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诠经"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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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07:06:49 【来源:中国伊协】 点击:


一、“以儒诠经”是明清穆斯林学者的自我觉醒

伊斯兰教自唐朝传入中国,在中国的传承和解读都是“家传心授”的模式,这种模式较为保守。在元朝,穆斯林的社会地位较高,其中有许多人入仕从政,如“回回司天监”“回回国子监学”“广惠司”等。东来的穆斯林把当时伊斯兰世界的天文、历算、医药、建筑等传入中国,并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没有把《古兰经》翻译成汉文,也没有用汉文阐扬伊斯兰教教义的著作,伊斯兰教的传承模式并未发生大的变化。

明清时期,伊斯兰教在传承过程中表现出主动、积极的特征,涌现出一批穆斯林知识分子,他们开始“阐正教于中华”的自我觉醒,树立“慨然以发明正道为己任”的责任感,并主动融入和借鉴本土儒家文化,更好更直接地解读伊斯兰教的教义和理念。这些穆斯林学者便是王岱舆、张中、伍遵契、刘智、马注、马德新、马联元等。而王岱舆、刘智、马注、马德新被认为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称为“四大译著家。”

王岱舆说:“夫清真教道,指迷归正,劝人作善,止人为非,乃人道当然。无此,则人道为不备。予既真知正学而不言,是为隐匿斯道。即作书言之,而不能恺切诚恳,犹无言也。”


刘智说:“天方之经,析理甚精,但恨未能汉译之,俾其广昭于斯土也。”“经则天方之经,理乃天下之理。” 刘智励志要用汉语阐释解读天方的学问,一是要天下人都知道天方之经;二是要让天下人知晓其意。他说:“予孳孳之意不息,笃志阐天方之学以晓中人。”

马注曾大加称赞王岱舆著书立说,他说:“岱舆王先生奋起吴俗,惧道不彰,著为《真诠》一集,可谓清夜鸣钟,唤醒醉梦,苦药针砭,救济沉疴。”他在《清真指南》中说:“辟邪说,正人心,承先圣先贤之教,以禁夫天下万世之从异端而不知害者。不知害,则叛道远矣”。

二、“以儒诠经”是用中国的语言文字来解读传承伊斯兰教

明朝之前几乎没有《古兰经》的翻译内容,其中一个原因穆斯林担心把伊斯兰教经典翻译成汉文会影响教义教理的纯正。这种思想甚至到了明朝后期依然存在,有人不主张用汉文翻译经典,因为这样能使“经不杂”,避免有损教义的纯正。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李光缙在《重修清净寺碑记》中道:“余按净教之经,默德那国王谟罕蓦所著,与禅经并来西域,均非中国圣人之书。但禅经译而便于读,故至今学士谭之;而净教之经,未重汉译,是以不甚盛行于世。”又道“禅经译而经杂,净经不译而经不杂”。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教内人士因有语言限制不明其理,不探究竟,不做解释,只对基本的个人功修了解一二。教外人士只知道穆斯林一日五次礼拜,七日一次聚礼,一年一次斋戒等。而对伊斯兰教的精神内涵无法了解,继而出现许多不解和误会。

伊斯兰教经学大师王岱舆是中国伊斯兰史上较早用汉语著述伊斯兰教义的人。曾有人问王岱舆:“凡以一‘哈他’(错讹)文字,杂于清真,真主之慈即止,而罚且随之。若以‘哈他’文字注释正教之经旨,岂不大悖乎?”王岱舆用六大理由来解释和说服用汉语解读伊斯兰教。一是天经共降一百一十四部,理虽一贯,文字不同;二是有教道殊,而文字一者,有教道与文字俱殊者,如天方国文字一也,而有七十余教,除清真之外,尽属“哈他”,足见“哈他”不在文字而在道理;三是真主会准承各种语言文字的祈祷,用东土语言祈祷真主,没有不准承的道理;四是迷恋尘世之荣华是一切“哈他”之首,如果 “哈他”在汉地汉人,西域定无一人迷恋尘世之荣华;五是我们读西域经典,必须用汉语翻译,如果我们禁止别人,首先应该自禁;六是我们在讲解教义过程中不可用汉语,若用了,不但无功反而有过,这是没有道理的。

用汉语翻译、著述伊斯兰教义的这种方法,掀起了中国伊斯兰历史上的一次文化运动。这次文化运动持续到了咸丰、同治年间,期间出现了一大批杰出的伊斯兰教学者,并留下了宝贵的汉文译著:王岱舆的《清真大学》《正教真诠》《希真正答》,张中的《归真总义》,伍遵契的《归真要道》《修真蒙引》,刘智的《天方典礼》《天方性理》《天方至圣实录》,马注的《清真指南》,蓝煦的《天方正学》,马德新的《宝命真经直解》《四典要会》《大化总归》《性命宗旨》《天理命运说》等。

三、“以儒诠经”是伊斯兰教与中国本土文化交流交融的产物

“以儒诠经”在中国伊斯兰教本土化过程中最具特色的是,用开放包容的姿态吸纳本土主流文化来解读诠释伊斯兰教教义教理。在笔者看来这种方式方法有三大特点:一是伊斯兰文化和本土主流文化开展交流对话,拉近了两种文化之间的距离。二是人们对主流文化理念有了一定的认知基础,所以用主流文化的理念来解读伊斯兰教会使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三是用已有的文化理念解释另一种新的文化理念,会消除对新文化的排斥和误读。

在“以儒诠经”的文化运动中,穆斯林学者借用儒、释、道的文化概念和范畴对伊斯兰教义教理进行解读诠释。值得注意的是,“以儒诠经”并不是把伊斯兰教教义和儒、释、道的某些观点混为一谈,更不是把伊斯兰教教义全盘儒化等,而是积极主动地走上伊斯兰教本土化的道路。“伊斯兰教的本土化,首先不应该违背伊斯兰教的基本立场、观点与宗旨,其次才是在应对和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中有所发展和创新,并通过中国化的语言和方式表达出来。”

王岱舆在解读阐释伊斯兰教信仰基础过程中,大量应用了儒、释、道的一些概念,例如元始、真一、真慈、普赐、真忠、至孝、五常、参悟、今世、后世、前定。在探究世界万物的总根源方面,刘智认为,“太极”“无极”,“道”之前的“无称”才是世界万物的根源所在。在论及人伦关系时,刘智提出了自己的一套“五典”之说,所谓五典就是“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个方面的伦理关系。儒家以“君臣”为首建立了伦理关系的顺序。刘智以经、训为据,分别以夫妇、父子、君臣、兄弟、朋友建立了伊斯兰教的伦理顺序。他说:“有天地而后万物生,有男女而后人类出,故夫妇为人道之首也”“父子者,尊卑之所由生也,父子定,则乡而长幼,国而君臣,由是而皆定矣。故圣人教人明尊卑自父子始。”马注把儒家的“明明德”的说法,与伊斯兰教的“伊玛尼”说衔接起来,认为“明明德”就是“培养伊玛尼”。他说:“儒经谓‘在明明德’四字,上明字是功夫,下明字是本有。譬若钻木取火,火具木中;磨镜求光,光生镜内,钻磨是功夫,火光乃本有,不钻不磨则不可得矣。此论言是木皆可取火,是铁皆可求光……若夫伊玛尼之在人,若火之在火石,接以煤铁,则本体之火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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