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2010年开斋节放假公休日期安排为9月10日至13日,共4天。
假日期间,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迅速报告并妥善处理。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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