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工商局为全力促进回族特色经济蓬勃发展日前开出良方:依法降低门槛,放宽领域,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其字号、招牌和食品名称、包装上要显著标明“清真” 字样,并不得含有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语言、文字或图像;对不符合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其字号、招牌和食品名称、包装上不得使用“清真” 字样,不得伪造或买卖“清真”标志牌,违者立案查处。
常市场巡查中,回民区工商局督促辖区清真食品经营户落实清真食品管理制度,监督其在显著位置悬挂《清真食品准营证》,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进行分区摆放。对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的行为,违法发布清真食品广告、冒用清真标识、擅自使用清真招牌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habibnllah
上一篇:云南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及部分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举办
下一篇:宁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