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伊斯兰教协会紧扣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部署,结合“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地见效。立足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伊斯兰教法治建设,统筹做好制度修定、法规梳理、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我省伊斯兰教中国化青海实践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夯实自我管理根基。省伊协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在深入推进“学守重树”教育活动中,着力补齐内部管理制度短板。修订我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实施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等4项办法,制定出台《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等2项制度,围绕清真寺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重点领域,细化主要教职资格认定、考核评议、网络行为规范等内容,将国家法律法规精神转化为伊斯兰教团体可执行、可遵循的制度规范,实现国家法治要求与团体自律规范有机衔接。
二是聚焦精准普法,汇编《法治学习手册(一本通)》。持续巩固深化“学守重树”教育活动成果,着力破解基层学法条目分散、查阅不便等问题,系统梳理归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汇编成《法治学习手册(一本通)》。手册收录《宪法(宗教专用条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纳入部门规章、省伊协新近修定的制度规范,将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团体自律制度等汇编一体,便于基层民管会、教职人员集中学习、随时查阅,打通精准普法“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面向基层,学习手册直达一线。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向全省各级伊协组织、清真寺及广大教职人员发放手册,以“精准滴灌”式普法引导伊斯兰教界在学法中明晰权利义务、增强法治意识、厘清国法与教规边界,自觉将法律法规要求融入教务活动、日常生活和网络言行,进一步夯实伊斯兰教界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
四是用好学习载体,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以手册发放契机,指导基层伊协团体用好学习载体,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法治讲座,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治精神融入伊斯兰教法治教育全过程,持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治素养。引导伊斯兰教界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的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大局,不断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