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爱情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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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19:14:07 【来源:】 点击: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以来,爱情就是人们追求的永恒主题,那么作为当代穆斯林新青年的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或者说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呢?但在讨论这个论题之前,我想很有必要先澄清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前提吧,那就是“穆斯林到底有没有爱情?”问题很奇怪,但的确存在,而且有很多人对此持否定态度,下面列举其一:

  “信仰虔诚的穆斯林是没有爱情的。因为根据伊斯兰法律,未婚男女是不可以交往的。是先确定婚姻关系,才能开始交往的。有些教法学家认为女性不能单独出门,不能出去工作学习。女性全身都是羞体。出门的时候必须蒙面纱。我想如果连长相都无法知道,应该不会就爱上对方吧。其次伊斯兰禁止男女混杂。如果你去过沙特,就可以发现所有的地方都是男女分开的。所以在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婚姻都是由双方家长安排决定的。” 以下是我的观点:(注:读者们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我的标题已经很明确:“…之我见”)

  1、“信仰虔诚”的人就不能拥有爱情吗?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们这些为爱情而呐喊并执着追求的人,就“不虔诚”了吗?那些极端的教法学家的主张,只能代表他们的一家之言,古兰经并没有说“ 女性全身都是羞体”,“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 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古兰经》24:31)另外,据阿依莎传述,阿布.伯克尔的女儿阿斯玛来到先知的家,身穿一件轻薄的纱外套。先知叫住她,并且对她说:“阿斯玛呀!女孩子到了有月经的年龄,穿衣服就不应当有显露了,除了这里和这里(先知用手指着面部和双手)。”《艾布‧达伍德圣训集》这段圣训明确指出了,穆斯林妇人的手和脸并不是羞体。

  2、“不能出去工作学习”则更是无稽之谈,先说妇女学习的问题,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有知识的人与无知识的人相等吗?惟有理智的人能觉悟。”(39:9)“真主的仆人中,只有学者敬畏他。”(35:28)难道这些经文中所说的人只是特指男人吗?穆圣说:“求知是每个穆斯林的主命,因为真主喜欢有知识的人”。可见,没有任何一段经训把求知的权利专属于男人, 甚至有的圣训,特别强调,求知是女人和男人的权利。有人说,教育一个男人,只是教育了一个人,而教育好一个女人,等于教育好了一个家庭,教育好了一个民族。母亲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科学证明:一个母亲知识水平的高低将会影响到其孩子未来的发展前途。因此,母亲具备高等文化水平相当重要。此外,一个有知识的母亲可以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相反,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自己都很无知,那怎么还能“相夫教子”呢?再说妇女工作的问题,伊斯兰并没有禁止妇女外出工作,在伊斯兰开始传播的穆斯林社会,就有妇女参加战斗、朝觐。在今天,穆斯林妇女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家庭状况,决定是否外出工作。当然,社会分工不同,男女职责不同,女人最大的责任就是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才是最大的成功。

  3、描述男女关系“混杂”一词,是一个外来词,伊斯兰词典中没有,我们的历史传统中没有。也许是从外语中译过来的。其含义不符合穆斯林的情感。也许,更恰当的词是:见面、合作等。总之,伊斯兰并不对这类问题一概而论,而要看其目的。即,所要实现的目标,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的方式,必须注意的条件等。最后,关于像沙特这些所谓的“穆斯林国家”的一些做法,我只想问一句,它们能够代表伊斯兰吗?当今这些懒散、落后的阿拉伯人,凭什么代表伊斯兰???

  4、 “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他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古兰》30:21)从此段经文,可以明确看出,穆斯林是有爱情的,爱情是人的天性是安拉造化的一种迹象。   好了,我们在肯定了“穆斯林是有爱情的”这个前提下,再来进一步讨论,关于“爱情”有人这么说:“时下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爱情是骗出来的,感情是睡出来的。或许这正是热衷于男欢女爱的当代最真实的写照。相比当下浮夸的爱情,我更怀念父辈那种相亲式的交往,更欣赏教门中订婚、聘礼、见证这一系列的形式,因为它来源于信仰,发自于责任,建立于道德,这样的爱情恒久而和谐。于个人,于家庭,于社会皆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的爱情观来自于西方的性开放、性自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当然不能一概而论),爱情只有在一定约束的情况下才能真正长久,才能真正激发彼此的关爱。像风筝一样,没有那根线的牵引,永远无法飞的高而远。”

  我的论点:这种说法是没有信仰的人所谓的“爱情观”,这种糟粕的行径践踏了原本纯洁的爱情,所以我们在探寻一条适合我们穆斯林的“爱情法则”,父辈那种“相亲式”交往,在过去适合,今天这个社会往往很难,因为学习工作的原因,都很少在同一个地方,回家也只是匆匆一面,我想这种方法不失为一种男女青年互相认识的途径,但要深入了解对方,就得另辟蹊径了。关于穆斯林青年男女的交往后文会有论及,那么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穆斯林的爱情观应该是什么样的。自古以来,人们向往的都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一婚终身。所以婚姻在当时应该算是爱情的一个载体,没有婚姻的前提条件,所谓的爱情也只能是不负责任的游戏罢了,那不是真正的爱情。

  那什么是“爱情”,爱情是指人际之间吸引的最强烈形式,是指心理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高级情感。爱情是男女间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倾慕,渴求发展亲密关系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侶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由此可见,爱情的建立是在一定的条件和基础之上的。

一、穆斯林的爱情以信仰为基础,以婚姻为目的。

  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也是她们的衣服”。(2:187)伊斯兰鼓励、命令夫妻之间应当互相敬重,互相喜悦、爱慕,并把这种爱上升为一种功修,一种服从安拉的标志。同样,安拉的使者说:“信仰最完美的信士是品德最好的人,你们中最优秀的人就是善待妻室的人。”—《铁密兹圣训集》

  所以,信仰之上的爱情,更牢固,更纯熟。我们常说:有情饮水饱。其实从哲学角度看,人的本质需求是很少的。那么我们幸福究竟来自于哪里呢?无疑是让我们内心满足的精神财富了。因此,如果信仰上有缺失,那即使有了爱情之塔也终会坍塌。相反,如果两个对信仰有足够认识,并且辅以践行的人相爱了,他们的爱情会像蜜一样,越品味越甘甜。那么建立在信仰之上的爱情无疑是负责任的,必然是以婚姻为目的的。当我们欲了解一个人时,首先最吸引我们的是对方的信仰和人品,如果有一定的好感,再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其性格脾气、为人处事,是否志趣相投而进一步加深好感,直到这种感觉持续“升温”,发现已经有点喜欢对方了,觉得他\她就是安拉前定给自己的另一半,决心要与他\她一起奋斗、同甘共苦,心连心、手牵手、肩并肩,俩人以“为主道奋斗”为共同理想而最终走到了一起……这就是我们“穆斯林的爱情”,纯洁、珍贵,清廉、高尚,没有欺骗,只有真诚;没有邪恶,只有善良;或许不够轰轰烈烈,但确是最美的、最真的。

二、穆斯林的婚姻以爱情为前提,以信仰为保障,二者缺一不可。

  1、只有信仰没有爱情的婚姻可靠吗?
  穆圣教导我们,“一般人选择妻子,不外乎四种:财产、门第、姿色和宗教;你应该找有教门的对象,这是两世的幸福。” 有人把这段圣训理解为:“选择有教门的对方,就得到了一切的幸福。如果他喜欢你,他会疼你,爱你。如果他不喜欢你,他也不会伤害你。因为同是害怕安拉之人。”那么试问,这样的婚姻幸福吗?他根本就不喜欢你,只是因为害怕安拉的惩罚而不敢伤害你,你说这样的人,算是信仰好的人吗?因为他根本就不诚实,一直在欺骗对方,说到底也是一种自私,为了自己其实是在无形地伤害着对方,勉强地维持着这段婚姻的关系而已。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这段圣训,穆圣强调的是信仰的重要性,但并不是说,只要有信仰,两个人可以毫无条件的结合在一起,即使彼此根本不喜欢。罕萨尼·宾图·黑达米说:“我的父亲把我嫁给了他的侄子。但我不情愿。我就去向安拉的使者诉苦。他对我说:‘你去执行你父亲的命令吧!’我说:‘可是我不情愿他的安排。’他说:“那么你去吧!他无权决定你的婚姻,你可以嫁给你喜欢的人。’”(《布哈里圣训实录》)

  难道这段圣训不是很好的说明吗?所以我的观点是:强烈反对建立在信仰之上的“无爱婚姻”。真正幸福的婚姻,不光要建立在双方的道德与责任之上,而且需要爱情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一种维持,而不是幸福的延续。2、先结婚,后恋爱,可行吗?

  有人认为“爱情,不一定非得是双方结婚之前要有的一个情感过度期。而且建立在爱情上的婚姻都不会保持太久,因为结婚之后立马没有新鲜感,甚至是责任感。所以我们穆斯林也可以有爱情,但这个爱情不是婚前过度期,而是婚后维持家庭保障社会安定的一个高尚使命。信仰真主之人,尤其是女孩子,不要盼望婚前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那是属于非穆斯林的。”

  对此观点,我不赞同,如果爱情只是男女之间的新鲜感,那无论如何它也是不会持久的,即使是“婚后”才开始的爱情,也不会变得持久,因为迟早有一天也同样会失去新鲜感。所以,我认为,经不起时间考验的爱情并不是爱情,只是两性间的互相吸引而已。关于结婚后失去责任感,这点我也不同意,假设一个原本就是没有责任感的人,能指望他在结婚后就立刻变得有责任感吗?相反,如果是一个有负责感的人,他婚前婚后同样会负责到底的。穆斯林为什么在婚前就不能有爱情呢?假如在婚前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在婚后又没有培养出感情,那怎么办?一定要靠前面所说的用信仰去“维持”这段婚姻吗?所以,穆斯林在婚前应该有爱情,女孩子更应该有爱情,爱情不只是一种爱慕的情感,也是一种负责任的婚前“了解期”,婚姻是一种责任,爱情更是一种态度,那个志同道合的他\她需要用心发掘、需要悉心了解,爱需要寻觅、爱需要等待、爱亦需要选择、爱更需要智慧。

三、穆斯林婚前“恋爱”的是与非

  既然结婚之后再培养爱情的方式不可行,或者说是不保险,那么我们该以何种方式在婚前正确交往和“恋爱”呢?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即在双方的关系没有确定下来之前,谈恋爱不是会涉及到违背了教律吗?即非近亲关系的男女不能单独相处。如果真要结婚前谈恋爱,那么这个问题要怎样解决呢?

  1、我认为,“找对象”与“谈恋爱”是两个概念,前者是双方关系没有确立前的“互相了解”,后者则是确立关系后的“感情交流”,我们穆斯林的爱情是与婚姻相联系的,上述所指关系就是指婚姻关系。婚姻基础之上的爱情当然无可厚非。

  2、关于教法规定:非近亲关系的男女不能单独相处,我是这么理解的,即在没有任何人陪同的情况下,男女二人独处(只有俩人,四下无人),或称幽会。这种行为是无人监视、秘密进行的,所以教法予以禁止,原因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名誉和贞洁,因为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在恶魔的教唆下容易出问题,相反,如果女孩有亲友陪同,或是两人在公众场合(如公园、广场、咖啡厅等)的见面交流并不会有所顾忌吧。在今天这个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完全可以有多种的交流方式,如网络手机等,我们完全可以在坚持信仰原则的条件下,合法合理的交流沟通啊。选择大于努力,不了解就选择,往往会错爱,我是这么认为的。

  3、在我们所处的这样一个非穆斯林的国度,穆斯林男女青年本来就分散,能碰上有共同信仰的人都不容易了,如果再附加种种苛刻条件的话,教条地理解教法,那我们穆斯林青年男女还怎么交往,怎么了解,怎么结婚。教法是灵活的,只要不违背经训的基本精神,在不同的环境下是应该变通的。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不对的地方,祈求安拉饶恕。

 

  结束语:穆斯林的爱情—最纯最美最久的爱情

  有人曾设想这样一个镜头,当你洞房花烛夜,你是否有勇气并真诚地拉着你妻子的手说:“你是我第一个触摸的女人”?如果你是女性,你又是否有勇气并真诚的对拉着你的手的男人说:“你是第一个触摸的男人”?如果都有,再甜美的山盟海誓在这两句简单朴实的语言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那将是你们神圣婚约的一种什么样的镇静剂啊!

  在今生,我们彼此依恋、相濡以沫,一起经受考验和享受安拉的恩典;在后世,我们带着安拉的喜悦同住乐园,长相厮守。穆斯林的这份爱情,就是这般强大,他不是“爱你一辈子”也不是“一生一世只守护你”,而是“爱你今生后世,永不分离!”。

  肤浅的爱情与信仰失去了联系,真正的爱情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所以爱情和信仰是紧密相联的,信仰是爱情的基础,爱情是信仰的一部分。穆斯林的爱情是在信仰基础之上的高贵爱情、是最圣洁的爱情。“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是一种情感,爱更是一种使命;爱是一种动力,爱更是一种信仰,它把两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为一个共同的目标相扶相持、患难与同、不离不弃,通过互助互补,最终完成各自的人生使命。 (
李得钢 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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