或者洗了澡,水钻进耳朵里时,因困难不算破坏斋戒,用柴棍掏耳朵,从耳底掏出耳屎都不会破坏斋戒,即使是多 次的掏耳朵。  

(12)、早晨没有大净不会破坏斋戒,因为整个夜间许可拥抱妻室必将导致黎明后没有大净了。

(13)、如果举意开斋戒,因没有具体行动而没有开斋时,不会破坏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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