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清真寺 阿訇讲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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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9 05:22:07 【来源:中国民族报】 点击:

——广河县交警大队在宗教场所开展法制宣传纪实


9月9日上午,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部门的负责同志提供了一条很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该省广河县交警大队的法制宣传进宗教场所很受欢迎。于是,记者次日前往广河县进行了采访。

  广河县隶属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称太子寺,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它是我国新石器时代与夏商过渡期文化,即齐家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古“丝绸之路”上的一个主要驿站。举世闻名的“唐蕃古道”穿城而过,明代时它是“茶马互市”的重要市场。现在,它仍然是西北皮毛等物资的集散地。广河县民族特色鲜明,穆斯林风情浓郁,回族、东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7.9%,有530多座清真寺、拱北。中国殿堂式、仿中亚或阿拉伯式的建筑随处可见,这些建筑集古典、现代和阿拉伯风格于一身,融回族砖雕、汉族木刻、藏族彩绘于一体,形成了独特的清真寺艺术风格,素有 “小麦加”之称。

  广河县是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经济贫困落后。县交警大队只有11名交通民警,面对3乡6镇近22万人口、近万名驾驶人、1万多辆机动车、200多公里路段、近万的日车流量、人车争道、集市占道、宗教场所多、信教群众多、少数民族人口多、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薄的严竣现状,促使他们在交通法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制宣传进宗教场所的路径。民警们分头到清真寺、拱北宣传、发动、组织、依靠宗教人士和宗教团体抓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向清真寺学东(即寺管会主任)、阿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该大队与全县各清真寺、拱北签订了《宗教界交通安全责任书》,共同制订《清真寺文明交通安全公约》,明确了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学东)是本教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要求学东确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上拱北、清真寺信教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广大信教群众不坐农用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等事故隐患车辆,确保出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大队不断加大交通整治力度,禁止“三无” 车辆上路,严查超载车辆,严历打击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清真寺、拱北的学东等管理人员在组织群众上清真大寺、拱北时,加强了对信教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提醒广大信教群众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该县预防事故领导小组、县交警大队对无责任事故的清真寺、拱北给予奖励,对发生责任事故的给予通报。对不履行交通安全职责、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失职、渎职者、领导者、组织者、管理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和整治,该县信教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各清真寺、拱北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文明、和谐、平安清真寺、拱北的创建活动迅速在该县500多所清真寺、拱北推开。自1996年至今担任南街清真大寺管委会主任、2008年被甘肃省禁毒委评为优秀禁毒工作者、2010感动临夏人物、临夏首届道德模范、广河县交通安全形象大使马忠明告诉记者,占地5.6亩的南街清真大寺大门前即是省道S309线,是县城的主要街道和繁华之地,寺门前每天车水马龙。该寺有“者麻提”600余户、5000多人,有各种机动车450多辆,驾驶人500多人。一般情况下,每周星期五的“主麻日”,附近有4000-6000多名信教群众来该寺做礼拜,多的时候上万人,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大。自从县交警大队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入南街清真大寺后,该寺率先与交警大队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文明交通安全公约》。

  “经过交警大队的宣传,我们在思想认识上发生了根本转变,认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是清真寺、拱北的应尽义务,保证每个来寺做礼拜的信教群众出行安全是我们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的责任。”马忠明说。该寺把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提上了寺管会的议事日程,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作为第一责任人,马忠明担任组长。南街清真寺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落实了人员责任制,还聘请一名交警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工作。此后,该寺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已常态化。

  记者看到,寺内四周墙上有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专栏。马忠明说,该寺近年来已出了20多期黑板报,每逢大型宗教活动,该寺都要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前举办交通安全宣传培训班,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同寺内事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积极落实文明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主动维护寺内寺外的交通秩序,及时、主动协助交警部门排解交通纠纷。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穆斯林节日指派专人指挥疏导车辆,维持交通秩序,保证信教群众的安全通行。该寺还在醒目位置张贴122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对寺内人员遇到交通事故如何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追堵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进行培训、测试、演练,提高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报警知晓率。阿訇在“主麻日”讲“卧尔兹”期间,穿插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知识,用典型案例和血的教训来教育引导信教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该寺还长期订阅有关法制和交通安全的报刊供信教群众阅读,千方百计提高信教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马效明对记者说,该大队近几年除常规宣传教育外,在县城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街,制作交通法规宣传展板和事故图片展板100多块,在大型宗教活动前派民警分头找清真大寺、拱北走访老人家、阿訇、学东及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座谈、提前培训、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导他们预防和应对道路交通事故。马效明说:“就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果而言,一个阿訇抵得上10个交警,阿訇说农用车、报废车、无证无牌的车不能坐,这就是古兰经上说的,不能做的事‘使不得’,信教群众听得进、记得住,效果非常好。”

  教导员张学谦告诉记者,每年8月15日是相邻的东乡县沙沟门拱北的重大活动纪念日,广河县不少信教群众都要去参加活动,前些年,信教群众在东乡县境内先后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导致7人死亡,多人受伤。针对这一情况,广河县交警大队每年都要会同县安监局提前介入,找拱北老人家、阿訇、学东、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座谈,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前发出警示通知,劝告信教群众不乘坐“三无”车辆。同时,加强巡逻力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通往沙沟门的必经之路五户路口、祁家集等处设立安全检查站,严查违法上路的“三无”车辆,从源头上堵塞交通事故漏洞,确保重大宗教活动信教群众的交通安全。

  该大队的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甘肃省公安厅曾授予该大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先进集体和全省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先进集体;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授予其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中共临夏自治州州委授予该大队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受到集体嘉奖。

  拱北——“拱北”源于阿拉伯文Qubbat,原意“圆房顶建筑”。盛行于阿拉伯的一种建筑形式。在中国伊斯兰教门宦中,指门宦教主墓地或教主修道处。受教徒崇拜,甚至认为可代替朝谒麦加,从而成为门宦的活动中心。亦系各门宦支派的具体标志。有时亦用其指某些传教“先贤”的坟墓,如哈密“盖斯拱北”。或专指麻札、“圣墓”上的圆顶亭状建筑。

  “拱北”各地说法不同﹐如圣墓﹑圣地﹑筛海坟﹑教主清真寺等﹐主要指先贤的坟墓﹐纪念当地或一个教派的早期伊玛目或传教士﹐也有人说是教主﹐教派创始人等。拱北是中国穆斯林的习惯用语。

  阿訇——阿訇,是波斯语,意为老师或学者。回族穆斯林对主持清真寺宗教事务人员的称呼。一般分为“开学阿訇”和“散班阿訇”两种,前者是指全面执掌清真寺教务工作的穆斯林,亦称为正任阿訇;后者是指只具备阿訇职称,而未被聘请为正任阿訇的穆斯林。阿訇是经数年伊斯兰教育与培训,通熟《古兰经》与圣训,精通伊斯兰的种种法律与法规,并具备《古兰经》与圣训的真精神——做人的完美品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劝善戒恶,品德高尚的穆斯林。

  卧尔兹——伊斯兰教宣教的一种方式。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劝导”、“训诫”、“教诲”、“讲道”、“说教”。

  主麻日——主麻日是伊斯兰教聚礼日。穆斯林于每周星期五(金曜日)下午在清真寺举行的宗教仪式。主麻一词系阿拉伯语“聚礼”的音译,其仪式包括礼拜、听念“呼图白”(教义演说词)和听讲“窝尔兹”(劝善讲演)等宗教仪式。

  者麻提——在阿拉伯语中“者麻提”的本意为聚集、团体。中国人将者麻提称为“坊”,将领拜师(伊玛目)和跟拜者(高目)的礼拜联系起来,称为集体礼拜或者麻提的礼拜。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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