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伊本·盖伊姆经注、法学汇集
在前一节我们说到伊本·盖伊姆没有经注方面的专著,作为法学家的他也没有法学方面的专著,于是一些学者义无反顾地担当了汇集工作,通过他们的努力,伊本·盖伊姆在经注和法学方面的著作分别问世。
一、经注汇集
经注汇集方面,伊本·盖伊姆有三部著作问世,它们是:
(一)《盖伊姆经注》。由谢赫穆罕默德·奥维斯·纳达维汇集,把他所发现的伊本·盖伊姆著述过的古兰经注收集成一本。此项工作得到大学者苏莱曼·纳达维和阿卜杜·哈仪·哈桑尼的鼓励。这一工作值得肯定,但是没有做完。
(二)《经注集锦》。由谢赫叶斯里·赛义德·穆罕默德汇集,初版5卷。再版时发行者要求我审定,我欣然接受这一要求,因为我把它作为已经启动的“伊本·盖伊姆思想遗产导读”系列的一部分。我对这部著作所做的工作如下:1、把经注内容与其他内容分开,只保留经注内容。2、由于这是由多个著作中汇集的,部分古兰经节文的注解不免重复,有时候重复达四次之多,因此只保留更恰当的注解。3、原本中对古兰经节文的次序未予重视,我就按次序加以排列。4、对初版中撰写方式不一致的内容作了修改,使之趋于一致。5、对100多处内容作了补充,并增加了一些其他内容。润色后的版本是3卷。
(三)《经注之光》。由谢赫哈姆德·阿里·哈姆德·萨利西从伊玛目伊本·盖伊姆的各种著作汇集而成,有6卷。它的方式与《经注集锦》的初版相差无几,也像《经注集锦》初版一样未予考订。
二、法学汇集
法学汇集方面,出现了两部著作:
(一)《伊本·盖伊姆法学导读》。这部著作由谢赫伯克尔·艾布·宰德完成,其目的是指出伊本·盖伊姆已版的著作中出现法学研究的具体位置。倘若有人想研究一个问题,就可以参考这个《导读》,其中有涉及这个问题的书名、卷次和页码。如果这个问题见于多个著作,就一一注明这些书中的具体位置。
《导读》的作者依照了《渴求者储备》一书的章节次序,研究者可以迅速找到自己所要找的内容。作者列出这本导读所参考的书籍的书目、版次以及页码总数。在记述法学研究主题目录的同时,也记述了法源学、法源学规则、法学规则、法学分歧等问题所参考的文献资料。本书的目标已然实现。
然而,妨碍人们受益的是,研究者必须拥有伊本·盖伊姆的这些著作,而且必须是作者所参考的这些版次。这对许多人来说不易做到。
(二)《法学大全》。由《经注集锦》的汇集者谢赫叶斯里·赛义德·穆罕默德收集而成,有7卷。这一工作难能可贵。但它的方式与《经注集锦》一样,掺入了一些不属法学范围的内容。比如,以《水篇》为题,有以下内容:
“水是生命之源,饮料之首,世界赖以生存的基石之一,而且是世界的原本成分。穹苍由水蒸气所造,大地由水泡沫所造,真主从水创造了所有万物。水新鲜、凉爽,驱除炎热,保护身体的湿度,恢复身体中蒸发的水分,并且使食物湿润,顺利进入血管。水的质量可以由10种途径得知……”并且记述了这10种途径,之后说:
“具备这些属性的水只存在于四条河:尼罗河、幼发拉底河、西洪河、基洪河。《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记载,艾布·胡莱勒(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西洪河、基洪河、尼罗河、幼发拉底河都源自乐园的河流。’水的活性可以由三种方法得知……”并记述了这些方法。然后长篇大论谈及凉水及其好处、源自矿物的水和温水。之后说:
“不能使用太阳晒热的水这一说法中,没有一段可靠的圣训或圣门弟子的主张,古代医学家并不忌讳使用它,也不认为使用它是一种缺点。热水可融化肾的脂肪。”[ 《法学大全》,卷1,第65页。]
这是《水篇》中的一些内容,我觉得应该加以提炼,把与法学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内容删去,只留下这句:“不能使用太阳晒热的水这一说法中,没有一段可靠的圣训或圣门弟子的主张。”
在《施舍的优越》中谈及相关的圣训,吝惜与吝啬的区别,慷慨的定义,用好几页说到慷慨的两种类型等与法学无关的内容。[ 同上,卷3,第10页。]
我认为,谢赫叶斯里没有借鉴谢赫伯克尔·艾布·宰德所付出的努力,否则他的这部著作一定成熟稳健,除了法学款项,不去涉及其他内容,而且充其量4卷也就足够了。尽管这样,这部著作还能解决问题,只不过读者需要一点耐心,去寻找自己需要的主题。
第五节 伊本·盖伊姆名言摘选
在这一节里,我们为读者摘选伊玛目伊本·盖伊姆的部分名言,它们闪烁着作者的修辞和智慧之光。
受益于古兰经
如果你想受益于古兰经,你就聚精会神地诵读它、聆听它,就像亲自接受真主的对话那样身临其境。古兰经其实是真主与你的对话,只不过通过使者之口传达而已。
被接受的礼拜
被接受的礼拜和工作是,一个人的礼拜与真主的属性完全吻合。当礼拜适合真主的伟大和庄严时,礼拜必然被真主接纳。
两种站立
一个人在真主面前的站立有两种:其一是礼拜中的站立;其二是复生日的站立。谁全美了第一种站立,那么第二种站立对他易如反掌;谁轻视了第一种站立,没有完成它的要求,那么第二种站立对他异常艰难。
规避者
规避认主独一的人是以物配主的人,不管他承认与否;规避圣行的人是异端分子,不管他承认与否;不喜爱真主、不记念真主的人是形象崇拜者,不管他承认与否。
罪恶之源
罪恶之源有三个:其一、骄傲。它使伊比利斯沦为不信者。其二、贪婪。它把阿丹赶出乐园。其三、嫉妒。它怂恿阿丹的一个儿子杀了自己的兄弟。谁避免了这三种属性,谁就避免了恶。不信真主产生于骄傲;犯罪产生于贪婪;暴虐、不义产生于嫉妒。
匪徒
坏学者用语言召唤人们进天堂,而用行为召唤人们进火狱。每当他们对人们说:“快来呀!”他们的行为就说:“不要听他们的。假如他们说得对,他们就会以身作则。”这些人貌似导师,其实是匪徒。
人与目标
你追求今世,而今世昙花一现;你忽略后世,而后世不请自来。
谨防另一边
如果真主和使者在一边,那么你要谨防呆在另一边。否则你会走向违抗真主和使者。你呆在另一边,其结果必然是违抗。
两个问题
将来一个人站在真主面前时,要被问到两个问题:你们当时崇拜什么?你们当时怎样响应使者的?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认识上、态度上、行动上落实“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认识上、态度上、行动上落实“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这些名言选自《伊玛目伊本·盖伊姆演讲集》。由萨利赫·艾哈迈德·沙米汇集,伊斯兰书局出版。]
第五节 伊本·哈兹姆、安萨里对伊本·盖伊姆的影响
伊玛目伊本·盖伊姆阅读之广,由他的学术成果可以证明。他的学术成果是他博览群书的结晶。谢赫伯克尔·艾布·宰德对伊本·盖伊姆已版的著作中提到的书名作了统计,一共是569部。这是伊本·盖伊姆所阅读、参考过的书籍,是他图书馆中藏书的一部分。传记学者一致提到伊本·盖伊姆的藏书非常丰富。
如果说伊本·盖伊姆以“伊本·泰米叶的学生”而著称,伊本·泰米叶直接影响了他的学术倾向,那么另外一些学者也对伊本·盖伊姆产生过影响,只不过其影响不及伊本·泰米叶。我们只记述两位大师级的伊斯兰学者,他们是伊玛目伊本·哈兹姆(愿主慈之)[ 伊本·哈兹姆(994—1064),安达鲁西亚著名法学家、圣训学家、哲学家、文学家。扎西里亚派(表义派)代表人物。与安萨里、伊本·泰米叶、伊本·盖伊姆一样,属于百科式的学者和大师。对许多信仰问题、教法问题、历史问题有着精辟的见解,其文学作品文字优美,寓意深刻,堪称佳作。但他受表义派法学观点影响,对一些问题的字面理解限制了他的视野。——译者注]和伊玛目安萨里(愿主慈之)[ 艾布·哈米德·安萨里(1058—1111),著名法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被誉为“伊历五世纪的维新家”。其百科式的代表作《圣学复苏》对穆斯林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古兰经和圣训。因写出《哲学家的矛盾》,反驳希腊哲学以及受它影响的穆斯林哲学家而名声大振,被称为“伊斯兰的权威”。晚年对苏菲情有独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致力于对圣训的研究,据说怀抱《布哈里圣训集》归真。参阅萨利赫·艾哈迈德·沙米著、张维真译《安萨里传》,华文出版社,2017年8月第1版。——译者注]。
伊本·哈兹姆的影响
伊玛目伊本·哈兹姆在法源学方面有一部著作,叫做《法源精解》,伊玛目伊本·盖伊姆也有一部法源学方面的著作,书名是《演绎家的资历》。如果读过《法源精解》,并对此书不乏了解,那么在读《演绎家的资历》时,一定会想起《法源精解》。《演绎家的资历》中提到的大部分章节,在《法源精解》中早已存在。举例如下:
一、以判例著称的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中的穆夫提[ 穆夫提,原意是推出判例的人。一些资料翻译为“教典说明官”。指有资格根据伊斯兰的立法依据,对某些问题、特别是新问题提出教法判断的人,无论属于体制还是民间。——译者注],各地的穆夫提。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问题的内容,伊本·盖伊姆完全照搬了伊本·哈兹姆的文字。
二、动机对契约、功课的影响。
三、论防微杜渐。
四、论维持固有律例。
五、论唯美。
六、论个人见解。
七、论类比。
八、论因袭。
九、论演绎。等等。
两本书的研究课题大部分一致,而且伊本·盖伊姆的主张与伊本·哈兹姆的大多数主张吻合,倒不是盲从伊本·哈兹姆,而是认为他的证据可信。两位伊玛目在法源学中的主要课题毫无二致,只不过伊玛目伊本·哈兹姆时间上捷足先登而已。比如,个人见解、类比、因袭、演绎、动机的影响等问题上,两位伊玛目的观点如出一辙。伊本·盖伊姆没有提出任何与伊本·哈兹姆不同的观点,而是遵循了伊本·哈兹姆的方法,以证据为准。
伊本·哈兹姆对伊本·盖伊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课题的选择、对它们的探讨方式、特别是关于类比的研究等。两位伊玛目所引用的证据、所采取的叙述方法都十分相似。伊本·盖伊姆无疑受益于伊本·哈兹姆及其著作《法源精解》。求主慈悯二位伊玛目,回赐他们为穆斯林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