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穆斯林大事年编(19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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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19:11:22 【来源:穆斯林】 点击: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纲领共分7章,第六章为民族政策,其主要内容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合作。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2)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4)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1949年9月28日:南京回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在南京太平路清真寺成立。
1949年9月:马鸿宾(清末爱国将领马福禄长子)与其子、国民党八十一军军长马敦(左偏旁为竖心)靖率部起义,宁夏和平解放。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0月6日:国立回民学院在北京成立。
1949年10月9日:阿尔及利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电毛泽东,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0月15日:突尼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摩洛哥中央委员会分别来函,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2月3日:国民党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第三兵团司令张淦(回)在博白战役中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俘虏。
1949年12月:国民党黔桂军政司令长官张光炜(回)率部起义。
1949年12月:马坚译古兰经白话文汉译本之一《古兰经(八卷本)》,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此译本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首个译本。作者曾于三十年代初求学于埃及艾资哈尔大学和阿拉伯语言学院(达尔•欧鲁米阿拉伯文专科大学),留学期间曾以阿拉伯文著成《中国回教概况》,向中东各国介绍中国伊斯兰教,并将《论语》译为阿拉伯文,将中国古代学术思想推广于阿拉伯世界。其汉文译著如《回教哲学》、《回教真相》、《伊斯兰哲学史》、《伊斯兰教育史》、《认主学大纲》、《教典诠释》等,在促进中阿学术思想交流方面,可谓是功勋卓著。此次刊印的《古兰经》译本虽只有前八卷,却是后来《古兰经》全译本的基础,是马坚先生历十年艰辛而获得的重要成果,其价值被学术界所公认。译本前有作者自序,序言中对中国历代《古兰经》的翻译作了一次总论,并对自己这个八卷本的翻译过程和动机进行了介绍。全书约130000字。
1949年:中国伊斯兰教香港地区穆斯林主要社团“香港中国回教协会”经香港社团注册处批准正式成立。该社团前身是香港中国回教文化研究会,1941年日军侵占香港后,会务停滞。1947年由白学修等人筹备复会,更名为“香港中国回教协会”。
1949年:北京市回民医院成立,金雅如(回)任院长。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政治部在进军大西北前夕发布“对待回民俘虏守则”,规定:(1)对回民俘虏要有耐心说服教育,宣传我党我军主张民族自治,信教自由,提高其政治觉悟。(2)不要把回民俘虏叫“回子”或“小教”,可称回回弟兄。(3)不要问回民俘虏为什么不吃猪肉,或用猪肉故意开玩笑。(4)对回民俘虏吃饭可以组织他们另起伙食,人少时,可发给粮菜,让其自做自吃。(5)在回民俘虏集训时不反对他们进行做礼拜、念经等宗教仪式。(6)回民俘虏有死亡时,不要反对俘虏中的阿訇举行念经送埋等仪式。
1950~1960
1950年1月:新疆民族军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
1950年4月13日:我国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建交。
1950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对回回民族问题给华北局的指示》的重要文件。其主要内容有:(1)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回民可以参加工、农、青、妇等群众组织,不提倡单独成立联合性团体。如当地回民多数要求成立时,人民政府应允许成立,但应成为以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团体,且不要成为跨地区的联合组织。(2)回民因风俗习惯与汉民不同,就是杂居在汉族城乡之中,亦常聚居成村、成乡、成街或区。陕北曾建立回民自治乡、回民游击队都英勇地坚持反国民党的斗争。民族自治的根本点在于各民族的人以适合各民族当前发展水平的方法去管理自己的事务。所以对杂居在汉族城乡的回民,只要人口数量够得上一个行政单位,允许实行自治,不但政策上有必要,陕北经验也证明可行。(3)绥远市内的回民团体问题,可依上面两项办法酌处。依上两项办法执行可能减少回汉纠纷,不尊重回民风俗习惯或拒绝他们的合理要求,会增加回汉纠纷,不利克服狭隘民族主义倾向。
1950年5月26日至30日:宁夏省普通教育行政会议在银川举行,会议决定在回民聚居区内设立回民小学,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回民校长、教员及增设阿拉伯语课程。
1950年5月:吉林铁路列车段列车长李静华(回)被评为东北铁路局特等劳动英雄。同年9月出席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1950年6月: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论辩著作《卫道理论》一书在上海刊行,该书由上海回教堂教务会编写,全文约34000字。
1950年8月:马坚著《古兰简介》一书,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发行,全文约20000字。
1950年8月:庞士谦译《回教法学史》一书,由北京月华文化服务社初版刊行。该书为伊斯兰教教法学历史著作,全文约160000字。
&bsp; 1950年8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青海省民委主任马朴(回)病逝。
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西北各民族访问团”组建成立,沈钧儒任团长,萨空了、马玉槐任副团长,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全国政协共同纲领中的民族政策。
1950年9月23日至10月5日:宁夏首届各族各界人代会在银川举行。
1950年9月25日: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成立。
1950年11月7日:西安市各界回族群众举行拥护抗美援朝集会。
1950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关于伊斯兰教的人民在其三大节日屠宰自己食用的牛羊应免征屠宰税并放宽检验标准的通令》。
1950年1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立。
1950年:唐剑虹等编辑的《西北回族民歌选》一书,由兰州新华书店刊行。
1951年1月:陈克礼著中国伊斯兰教教义学著作《从穆罕默德看伊斯兰教》一书,由北京市回民学会铅印出版。该书曾在1952年至1990年间多次再版。
1951年3月20日:马坚撰写的《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一文,在《人民日报》刊载。
1951年3月:马霄石著反映西北回族人民革命斗争历程的著作《西北回族革命简史》一书,由东方书社出版。全书约80000字。
1951年4月:北京穆斯林群众约14000人举行游行集会,声援摩洛哥人民反对法国军警杀害工人的罪行。
195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
1951年5月21日:我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建交。
1951年11月:马崇义编译《穆罕默德的生平》一书,由北平牛街清真书报社出版发行。全书约160000字。
1951年:中国伊斯兰教地方穆斯林青年社团“台湾中国回教青年会”在台湾省台北市成立。该会前身是萧永泰于1949年在广州组建的“中国回民青年大同盟”,是年社团迁往台湾,经蒋经国提议更名为“中国回教青年会”。萧永泰任会长,总部会址设在台北文化清真寺内。
1951年:天津抗美援朝回民支会成立,穆芝房任会长,干一任副会长。
1951年:马连良京剧团在北京成立。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伊斯兰教清真寺、礼拜寺、拱北等所占房地,一律免征房地产税的通知。
1951年:中共北京市委在日坛公园为已故革命烈士马骏修建烈士墓,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其题写“回族烈士马骏之墓”碑铭。
1952年1月:周恩来外长致电利比亚外长麦哈茂德•贝伊•蒙塔塞尔,祝贺利比亚独立。
1952年1月: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学者扬敬修归真。
1952年2月:白寿彝主编中国近代回民起义资料集《回民起义》一书,由上海神州国光社初版刊行。该书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一,全书分4册。
195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经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同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法案,已载入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我国首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1952年4月2日:甘肃省所辖西吉、海原、固原、隆德、泾源五县在国民党特务等密谋策划下,发动反革命叛乱。同年7月叛乱被平息。
1952年5月:阿尔及利亚工会代表团应中华全国总工会邀请,来华参加“五一”观礼。
1952年5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军参谋苏绍章(回)在朝鲜战场上壮烈牺牲。
1952年7月1日:著名回族京剧表演艺术家马连良在北京受到周恩来总理亲切接见,周总理对他拒绝赴台湾、毅然返回大陆的爱国主义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他继续努力把自己的艺术奉献给人民。
1952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施《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有:散居的少数民族人民有与当地汉族同等的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宗教信仰、游行示威等自由;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保持或改革其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权利自由,别人不得干涉,并应加以尊重和照顾;有分别加入当地各种人民团体和参加各种职业的权利;有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等权利;对散居少数民族进行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各级政府应依法予以惩治。
1952年9月9日:马坚撰写的《回族的风俗习惯》一文,在《光明日报》发表。
1952年:马坚著伊斯兰教历史文化论文集《穆罕默德的宝剑》一书,由天津《进步日报》社汇辑出版。全书约60000字,共收录了作者22篇论文。
1952年:北京市朝阳区长营回族乡;河南省封丘县荆乡回族乡成立。
1952年: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学者扬仲明在北京归真,享年九十二岁。
1953年2月7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包尔汉(维)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53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成立。该组织于1952年7月由穆斯林知名人士包尔汉•沙希迪、刘格平、塞福鼎•艾则孜、达浦生、马坚、庞士谦、扬静仁、马玉槐等在北京发起筹建,翌年5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伊斯兰教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选举产生了由74人组成的第一届委员会及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包尔汉为主任。其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代表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办好教务;团结各民族穆斯林,爱国爱教,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和加强同各国穆斯林的友好联系和往来,维护世界和平。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该会工作陷入停滞,1979年重新恢复活动。现任会长为陈广元。
1953年5月:成都回民食品厂由成都回民文化福利协进会创办建厂。
1953年5月:中国回族民间文化团体“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创办成立于北京。该会在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后宣布解散。
1953年6月:桂林回民竹筷生产合作社成立,后更名为桂林回民竹器厂。
1953年7月1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统计全国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回族3559350人、维吾尔族3640125人。
1953年7月6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成立。
1953年9月5日:长春市南关区回族小学建校。
1953年9月:甘肃临夏回民中学建校。
1953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华北局回民就业和失业情况报告的批示》,指示“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尤其是有关的城市党委,均应关心回民的生活情况,尽力扶助回民生产,帮助回民解决就业、转业问题”。
1953年10月14日:沈阳市回民文化馆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58年6月撤消。
1953年12月19日: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成立。
1953年:中国伊斯兰教地方穆斯林社团“香港回教妇女会”在香港成立。
1953年:河北省沧县李天木回族乡、捷地回族乡、大褚村回族乡,青县孝子墓回族乡、辛集回族乡,黄骅市羊三木回族乡,献县本斋回族乡,河间市果子洼回族乡;安徽省定远县二龙回族乡;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镇平县郭庄回族乡成立。
1953年:中国伊斯兰教地方穆斯林社团“台湾回教会”在台湾成立,会址设在台北文化清真寺内,会员以军政要人居多。
1954年1月25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成立。
1954年2月: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为马本斋逝世十周年举行纪念活动。
1954年3月1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
1954年3月15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成立。
1954年3月:中央民委党组召集京、津两市及河北、河南、山东三省有关干部,就回民生产和生活情况举行座谈。座谈后总结出《回民生产生活问题报告》。中共中央于同年7月对报告给予批转,指出:“内地城乡回民生产、生活的困难是有历史性的,解决后虽有所改善,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回民仍存在着很大困难,这也与不少地方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注意不够的有关的,中央民委党组提出几项解决城乡回民困难的办法,中央认为是可行的,请你们参酌办理,并将处理情形于本年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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