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
张维真,回族,甘肃临夏人。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1963年生于甘肃临夏(河州)。 1982—1985年,在临夏外国语学校(原中阿学校)学习。 1986—1992年,学习于巴基斯坦国际伊大阿拉伯语言文学系。 1993—2004年,相继任教于甘肃临夏外国语校、广河外语职业学校等。 2004—2010年任纳家营伊斯兰文化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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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真:“回归经训”就要否定传统文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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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08:30:01 【来源:瀚歌】 点击:


听了一位阿訇的一个音频,洋洋洒洒,长篇大论,以“回归古兰经、圣训”的名义,全盘否定寺里讲的传统经典,如《托里格提》、《沙米》、《萨维》、《维嘎耶》等,说它们让人“笑掉大牙”,同时又批判“四大学派”,蔑称它们是“四大帮派”。

对传统经典乃至传统文化,不是不能批判,但必须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能断章取义,捕风捉影,然后以“回归经训”的幌子否定它们的价值;对于四大教法学派,不是不能反思和研究,但不能笼统地把它们与古兰经、圣训对立起来,给人一种印象:要么抓“学派”,要么抓“经训”,没有其他选择。

这位阿訇如果就事论事,一分为二,指出传统经典的是与非,精华与糟粕,然后提醒阿訇和一般穆斯林注意鉴别,不要人云亦云,一股脑儿都接受,那么我们与这位阿訇没有分歧。但他却不是这样,他大批特批《托里格提》、《萨维》等,一是它们说“古兰经、圣训是生药,必须经过创制演绎家的解释才能使用”,“古兰经、圣训与演绎家的观点冲突时要选择后者”;二是《托里格提》、《沙米》的作者是“苏菲”、“奈格什班迪耶”,说这样的人写出的东西怎么可信。

我是“回归经训”的坚定支持者,深知后来一些人忽视经训、盲从学派或教派对穆斯林群体造成的危害;但我也深知“回归经训”绝不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否则,历史上哈瓦利吉派根据一些古兰经、圣训的表面意义而把大多数穆斯林、甚至第四位哈里发阿里(愿主喜之)断为“卡菲尔”,乃至不惜刺杀他也是所谓的“回归”了。

一些人忽视古兰经、圣训,重视后期部分学者、伊玛目的观点,把前者束之高阁,而把后者奉为圭臬,都是事实;与此同时,另一些人以“回归”的名义,把学派与教派混同起来,把正常的分歧与反常的分裂混同起来,把历史上的优秀传统文化与“异端邪说”混同起来,统统予以“打倒”,也是事实。

我反对“古兰经、圣训是生药,不能直接采纳”一说,不能在古兰经、圣训与普通人之间设立一道无形的幔帐,从而剥夺一般人认识、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机会,把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学者、演绎家们的“专利”,让普通人望而却步,退避三舍。与此同时,假如没有限制,没有制约,人人有权利研究古兰经、圣训,有权利从中直接推出教法律例,那么,还要古兰经注释家干嘛?还要圣训学家干嘛?还要教法演绎家(穆吉泰西德)干嘛?圣训干嘛还要说“谁凭私意解释古兰经,虽对犹错”?

如果人人有权利直接研究古兰经、圣训,直接研究教法,而不需要伊玛目、演绎家和学者的指点,那么历史上产生的那些伊斯兰学科,如经注学、圣训学、法源学、信仰学等不都是画蛇添足了吗?埃及开罗的艾资哈尔大学、沙特麦地那的伊斯兰大学等所设全部学科、全部专业不都成了多此一举了吗?

因此,把古兰经、圣训视为“生药”,一学习就会“毒死人”,从而剥夺普通人学习、理解古兰经、圣训的权利,无疑是一种极端;然而,为了反对这一极端,主张人人可以直接研究古兰经、圣训,从中推出教法,也是极端,它的危害性比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前者实施的是愚民政策,那么后者在制造无政府主义、混乱局面。

姑且不谈更深层次的学科,仅仅拿圣训的翻译和理解就足以说明问题。《艾布·达乌德圣训集》的一段圣训,原意是“内乱中的杀戮者均入火狱”,可有人望文生义,译为“灾难的死亡者均入火狱”,这一译法既违背历史事实、正常理性,又违背另一段圣训“患瘟疫而死亡者是烈士”。

《布哈里圣训集》中的一段圣训سباب المسلم فسوق وقتاله كفر 很多人把它译为“骂穆斯林是犯罪,杀穆斯林是叛教”。其实,没有哪个著名学者、伊玛目主张杀穆斯林就是叛教、不是穆斯林了。否则历史上凡是参与穆斯林内战的人都摆脱不了这个罪名(包括在骆驼战役中阵亡的祖拜尔、托莱哈等著名圣门弟子)。根据学者、伊玛目们的解释,这里的“库福尔”不是脱离伊斯兰的库福尔,也不是叛教,而是“大罪”的意思。因此这段圣训应该译为“骂穆斯林是犯罪,杀穆斯林是大罪”。而且,学者们指出,那些出于自己的演绎(不管演绎对错)而参与内战(如骆驼战役、绥芬战役等)的圣门弟子,不在这段圣训所指范围。

诸如此类的圣训还有 :

    "من حلف بغير الله فقد كفر"  أو  "فقد أشرك "؛ "من قال لأخيه يا كافر فقد باء بها أحدهما" 等等,根据圣训学家、法学家们的解释,这里的“库福尔”、“什尔克”不能笼统地按字面理解,也就是说这两段圣训不能按字面分别翻译成“谁以真主以外的事物发誓,谁就判教了(或以物配主了)”;“谁对自己的弟兄说‘卡菲尔!’他俩中的一个必定是不信者(或叛教者)”。因为这里的“库福尔”不是让人脱离伊斯兰的“库福尔”,而是有“犯罪”、“辜恩”等含义。因此应该分别译为“……谁就犯罪(或辜恩了)。” “……他俩之一必是辜恩者。”学者们的解释是,前一段圣训中提到的人辜负了真主的恩典;后一段中提到的人辜负了真主的恩典,也辜负了兄弟之情。或翻译时把其中的“库福尔”一词音译出来,然后加以解释。

再比如,
لا يسرق سارق وهو حين يسرق مؤمن ولا يزني زان وهو حين يزني مؤمن ولا يشرب الحدود أي الخمر
这段圣训,不能按字面翻译成 “偷盗的人不是信士,通奸的人不是信士,喝酒的人不是信士”。因为偷盗、通奸等都是“罪过”,而不是让人脱离伊斯兰的“叛教”,没有哪个伊玛目、学者认为犯了这些罪过的就是不信者、叛教者,他死后不能给他站殡礼。因此应该译为“……不是合格的信士(或全美的信士)。”

之所以出现这些误解、误译,大多是因为望文生义,而不是去参考圣训学家、法学家、伊玛目们的相关注释。那么,针对一般的人(即不是学者的人),提出必须参考伊玛目、演绎家们对古兰经、圣训的理解和注释,不是合情合理吗?从这个角度看,《萨维》、《托里格提》等经典提出必须参考伊玛目、演绎家的主张并没有错;没有能力自行阅读、掌握相关法学律例的普通人,选择一个法学学派,请教一位学者,并非大逆不道。即使伊本·泰米叶、伊本·盖伊姆那样强力推动回归经训的伊玛目,也没有否定这一点。

我们所反对的是,不加区分地把古兰经、圣训认为是“生药”、“高压电”,禁止一般人去学习;或人为地在古兰经、圣训与伊玛目、演绎家之间制造对立,说冲突时就选择后者而不是前者;或明明知道有古兰经、圣训的确凿证据,而某个学派的主张比较脆弱,然后放弃经训而去坚持学派的主张。

这与遇到经训理解中的难题时去借鉴伊玛目、演绎家的理解没有矛盾。比如,上述圣训的表面意思与一般伊玛目、演绎家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应该选择表面意思还是伊玛目、演绎家对圣训的深层理解?当然是后者。这种情况下,伊玛目、演绎家的主张不能理解为与圣训的“冲突”,而是根据相关背景、先知本身对这些律例的实际践行而对圣训的全面、准确把握。这与人为地制造古兰经、圣训与伊玛目、演绎家主张之间的对立,然后以“我们没有资格”为名,剥夺一般人接近、理解古兰经和圣训不可同日而语。

又比如,“谁不按照真主降示的启示做判决,谁就是卡菲尔(不信者)”(5:44)这段古兰经节文,是按古兰经的表面意义理解为凡是不按古兰经做判决的人就是卡菲尔,还是根据先知的生平事迹和相关圣训,伊玛目和演绎家们的理解和注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些人是有能力、有条件却故意不执行古兰经呢,还是由于无知、没有能力、没有条件等原因而没有执行?包括伊本·阿巴斯等著名圣门弟子、伊本·泰米叶等著名学者都对这段古兰经做了一分为二的理解和注释。这当然不能理解为“古兰经与伊玛目、演绎家的主张冲突时选择后者”,而是说,对古兰经、圣训的理解必须有一些条件、规范和制约,否则就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混乱。一些理性主义对古兰经、圣训的理性化解释,对先知奇迹的否定,还不是先入为主,不去参考先贤、伊玛目和演绎家们的相关解释,自以为是,另起炉灶?

那么,《托里格提》、《沙米》等经这方面的主张也应该就事论事,不能全盘否定。之前听一位阿訇说《沙米》主张如此这般,但仔细阅读、研究《沙米》的相关观点时,发现与那位阿訇(愿主饶恕)的说法大相径庭。于是写出《怎样看待〈沙米〉中的一些观点?》,表明我对传统经典、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既不是全盘否定,也不是全盘接受,而是权衡利弊,择善而从。就像伊玛目马力克(愿主喜之)所说:“每个人的话可以接受,也可以放弃,除非是先知(愿主福安之)。”

至于因为《托里格提》、《沙米》的作者是“苏菲”、“奈格什班迪耶”而说“怎么可以接受这样的人的主张呢”,则是把自己划入一个圈子,然后说事。如果仅仅因为是“苏菲”或有“苏菲”倾向而不能采用他们的观点,那么,这位阿訇本身赞美的伊玛目苏尤提(《哲拉来尼经注》的作者)也有苏菲倾向,伊玛目安萨里更是苏菲的青睐者和倡导者,回归经训最得力的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讴歌朱奈迪等苏菲大师,伊玛目伊本·盖伊姆写出几乎是苏菲境界的《修行者的层次》,该作何解释呢?古兰经没有因为赛拜仪的女王是多神教徒而拒绝说出她的优点,先知没有因为昂泰拉是蒙昧时期的诗人而拒绝他的诗歌,没有因为挖壕沟是波斯多神教徒的战术而拒绝使用它,等等,该作何解释呢?这种画地为牢的做法,如果称之为“回归经训”,不是太可悲了吗?

说到“四大教法学派”,应该区分对待尊重学派伊玛目与盲从学派伊玛目。前者是古今回归经训的伊玛目、学者们的主张,如伊玛目伊本·泰米叶的《不要责备伊玛目》、谢赫艾尔巴尼的《先知的礼拜模式》等,都反对盲从学派,但同时充分肯定四大伊玛目和其他伊玛目的学术地位、高尚品格。伊本·泰米叶甚至为伊玛目们的分歧、对圣训的不同理解做辩护。这与盲从学派伊玛目、不惜放弃明确的经训是两码事。

回归经训,并不意味着要否定传统文化,而是用经训的原则、真主赋予我们的智慧,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中哪些是精华,从而吸取,哪些是糟粕,从而放弃。这正是古兰经对我们的教诲:“你向我的那些仆人报喜,他们聆听语言,然后择善而从。”(39:17—18)“你们不要因为怨恨一个民族而不公正。”(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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