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
张维真,回族,甘肃临夏人。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1963年生于甘肃临夏(河州)。 1982—1985年,在临夏外国语学校(原中阿学校)学习。 1986—1992年,学习于巴基斯坦国际伊大阿拉伯语言文学系。 1993—2004年,相继任教于甘肃临夏外国语校、广河外语职业学校等。 2004—2010年任纳家营伊斯兰文化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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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真:习惯与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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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08:04:32 【来源:】 点击:

近代学者穆斯塔法·西巴伊说:“习惯一开始并不起眼,后来就司空见惯,再后来就神圣不可侵犯。”细想部分穆斯林中间流传至今、雷打不动的一些习惯,不禁为这位智者的名句赞叹。
 

本来,根据经训,一个人去世后,他(她)所镶嵌的假牙是否要取下来,根本就不是个事儿。教法学中《殡礼》的事项都不提这个问题,圣训中也没有先知或圣门弟子时代刻意从一个亡者身下取下某个东西,否则不行的记载。那么,必须去掉亡者的假牙或者是不能动弹时的就要拔掉或敲掉的说法,从何而来呢?

 

有人说,先知尔撒(耶稣)升天时,到了第六层天时被挡住不让上,说是他身上有一根针,是属于尘世的,必须留在尘世,于是不得已又返回。可惜这个传说无据可考,不能作为证据。

 

又有人说,有一段圣训说,一位圣门弟子阵亡,送葬前先知要人们取下他身上刺进去的一块盔甲。查找圣训软件索引,以及纸质圣训集,没有结果。即便传述可靠,也不可与假牙类比,因为类比的前提是:两个事件的原因必须一致。战场上不得已而被刺进去的盔甲,与出于生活需要镶嵌的假牙不可同日而语。

 

显然,亡者身上必须去掉假牙或任何“身外之物”,是由传说导致的以讹传讹,久而久之,形成根深蒂固的习惯。有人所说人去世后心脏起搏器必须移除,与此雷同。

 

习惯的势力到底有多大呢?纵观我们的周围,习惯不可小觑。许多时候,经训的证据无人问津,正当的教法律例也无人关注,而连教法细节都不算的一些“经外传说”,或地方习惯,被堂而皇之地摆到桌面上说事儿。

 

古尔邦节的宰牲,关键是服从真主的命令宰牲,培养乐于奉献的精神,提倡乐善好施的风格,至于肉如何具体分配,至多是可嘉,不是必须,可以自由处理,何况是其他一些连细节都不是的问题?比如有人津津乐道:必须把宰牲的骨头埋掉,否则宰牲不成,还说否则复生日所宰牛羊复活不了,因而无法骑着它过隋拉推桥!

 

查阅圣训和教法中《宰牲》的款项,只字不提“骨头必须埋掉”的内容,连“骨头”的字样都没有,网上搜索也徒劳无功。与阿訇、学者友人谈及,笑曰:流传很广,但不知所以。再说了,骑着将来复活的牛羊过隋拉推桥,经典上查无此据。退一万步说,假如是真的,那么复活属于真主的全能,即使不埋掉骨头,会影响真主的全能吗?

 

习惯与教门的区别是,后者是有据可查的内容,前者是人云亦云的传说;而且对于前者,姑且不谈证据,就是你稍加思索,问几个为什么,它就会不攻自破。

 

根据可靠圣训,戴缠巾礼拜充其量是可嘉,而不是必须,更没有回赐有多大的记载。有学者认为男性礼拜遮头(而不必是缠巾、帽子即可)是可嘉,因为除了朝觐时受戒,先知从不光着头礼拜,礼拜最好戴帽子一说由此而来。

 

分别有两段伪造圣训,说戴缠巾做一番礼拜,胜于不戴缠巾做25番;戴缠巾做一番主麻,胜于不戴缠巾做70番。暂不罗列著名圣训学家谢赫阿尔巴尼对此的考证过程,就是从理性角度来说,一个简单的缠巾就能得到如此丰厚的回赐,是伪圣训的重要特征之一。

 

伪圣训除了没有传述系统,或系统有缺陷,从内容方面来看,不是过分夸大一种行为的回赐,就是过于夸大一种罪恶的惩罚。前者如前述关于缠巾回赐的“圣训”,后者如“谁撇了一番拜,谁就在火狱中住6400年”!

 

戴缠巾做礼拜本身不是问题,至多和戴帽子一样是可嘉,但问题在于用伪圣训来夸大它的回赐,把它的回赐与可靠圣训所说集体礼拜相提并论,或超越集体礼拜(如说胜于70番主麻)。更有甚者,一些人在特定场合把它视为必须,如过于强调领拜者戴缠巾,否则似乎犯了什么大忌。这时候,它就不是一般的“习惯”,而是与教门混为一谈了。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触及信仰原则,对某种习惯我们也不必如临大敌,但一旦习惯等同于教门,或大于教门,就不能等闲视之。缠巾的问题就是如此。

 

类似的问题还包括:海湾男人所戴头巾,一直以来被一些人视为“圣行”,他们在礼拜中对它的重视不亚于另一些人对缠巾的重视。后来随着科班出身的留学生、阿訇带来的正确信息,随着对圣训及其理解的不断深入,始知那是海湾人的习惯,不是圣行,与教门无关。但积重难返,仍有一些人对此恋恋不舍,无法释怀。

 

可见,把习惯当成教门,并不限于那些惯于保守的人群,而且也囊括了那些自认为坚持经训、反对盲从的群体。

 

正确区分习惯与教门,传说与圣训,已经迫在眉睫。对此,我们的学者、阿訇,我们的有识之士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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