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办发〔2011〕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对2011年开斋节放假日期作出安排:开斋节放假,调休4天(8月31日至9月3日),9月4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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