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凤凰清真寺”
分享到:
2012-05-31 13:50:01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杭州凤凰寺,曾名礼拜寺、真教寺、回回堂,始建于唐贞观年间(627—649年)。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碑文记载称为凤凰寺。初建时较简陋,宋代已具规模。宋代后期,寺毁。元代时,回回大师阿老丁于至元十八年(1281年)眺遗址,捐金开始重建,由其后裔在至正元年(1341年)建成较完整的具有中国和阿拉伯文化交融特色和传统的礼拜寺(现存大殿,是元代建筑原貌)。明代,自明初至弘治六年(1493年)均有修建和完善。殿内木刻“天经一函”是景泰二年(1451年)重修时所置。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杭州回回堂失火焚毁。清顺治五年(1648年)及光绪十八年(1892年),这座古寺又经过重修,立有碑记。康熙九年(1670年)立的《真教寺碑记》,记载了伊斯兰教传入杭州及兴建清真寺的历史。民国17年(1928年),杭州辟建中心马路(今中山中路),拆除了寺的大门、寺内高层望月楼、长廊及门前的一对石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凤凰寺年久失修,频临倒塌,市人民政府于1953年拔款整修了大(后)殿,保持了元代建筑原貌;重建了有巴基斯坦现代凤格的前殿;并相应新建了座北朝南二层楼的办公用房。原前殿镶嵌的砖石,正面刻有阿拉伯文的“赞主赞圣”词,侧面印有“京砖”“制造”等汉字,砖石今已无存,现留有拓片,经考证,砖石是宋代制造的京砖,现殿内的石刻经台和碑廊前陈列的柱础石,经文物部门鉴定也是宋代遗物。1961年4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将凤凰寺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国务院将凤凰寺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蜚声中外的杭州凤凰寺,是全市广大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开展文化交流,举行节日庆典活动的中心,也是我国开展对外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一个重要窗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交往的日益扩大,国内外宗教界人士和穆斯林团体来凤凰寺参观访问和礼拜的络绎不绝。

责任编辑:贝贝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浙江省 文物保护 单位

上一篇:伊斯兰史上的著名清真寺
下一篇:凤凰寺举行望月楼落成庆典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