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天课的八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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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4 20:00:37 【来源:】 点击:

真主说:
【“天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天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欠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
(古兰经9忏悔章:60)
真主明确指出以上八种人可以有条件接受天课。
(1)贫穷者:不足满贯,或仅拥有基本需求,而无增值的资产,尽管是有劳动能力的健康者,可接纳天课。若有增值的资产而未达到满贯,则不接受,也不交纳。
(2)赤贫者:一贫如洗,究困潦倒的人,或者是还未解决温饱的人。
(3)管理天课者:伊玛目委任的征课员和分发天课者。
(4)无力赎身者:指跟主人签约赎身的奴隶。
(5)为主道工作者。为主道奋斗的人,或为伊斯兰教各项事业服务,而无暇顾及生计的信士。
(6)途中穷困者:出远门路费用尽,无法返家的人。
(7)欠债者:不能偿还债务的人。
(8)心被团结者:指伊斯兰教非常时期,为顾全大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如:团结新入教的穆斯林等。
施散天课应注意的是:
(1)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妻室、子女孙辈都不能接受天课,因他们的生活费用是你应尽之责。
(2)金银首饰,每年计算一次,按重量完成。《古兰经》中提及“则科特”的经文有82处之多,说明天课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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