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士仁
安优布·丁士仁,男,回族,博士,1966年10月5日出生于甘肃省临潭县,现任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伊斯兰文化研究所所长,《伊斯兰文化》主编。
热门排行
|
丁士仁:中国穆斯林“子”字四部曲
![]() 中国穆斯林社会,发展不足而乱象有余,西北地区尤甚。然究其根本,却无太深背景,实属部分人兴风作浪所为。但如对其视若罔闻,任其肆孽,将害莫大焉。 西北穆斯林有两件利器,异常凶猛。不幸中伤者,难逃身败名裂的厄运。这两样东西出自同一个渠道——“宛哈丙耶制造厂”。该厂的产品全都打着“瓦哈丙耶”的牌子和商标,在西北有广阔的市场。那里有大批的二道贩子和传销人员,还有一大批追捧者。该厂的产品丰富多样,但最为畅销的便是一顶帽子和一根棍子,二者都被挂上“宛哈丙耶”的标签。 何为“宛哈丙耶”?在当下的西北,它既不是一个教派,也不是一个学派,而是人们手中随意利用的一顶帽子和一根棍子。何以见得?“宛哈丙耶”本该是“赛莱菲耶”的他称,该派由于其创始人阿卜杜勒•宛哈卜而被冠以“宛哈丙耶”的称谓。可是,“宛哈丙耶”的风波却在西北的伊赫瓦尼和门宦中刮得最凶,一会儿这个躺倒,一会儿那个扒下,而真正被冠以“宛哈丙耶”的“赛莱菲耶”却安然无恙。而且,手握利器的人,目标根本就没有对准“赛莱菲耶”,而是在自己的身边寻找“宛哈丙耶分子”。有趣的是,在这场血腥的剿杀中,“赛莱菲耶”毫发无损,也岿然不动,似乎这场斗争跟自己毫无瓜葛。的确如此,在“赛莱菲耶”看来,罗织给“宛哈丙耶”的那些罪状,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人们似乎在批判另一个星球上的一股“邪恶势力”。因此,“赛莱菲耶”犯不着辩护,更没有必要参战。由此可见,被大肆炒作的“宛哈丙耶”实际是一个扑朔迷离的假设,没有真实的存在。它只不过是人们手中玩弄的一顶帽子和一根棍子。 读者切莫以为西北只有这一个工厂,那样就会严重低估了大西北人民的智力创造。据笔者了解,这样的工厂和黑作坊,在西北还真不少,不时地推出一些产品。社会上流传的许多歪理邪说,都是他们的杰作。读者也切莫幸灾乐祸,说不定哪天有一顶什么牌子的帽子会落在你的头上,将你压弯,有一根什么牌子棍子会打在你的身上,把你击垮。 旗子和幌子是过去绿林帮派必备的两样东西,虽然一般是用布做的,但作用非同小可。想占山为王的豪杰,首先要有一面旗子,再拉一班人马,起个响亮的番号,找个像样的山头,就算一方霸主了。旗子的功能不可小觑,它是帮派的象征和标识,也是它的招牌。有些毛贼草寇为了给自己装威风,“扯虎皮拉大旗”也是江湖惯用的伎俩。有了旗子,就要招兵买马,拉人入伙。这时,幌子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上面要写上十分正义的口号,如“替天行道”、“匡扶正义”、“维护真理”、“为民除害”等等,不胜枚举。有了旗子和幌子,占一块山头,组一班队伍,一个帮派即告成立。就算没有崇高的目标,能占山为王,霸主已经心满意足了。为了养活蟹兵虾将,帮主还要不时地领着喽啰们做些拦路抢劫和打家劫舍的营生,但还不能叫做“抢”,而叫“惩恶”。 圈子,最原初、最直观的意思是在地上画一个圆环。之后,其意义引伸为活动范围、类别区分、门派体系等等。生活中的圈子,由小到大,延伸无数:有家庭圈子、家族圈子、民族圈子、职业圈子、朋友圈子、兴趣圈子、派别圈子、文化圈子⋯⋯等等。这些圈子是客观的存在,因而是人类本能的意识,人人对它有天然的感情,无法根除,也无须根除。它本身没有错,甚至是保护人自身的一道道屏障。然而,当人们处处用“圈子意识”待人,用“圈子意识”做事,用“圈子意识”作衡量和评判一切的原则及标准时,“圈子意识”就演变成了“圈子主义”。此时,每一个圈子就变成一个禁锢人们思想和行动的牢笼,每一丝“圈子主义”念头就是一个绊子。所谓“绊子”,最初的意思是捆绑牲畜的腿、不让它走动的绳子。之后,延伸为一切妨碍人类行动和进步的障碍。当人以各种圈子画地为牢自我封闭时,“圈子主义”会孵化出无数狭隘的小念头,一个个小念头会变成缠绕在人思想中阻碍他们前进的一个个绊子。 中国穆斯林有许多天然的“圈子意识”,如基于民族、地域、教派、学派、国别的圈子观念。因为,我国穆斯林分属十多个少数民族,有四大教派(格底目、伊赫瓦尼、门宦、赛莱菲耶),隶属逊尼派玛突尔迪教义学派,遵循哈奈菲教法学派,最为重要的一个“圈子意识”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国穆斯林。这些“圈子意识”是天然而本能的,本身没有问题,而且这些意识人人都有,没有例外。也就是说,同为中国穆斯林,但在民族、地域、教派、学派上有差异,思想上有一定“圈子”的意识。既然大家都有,就应该相互尊重,不可伤害他人的天然感情,不可冒犯他人的圈子情结。因此,回族穆斯林不可歧视保安族兄弟,伊赫瓦尼群众不能攻击门宦的信徒,格底目的哈奈菲派不许诋毁赛莱菲耶的圣训派,大家应各行其是,相互包容。天然的感情和意识应当保护,不可亵渎。 然而,当中国穆斯林处处看“圈子”,事事论“圈子”,人人讲“圈子”,不敢越“圈子”一步,不愿离“圈子”一尺时,“圈子意识”不仅会变成无数个无形的绊子,而且还有更多的形式表现:它会是一副副枷锁,一座座堡垒,一个个牢笼。“圈子主义”不但要绊住穆斯林团结进步的腿脚,还要阻扰他们与时俱进的步伐。 伊斯兰是一个开放的宗教,是一个面对全人类的信仰。她不讲求民族、地域、语言、肤色的差异,她虽然认同天然的“圈子意识”,但坚决反对“圈子至上”的“圈子主义”思想和作风。要是中国穆斯林按伊斯兰的要求突破一层层“圈子”的防线,解开一个个“绊子”的束缚,团结和进步便是指日可待的事。 尺子有两个作用,一方面画直线用,另一方面量长度用。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有形的尺子外,还有许多无形的“尺子”,存在于人的脑海当中。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一把尺子,是该领域的规则和标准,如价值观的尺子、伦理观的尺子、行业的尺子、法律的尺子等等,但非常忌讳在同一领域使用两把尺子。人们用这些尺子来衡量自己的步子是否端正,度量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当,与标准相差多远,或者离开标准多远了。实际上,但凡有思想、有志向、有德性的人,这些尺子是须臾不离的,只有那些盲目生存、玩世不恭、自暴自弃的人,生活中既没有方圆,也不讲规矩,当然就无所谓什么“尺子”了。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将“内圣外王”的君子作为最高的人格典范。因此,君子的德性便是人们修炼的最高境界。即用君子的尺子来要求人们,规范他们的步子,使人们脱凡入圣。然而,近代以来,随着传统文化的衰落,价值和伦理的“尺子”在国人的脑海里逐步淡薄,人们越来越盲目,越来越我行我素,造成了行为失范,价值错位等等让社会失序的现象。好在我国政府不断地提出符合时代的价值观,引导民众走端正的道路,如“为人们服务”、“五讲四美”、“八荣八耻”等等,有效地阻止了人们价值观的流失。当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不失为新时代一把积极有效的“尺子”。在法律层面,中国历代政府都没有放松这一领域,不断地进行律法建设和完善。当下我国“依法治国”的战略又将法律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法律的这把尺子,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向来还算比较清晰。 上一篇:斋戒——穆斯林一年一度的身心修补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