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萍:尊重群众宗教信仰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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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03:34:17 【来源:《中国宗教》】 点击:

编者按: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研究员沈桂萍在《中国宗教》发表署名文章,题为“尊重群众宗教信仰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力量”,全文内容如下:

在2021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总结我国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一、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政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一贯主张。中国共产党人自从走上中国政治舞台,就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思考中国宗教问题,探索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比如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允许各种宗教存在……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的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予保护。信教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和歧视。”[1]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信教群众的最基本态度。

再如,1951年毛泽东接见西藏致敬代表时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和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2]1957年周恩来在全国人大民族工作会议上也强调:“我们的宗教信仰是自由的。在中国存在有宗教信仰的人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是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这两类人应该彼此相处得很好……不信仰宗教的人应当尊重信仰宗教的人,信仰宗教的人也应当尊重不信仰宗教的人。不信仰宗教的人和信仰宗教的人都可以合作。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可以合作。”[3]这些讲话奠定了我们党在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中对群众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的政策。”[4] 

19号文件指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文件指出,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允许强迫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绝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可以说,19号文件阐述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精神:一方面尊重和保护每个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这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宗教信仰自由”精神,在之后的《宪法》和各项法制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

以此为基础,2001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包括尊重和保护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权利,也包括政府对宗教公共事务依法管理,是一项涉及尊重和保护、管理和引导的系统工程。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前提,依法管理、独立自办是路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根本方向和目的,而贯穿其中的主线是尊重保护、依法管理和积极引导。此后,“四句话”成为指导我们党正确认识宗教、正确处理宗教关系、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从19号文件的“尊重和保护”到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正确贯彻”、再到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可以看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也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从信教群众的角度看是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从党和政府看,是保护尊重和管理引导的有机结合。

二、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

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号文件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其目的是“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从19号文件颁布以来,党的历次宗教工作会议和文件,都强调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使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团结起来,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5]

第一,正确看待信教群众,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党“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正确看待信教群众,就不要把信教群众看成是落后的、甚至异己力量,不要把宗教信仰看成是愚昧、甚至落后的现象。几十年来,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一起,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他们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第二,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要巩固和扩大党与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6]。要把能不能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三,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不意味着放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但依法管理信教群众的宗教社会行为,要“善于运用”“妥善处理”“教育引导”,服务与管理相结合,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一是耐心细致做政策宣讲工作。要在全社会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法制止一切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言行。二是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不信教群众占多数的地方,要特别注意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信教群众占多数的地方,要特别注意保护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流动信教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引导他们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过宗教生活。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还要以法约束,从根本上解决不会管的问题。

三、支持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全面从严治教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宗教纷纷行动起来,制定或修订教务规章制度,出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行动方案。各宗教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大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宗教界弘扬爱国精神,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2021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此给予肯定。同时强调指出,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

第一,提高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推动宗教团体完善教规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教务指导,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第二,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水平。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自主开展宗教活动,是实现宗教由传统模式向现代转型的必然要求,应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人员、财务、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不断深化民主管理,不断推进寺观教堂法人登记、税务登记、申报税务减免等对寺观教堂管理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的制度建设。

第三,提高宗教院校依法依规办学的水平。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办好宗教院校。近年来,各大宗教都加大了宗教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现代宗教教育,宗教院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第四,提高宗教界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的水平。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宗教界要根据有关部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更好地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92页。
[2]  毛泽东:《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谈话的要点》(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239页。
[3]  参见《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7页。
[4]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宗教局:《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5]  习近平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6年4月23日。
[6]  习近平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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