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
张维真,回族,甘肃临夏人。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1963年生于甘肃临夏(河州)。 1982—1985年,在临夏外国语学校(原中阿学校)学习。 1986—1992年,学习于巴基斯坦国际伊大阿拉伯语言文学系。 1993—2004年,相继任教于甘肃临夏外国语校、广河外语职业学校等。 2004—2010年任纳家营伊斯兰文化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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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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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1 17:30:16 【来源:微信】 点击:
 

 论“摆出来”

瀚歌

 

友人发给我书剑兄弟的文章《名与实》,乃是针对我的文章《术语反思》,仔细看过,还是印证了我之前所说的那句:字面主义无法做到就事论事。

 

书剑的这篇文章,就如他自己总结的,如果要解决术语之争,最好是把双方的观点一一摆出来,就知道谁是谁非了。但问题是,是摆双方的“优点”和“缺点”呢,还是只摆双方的“缺点”,一如书剑兄弟不厌其烦地列出的苏菲的“缺点”而只字不提他们的“优点”?

 

如果书剑真的是要论证“名与实”的真正关系,“苏菲”、“萨拉菲”等术语与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就应该客观公正,尊重事实,既指出苏菲的“非”(这方面是他这篇文章的重点内容),也指出他们的“是”(这方面他只字不提);既指出萨拉菲的“是”(这方面书剑所写的比重与苏菲的“非”旗鼓相当),也指出萨拉菲的“非”(这方面书剑通篇歌颂,也只字不提他们的“非”),但书剑没有做到这一点,他除了罗列苏菲的“缺点”,就是罗列萨拉菲的“优点”。这就是他所说的,把双方的“观点”摆出来,以为这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但是,这种光摆自己优点,光摆对方缺点的做法,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站在苏菲立场来跟书剑兄弟商榷的。我只是在探讨什么是客观公正的方法,什么又不是。不管苏菲,还是萨拉菲,离开了客观公正,就没有资格自诩苏菲或萨拉菲。

 

对于书剑兄弟所列苏菲的“非”,我并不否认,这方面,不要说是书剑这样旗帜鲜明的萨拉菲,就是一些旗帜鲜明的苏菲也不客气地指出他们时代里一些苏菲的异端邪说,如伊玛目安萨里、伊玛目拉巴尼等,只是书剑除了罗列苏菲的“罪名”,只字不提他们的“贡献”,而且也根本没有区别对待苏菲内部的不同派别,不同观点和不同实践。因此,书剑的文章只能称作“批判”,而不是探讨。

 

至于书剑所列萨拉菲的“是”或“优点”,也没有必要去质疑,因为这些都是事实,毋庸讳言。不过有三点,与书剑兄弟商榷:

 

一、把伊玛目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列入萨拉菲的行列似觉不妥,一是伊玛目艾哈迈德是四大伊玛目之一,属于先贤(萨拉福),而与后来产生的术语“萨拉菲”扯在一起有些牵强;二是一些体制内的学者在写所谓“激进主义”或“原教旨主义”时,把伊玛目艾哈迈德称作“激进主义”的鼻祖。而我们把他列入萨拉菲,是否附和了他们的观点?如果因为伊玛目艾哈迈德跟随先知、圣门弟子而需要这样称呼,那么其他三位伊玛目呢?是否把他们都要称作“萨拉菲”?

 

二、把伊玛目伊本·泰米叶、伊玛目伊本·古达玛等列入萨拉菲,来证明萨拉菲的“是”或“优点”,并不十分客观,因为这些伊玛目们的渊博、包容、就事论事,与书剑所张扬的字面主义、本本主义格格不入。如果把这些伊玛目们的观点都“摆出来”,是对狭隘的字面主义的反证,而不是支持。

 

三、既然是把双方的“观点”摆出来,就应该把苏菲主流认可的观点摆出来,而不是罗列他们的“缺点”和“罪过”,因为他们中的主流也批判这些“缺点”和“罪过”。如果书剑罗列的不是“观点”,而是“缺点”和“异端”,就应该在罗列苏菲“异端”的同时,把一些萨拉菲的“异端”也罗列出来,如忽略宗旨的字面主义,忽略精神的本本主义,数十年纠缠一些细节,科学常识方面所犯低级错误,等等。

 

先贤以及他们的风格,是每个穆斯林都仰慕并效法的,而追随他们的人或声称追随他们的人,与他们本身不能划等号。这就是“萨拉福”与“萨拉菲”的区别。

 

谁是先贤,先贤与后来蜕变为教条主义、字面主义的人之间有什么区别,是我的文章《什么是先贤的风格?》所涉及的内容,不再赘述。

 

从书剑兄弟所说“摆出来”,以及他自己对“摆出来”的实践来看,我们与先贤及其风格,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愿我们都能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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