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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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6 11:18:42 【来源:奉贤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点击:

奉民宗[2011]第9号

    2011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今年8月31日(星期三)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0]89号文的规定,本市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开斋节可享受放假一天。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不再另行补假。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可给予补假。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工资和奖金等。
以上通知请告知所属单位,望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开斋节 放假 通知
签 发:余浩洁 核 稿:万 泉 校 对:黄 燕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奉贤报社、奉贤广播电视台
奉贤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印
(此件共印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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