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镖
哲人鲁格曼原本是一个黑奴,从奴隶到法官度过了他传奇的一生,并且在达五德圣人时期,担任以色列人(当时是认主独一的穆民)的法官。《古兰》第三十一章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即:鲁格曼章。
这样一位传奇哲人给他心爱的儿子曾有过十条劝诫,我们正在以此进行一个名为《鲁格曼十劝爱子》的系列演讲。
我们已经讲述了前五劝,分别是:
第一劝:远离举伴,认主独一;
第二劝:孝敬父母,坚持原则;
第三劝:追随楷模,归依真主;
第四劝:敬畏真主,谨言慎行;
第五劝:恪守拜功,取悦真主。
今天我们继续讲述第六劝:命人行善,止人作恶。
“我的小子啊!你应当谨守拜功,应当劝善戒恶,应当忍受患难,这确是应该决心做的事情。”(31:16)
这节经文包含了三个方面,其一:恪守拜功;其二:劝善;其三:戒恶。第一个方面我们在上次的演讲中已经讲述,今天我们来讲述后面两条,老阿訇们将这两条总结为:命人行善,止人干歹。
何谓善?
所谓善,就是通过教法和理性可以认识其美的所有行为。
何谓恶?
所谓恶,就是通过教法和理性得知其可招致恶果的不善之行。
让我们从教义学(伊斯兰信仰学)的角度对“善恶”进行剖析。
伊斯兰史上产生了一些学派,学派的产生是一种自然的结果。世间的一切都会有所发展,有所不同,和而不同是伊斯兰所倡导、穆斯林所追求的。穆圣(祈主福安)说:“我的教生的不同看法是一种怜悯。”各个学派之间互相尊重、共同努力,这是伊斯兰各种学科发展繁荣的一个迹象和证明。
世界上绝大多数穆斯林所属的逊尼派,其教义学有两个学派:艾什艾利派和马图尔迪派,这两派分别由伊玛目艾什艾利和伊玛目马图尔迪创立。教历三世纪是伊斯兰各种学科发展的黄金阶段,两位伊玛目就生活在教历三世纪末四世纪初。伊玛目艾什艾利生于巴士拉,教历324年归真于巴格达;伊玛目马图尔迪生于撒马尔罕(今乌兹别克斯坦),殁于教历333年。两位伊玛目尽管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但他们生活在同时代,思想也很接近,他俩总结了穆圣(祈主福安)和圣门弟子时代真正的伊斯兰信仰。
关于善恶,教义学家有不同的看法。穆尔太齐莱学派认为:理性认为美好的就是善,真主会以此责问世人,哪怕是非穆斯林,他应当以真主赋予他的理智去做理性认为美好的事情。艾什艾利学派认为:善恶以教法来衡定,教法认为美好的就是善,反之则是恶。马图尔迪学派则将前两种观点融合,它认为:教法和健全的理性认为美好的才是善。
“我的小子啊!你应当谨守拜功,应当劝善戒恶,应当忍受患难,这确是应该决心做的事情。”(31:16)
如果说“谨守拜功”是一个人在提升自身、修炼自己的话,那么“劝善戒恶”就是兼顾他人;如果说“谨守拜功”是个人功修的话,那么“劝善戒恶”则是社会职责。一个优秀的穆斯林不能独善其身,不顾他人,他必须在修持自身的同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社会职责。
劝善戒恶是伊斯兰规定的很重要的主命,属可替主命。法理学家将主命分为两种:个人(不可替)主命和可替主命,前者必须是个人亲力亲为,别人无法代替,比如每天五番礼拜;后者是规定大家都做,但只要有一部分人做了其他人就没有责任,譬如殡礼。劝善戒恶就属于后者——可替主命,在一个群体和社区有人做到劝善戒恶,那么其他人就脱去了责任;假如根本就没人劝善戒恶,那么所有人都要承担罪责。
当某个社会责任需要你完成且没有其他人可代替的时候,对你而言,可替主命就变成了个人主命。作为一家之主,对家里的各项事务都应尽到责任,比如唤醒熟睡中的妻子儿女起来礼拜,这项工作外人是无法代替的,这时唤醒家人礼拜对于家长来说就是个人主命。
穆圣(祈主福安)说:“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牧放者,每个人都应对其牧群负责。”每一个人都应当根据真主给予他的能力,在他的责任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完成可替主命。
劝善戒恶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知识;
假如不知何为善恶,甚至善恶不分,还怎么完成使命呢?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学习基本的教门知识,只有学习了,明白了,才能真正完成主命。
二、能力;
劝善戒恶前先估量其结果,假如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恶或者伤害,甚至族群分裂的话,当适可而止。
三、以身作则;
穆圣(祈主福安)说:“复生日,一个人坠入火狱,他的肠子都流了出来,而且在绕着肠子就像驴拉磨一样在转。生前好友见到火狱中的他都很诧异,便问此人:‘你曾在现世命人行善、止人作恶,何以落得如此下场?’此人回答:‘我曾命人行善,而我不为;我曾止人作恶,而我为之。’”
《古兰》告诫我们:“你们是读经的人,怎么劝人为善,而忘却自身呢?难道你们不了解吗?”(2:44)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为什么说你们所不做的事呢?你们说你们所不做的,这在真主看来,是很可恨的。”(61:2,3)
劝善戒恶是一件神圣而光荣的使命,我们要尽到这样的社会义务,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