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全球“一夫多妻制”国家 多妻原因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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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01:50:37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

 2 后果

  妻妾成群,

  但女子并无地位

 “一夫多妻”有着父权制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一夫多妻制”还带上明显的阶级特征。这种情况下,“一夫多妻制”的当事人到底是否“幸福”,可谓冷暖自知。

  英国《独立报》曾报道过印度农民如何对待他们的妻子们:他们常常因生计受到威胁,卖妻现象相当频繁。这些农民通常按妻子姿色,以4000至1.2万卢比(100印度卢比约合14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将妻子“贱卖”给放债人。买卖双方只需签订“婚姻契约”,签字画押后即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个契约还规定:一旦丈夫厌烦了他的妻子,就可以将妻子转卖给另一个男人。

  在中国,一个能干的皇帝,其中的一条标准就是妃嫔众多,才能皇族兴旺。据《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康熙皇帝的后宫,妃嫔、贵人等有姓氏可查者共32人,所生皇子共35人,皇女共20人。但中国历史上,帝王驾崩要妃嫔殉葬的陋俗向来盛行,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便在其次子秦王朱樉死后,命其子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死后,他的孙子也遵遗诏、依古制,将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全部殉葬先王。

  这种轻视女子生存权的做法并非中国独有。在国外,古时候一位曾娶妃嫔高达4000余个的贝宁阿波美王国的一个酋长,临终前也是挑选了41个年轻漂亮的妃嫔,勒令她们饮毒酒自尽,为自己陪葬。

 这种“一夫多妻制”下,女子地位全靠丈夫宠幸,因此“争风吃醋”已是寻常事。女子也容易沦为“生子机器”。比如马赛男人的妻子可以选择与其他年龄相似的已婚男子过夜,遇到这种情况,她的丈夫甚至会主动避让,目的只有一个,即他的妻子与外来男人生的孩子也要归这丈夫所有。

 为达到生孩子的目的,很多地方的一夫多妻制并没有明确伦理论,儿子甚至可以娶父亲的妻子为妻。

  中国古代胡人风俗中,便有父亲死后,其子娶母为妻的习俗,也有一家男人合用一妻的典故。昭君出塞的故事中,就有说王昭君死了丈夫后,是因为不愿嫁给自己的两个儿子而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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