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积极引导宗教团体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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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3 11:44:06 【来源:中国宗教】 点击:

 


大理州是云南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五教俱全。全州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84处,宗教教职人员1224人,信教群众56万多人,信教群众约占全州总人口的16%。还有从原始宗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白族本主崇拜、彝族土主崇拜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2450处,信教群众约100万人,约占全州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多年来,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宗教团体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理作贡献。

     一、抓好重点工作、发挥载体优势

      多年来,大理州始终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作为深入做好宗教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

     一是精心设计引导活动载体。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大理州伊斯兰教协会认真开展“迎奥运,参加有组织朝觐宣传月”活动,激发广大穆斯林群众支持举办奥运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意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借奥运之机利用朝觐问题挑起事端,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州伊协还开展以民主管理好、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好、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好、兴办自养好、环境卫生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模范清真寺”评比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作为联系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宗教团体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2000年,公安部决定对大理州巍山县永建地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大理州伊协积极响应,及时召开教长、阿訇、清真寺管委会成员以及伊协理事参加的会议,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整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部署,认真学习有关指示和方针政策,学习《古兰经》、圣训的有关教导。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认识毒品危害的严重性、禁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云南的马云从阿訇提出“贩毒是杀人,吸毒是自杀”,被公安部在全国广泛宣传。州伊协和巍山县伊协分别编辑出版了《禁毒卧尔兹》,有力地配合了禁毒工作。州基督教“两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基督教“两会”举办的“云南省教牧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班”,两次参加了大理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四轮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项目”,同艾滋病人零距离接触,受到广大信教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搭建平台、营造环境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重要的是要营造发挥作用的环境。

     一是依法管理,为发挥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增强宗教界人士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为切入点,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为切入点,在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信教群众意见最大的财务管理作为切入点,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以信教群众反映强烈的宗教世俗化问题为切入点,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以关注信教群众生命安全为切入点,加强安全管理;以制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滥建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

     二是关心宗教界人士的生活。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增加州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两会”三个宗教团体每年的工作经费,每年补助大理古城天主教堂民主管理委员会、巍山县道教协会工作经费;对州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两会”等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宗教界代表人士每月按一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给曾经在州各宗教团体担任副秘书长以上现已退(离)岗位、年龄在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通过落实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宗教界人士的生活进一步得到了改善,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包括宗教生活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尊重和保护。

     三是建立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团体工作,促进全州宗教界的和顺,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制定了《大理州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贯彻各级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通报宗教工作情况,各宗教团体汇报工作,交流经验。

   三、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社会和谐

     多年来,大理州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自身优势,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

     一是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州伊协通过开展“遵经革俗”教育活动,革除不文明、不健康、愚昧落后的习俗,树立文明、节俭、进步的新风尚。通过创建模范清真寺活动,促进了清真寺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争先创优成为清真寺的自觉要求和行动,清真寺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伊斯兰文化的窗口,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投身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一个重要、有效和现实的途径。近年来,大理州五大宗教都积极投身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目前,大理州各宗教团体都相应成立了慈善协会,宗教界人士除自养之外把多余的资金奉献社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助学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09年春节前,大理州佛协、伊协、基督教“两会”、大理古城天主教堂民主管理委员会参加大理州宗教局到扶贫挂钩点慰问,几个宗教团体给贫困群众捐赠了慰问金;积极参与“洱海清,大理兴”的保护洱海活动,深受广大信教群众拥护。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需要不断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使之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宗教界人士素质的要求。

     一是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更好地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大对年轻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力度。多年来,大理州高度重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有计划、多渠道地选拔培养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把他们充实到爱国宗教组织中来,加强对他们的培养。

      1.请进来一批。如:佛教引进了崇圣寺方丈和鸡足山的其他僧人、天主教引进了神父、基督教引进了教牧人员、道教引进了道士等。经过层层把关,引进的宗教教职人员,大部分年龄在40岁以下,整体素质比较高,不但优化了教职人员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而且多数教职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依法管理。

      2.送出去一批。积极鼓励、支持和选派年轻、有宗教学识、有培养前途的教职人员到国内宗教院校或国外进行深造。经过几年的努力,送出去培养的教职人员有些已学成归来,进一步改善了教职人员队伍的层次结构。

      3.培养推荐一批。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宗教工作、团结务实的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积极培养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编辑:玛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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