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8年统一入斋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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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14:39:36 【来源:青海省伊协】 点击:

关于2018年度统一入斋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伊协、省伊协会长、副会长,重点清真寺阿訇:

      2017年在省民宗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全省实现了统一开斋,深受全省广大穆斯林同胞的欢迎和称赞。为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4月27日,省伊协召开了2018年度第一次会长扩大会议,会上研究讨论了有关封斋时间问题,现将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2018年底“莱麦丹”斋月的观月、入斋时间确定必须以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为准绳、以科学为依据,准确确定入斋时间,切实维护全省穆斯林教界的团结、统一。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入斋与开斋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观月研判小组。

组长:马长庆(全面负责)

副组长:马成贵(负责海北)  韩卓辉(负责海东)  马跃祥(负责西宁)  金镖(负责海西)  马文忠(负责海南)  马建忠(负责黄南)

成员:马贵全  冶福财 马千文 马宗武  马力  马成明  冶玉良  张德才  李靖邻  马生明  马有福  王福林  马占军  王有布  马宝成  冶军  冶占福  张进海  安发福

工作职责:分布负责各地开展观月活动:按照公历、伊历、农历相关知识以及教法规定,确定观月日期及入斋时间,及时综合分析研判报月信息,公布时间。

三、观月及入斋时间

2018年5月15日(农历四月初一、伊历8月29)为教法规定寻月日,请各地伊协组织看月。根据科研部门提供的数据,5月15日19时48分朔,原则上15日看不到新月。西宁可见新月为5月16日日没20时14分,新月高度为8度48角分,全国大部分地区均可观到。根据教法规定,并结合合朔时间,公历5月17日(农历四月初三)应为2018年“莱麦丹”斋月第一天。

四、几点要求

1、为了促进全省伊斯兰教界团结稳定,各市、州伊协全力配合省伊副会长组织重点清真寺开展观月活动。观月人数须在3人以上,所选人员品德高尚、为人诚实,且懂得伊历、公历、农历等历法的关系和演算以及基本天文(观月)知识。西宁地区由省伊协统一安排。

2、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信等技术,加强与中国伊协联系,及时关注、掌握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观月情况。

3、各地将可靠的观月情况第一时间报省观月研判小组,由小组分析研判,依据教义教规确定入斋时间,并由省伊协通知各市、州伊协,各市、州伊协通知各县、区和各清真寺及广大穆斯林群众。

4、各州、市伊协积极做好斋月教务指导和宣传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教育引导清真寺教长对统一入斋重大意义的认识。对私自确定入斋时间的清真寺阿訇、管委主任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社会和谐稳定及教派之间、穆斯林群众之间的团结造成影响的,宗教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联络员:马维宗  13997169258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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