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葬礼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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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6 03:42:12 【来源:网络】 点击:

葬礼是围绕着关心死者遗体,并进行安葬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是宗教文化、殡葬文化丰厚内涵的突出显现。葬礼是一个民族最具特色的风俗习惯之一。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民族,对死亡的观念各不相同,因此,葬礼的形式和内容也就各不相同。在我国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他们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统称为穆斯林。他们对葬礼亦特别重视,并有着独特的认识和行为规范。穆斯林的葬礼,源于伊斯兰教的教义、教理和教规,以及相沿积久而形成的穆斯林各民族的礼仪习俗。其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文化内涵,形成了融民族、宗教、地域、民俗于一体的穆斯林葬礼。穆斯林的葬礼,简朴而严谨,圣洁而智慧,尤其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相待,透视出穆斯林葬礼的文明以及朴素自然的生死观。

    穆斯林葬礼的形式和内容对穆斯林来说,伊斯兰教的前定观、平等观和“两世吉庆”的思想直接决定着穆斯林葬礼的形式和内容。

   伊斯兰教是以信奉“安拉独一”为基本特征的宗教,它的基本信仰包括信安拉、信使者、信经典、信天使、信后世、信前定六大信仰。“前定”是指世间一切事物都由唯一的主宰安拉预定和安排,包括人的生死寿限。伊斯兰教最高经典《古兰经》上说:“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3:145)穆斯林的死亡观就是由“前定”的信仰支持的,认为生命的长短是由安拉定夺的,任何人都无法更改。安拉给予生命、主宰生命,适当时候收回生命(指人的寿限到了,真主就命一位叫尔兹拉伊勒的天使来取走他的生命),走向死亡,复命归真,是穆斯林各民族共同的思想信仰,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穆斯林的葬礼文化。

    一个人的生命到了最后的时刻,即灵魂离开了肉体,走向死亡。对于自然界的这种生命死亡现象,中国穆斯林称之为“归真”或“归主”,亦称“无常”。归真或归主是伊斯兰教的礼俗用语,是我国穆斯林特有的汉语词汇;无常是佛教的宗教术语。通用汉语的回、东乡、撒拉、保安等穆斯林民族,对人的死亡忌讳称“死”,于是就借用佛教的“无常”一词作为“死”的代用词,故穆斯林将人的死亡通称为“无常”。明、清时期,中国穆斯林学者认为,“生死谓之有无”,安拉造化生物,赋予人的“生、觉、灵”三性,而草木鸟兽却只有前二性,而无灵,故其枯朽灭亡称为“死”,而人则应称为“无常”,以示有别。“归真”或“归主”所表达的是一种宗教信仰,意即归依真主了,《古兰经》中说:“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2:156)所以,穆斯林对待归真的信念,既不盼望,也不可怕,有如视“死”如归,相当坦然。因为穆斯林把死亡看成是生物的必然现象、人的必然归宿。《古兰经》上说:“凡有血气者,都要尝死的滋味”(21:35)。死亡是今世(现实世界)生命的终结,后世(彼岸世界)生命的开始;明清中国穆斯林学者根据《古兰经》明示:“你们却选择今世的生活;其实,后世是更好的,是更长久的。”(87:16-17)曾申明“清真之道,以死亡为正命”,或称“复命归真”、“返本归真”,其意包含人生如旅途,死亡是通向归真的必经之路;人为安拉所造化,死后仍必归回安拉;死亡是肉体的朽灭,即“无常”,而精神(灵魂)则升华永在,即“常”(“常”为佛教“涅槃四德”中的一德。四德即为“常、乐、我、净”)。穆斯林不仅将“无常”作为代替“死”的日常用语,同时含有深刻的宗教哲理。

   穆斯林在即将告别生命最后一站(死亡)的重大时刻怎样给自己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他(她)的亲人们应该做些什么,笔者根据了解的材料,将穆斯林葬礼的形式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记述。

   临终关怀

    这是伊斯兰教视为一项宗教功修,是安拉所赞美的一种善功。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主要包括灵魂归宿的信仰关怀和肉体朽亡过程中的情感关怀。对穆斯林在身患疾病或生命垂危时的信仰关怀,旨在使其在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复命归真” ,实现“魂有所归” ;对肉体朽亡过程中的情感关怀,旨在使其提高生存的质量,保持死亡的尊严。从而安详地迎接生命的最后时刻。正是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使穆斯林对于死亡一般都能处之泰然,安置若素。

    当一个身患重病或生命垂危的穆斯林,首先在他(她)神志清醒时,家人要提醒其一心归主,勿存恋于尘世,并提示他(她)赞念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穆德,是主的使者” (即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不能亲自念诵的,可由亲人或阿訇代念。意在使弥留者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实现“魂有所归”,对穆斯林信仰的关怀应贯穿在整个生命结束的过程中,它是临终关怀中最重要的内容;其次是留下遗嘱。先知穆罕穆德说:“凡身负重病的穆斯林,只要他还能活两天的时间,就把遗嘱留下来。”又说:“富有的穆斯林应该早作遗嘱,切勿延迟。”病人亡故前,趁清醒时应叮嘱家人偿还自己所欠的债务,财产的分配和施舍自己积蓄的钱、物等,以便清清请白白地离开人世;再次是要“口唤” ,“口唤”是中国通用汉语地区的穆斯林日常宗教生活用语。阿拉伯文ldhn的意译,意为“同意”、“承诺” ,表示在安拉的意欲下实现或允诺可以办到的事。穆斯林在病重时,都要与自己的亲朋互要“口唤”,平时双方如有口角、矛盾,甚至仇恨,此时要尽量说明原因,消除误会和隔阂。和解纷争本身就是信仰的义务,互道“赛俩目”(致问候语),互相原谅、宽恕,能柔和心灵化解痛苦,还能抚平彼此的歉疚感。愉快地了断往事,对生者和亡者都有极大地益处。还有穆斯林到了临终时刻,要念“讨白”(忏悔)反省自己。念“讨白”是伊斯兰教的一项重要功修,临终“讨白”是穆斯林最后必行的一种悔罪仪式。认为人之将死,能认识并悔改自己所犯罪过,亦属伊斯兰教“可嘉”的行为。以上这些习俗,充分体现了穆斯林葬礼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这都是伊斯兰教的人生观决定的。伊斯兰教的人生观决定了穆斯林对死亡的认识,人生态度非常乐观,视死如“归”。

    殡葬仪式

   对穆斯林来说,死亡是结束今世,通向后世的时刻。他(她)的亲人们应该做些什么,有哪些仪式,

    1气绝时:亡人归真,尽快将遗体“落巢”,即停放于宁静通风的地方。室内肃穆,家人闭拢亡者的口目,脱其衣服,遮其羞体,顺其四肢,整理容发,使其靠右而卧,头北足南,面朝天房(即伊斯兰教圣地方向,阿拉伯语音译“克尔白”)并用洁净白布单覆盖其体,点燃香支,以除邪驱秽。然后向街邻亲友报丧。听到报丧后,听者要念一句《古兰经》中的经文:“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2:156)意思就是说,人人都要死,只不过有先有后而已,你先去了,我随后就来。

    2作净仪:即用清水为亡人净身洗礼,亦称“浴礼”,俗称“洗埋体”(“埋体”即亡人遗体)有的地区穆斯林称“抓水”。其顺序先净下,后洗头部,用白布或棉花沾水擦洗口齿、鼻孔,再洗脸和两手至肘,此为“小净”;接着从头至足,先右后左冲洗全身3遍,洗到肉眼看不到污秽为止,此为“大净”。净洗完毕,用净布将水轻轻拭干,并在亡人七窍涂洒香料等,以除异味防虫。牺牲于战役中的人(殉教者)不用为其净身,穿上血迹斑斑的衣服安葬即可。净仪的文化内涵是使亡故者的肉体和灵魂都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地回归真主。

    3穿克凡:即亡人净仪后穿的殓衣。根据圣训、教法规定,穆斯林只用白棉布裹身,忌用绫罗绸缎。“克凡”一般男3件,女5件,并各有其不同的尺寸要求。这是穆斯林从世间唯一带走的“身外之物”。穿克凡前后,亲属好友要向亡人作最后一次告别,称作“善面”。

    4作殡礼:殡礼,阿拉伯语称作“者那则”,即为亡人向真主祈祷的集体礼拜,俗称站“者那则”。当亡人净仪、穿克凡后,移至特制的“塔布”(即尸匣)内,置放在殡礼处,由伊玛目(即宗教人士、“教长”或“阿訇”)站在亡人胸前,率众作殡礼仪式。这是葬礼中最隆重、最庄严、最简朴也最神圣的葬礼仪式之一,为伊斯兰教重要的宗教仪式,也是活人对亡者最后的祈祷礼仪。按照教法规定,殡礼被定作“法雷则·齐法耶”(译作“副天命”,此为伊斯兰教认主学概念,其意含“真主之命” ,是必须履行的善功礼拜)。《古兰经》云:“你要为他们作祈祷;你的祈祷确是对他们的安慰”(9:103)。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又说:“凡一穆民,若有四十位善士与之举行殡礼,真主一定准其祈祷,饶恕该亡人之罪”。由此可见,举行殡礼有着重要的、积极的意义。殡礼可以在清真寺的庭院举行,也可以在其他干净的地方举行。殡礼仪式不同于清真寺内的“五时”礼拜,仅有举意、抬手、大赞;更不同于追悼会,不致悼词、不鞠躬、不跪拜。穆斯林均有参加殡礼的义务,尤其亡人的亲属更应参加,无故不参加或不举行殡礼,“教众俱有罪焉!”穆斯林如遇“者那则”,必争相参加,以示穆斯林兄弟之哀悼告别。参加殡礼的人都必须有大、小净。殡礼忌在日出、日落、正午三个时辰内举行。

   5殡埋:殡礼结束后,就将亡人抬至墓地,下土落葬。穆斯林有抬送亡人的美德,一般由男性穆斯林集体肩扛,送至墓地。穆斯林认为抬送亡人可以消去自己的罪过。每逢穆斯林亡人,可见送者云集,争先恐后的感人场面。在亡人殡埋过程,一般要请伊玛目诵经祈祷,称作“下土经”,至殡埋结束止。有的地区在殡埋时举行“费底耶”仪式。“费底耶”即阿拉伯语音译,意为“罚赎”,亦称“伊斯戛特”,意为“推掉”、“去掉”,指消除罪过。这是后辈法学家根据《古兰经》有关经文精神,对亡人生前因故未能斋戒、朝觐等所采取的一种罚赎方式。这种仪式因宗教习俗不同,举行的方式亦不同:(1)由教长或阿訇组成若干人,站成椭圆形圈,边转《古兰经》,边转边念“杜阿”(祈祷),成为“转经”。(2)由亡者亲属举意,拿出一定金额,由阿訇领导进行递传,称为“转钱”。此两种方法,统称为转“费底耶”。所转金额数,施散给穷人或归清真寺作为基金。(3)比较普通的是遗体下葬前由家属从亡者本人的积蓄中拿出尽可能的钱、物,赠送给衣食无着的穷人或办一些公益慈善事业,以赎罪于亡者生前的过错等。

    穆斯林的殡埋方式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实行水葬。因为安拉“用水创造一切生物”(21:30),可以还原于水。这种殡葬方法,常见于从海路去麦加朝观途中的“归真”者及旅行者中途故于海船上,三天之内又靠不了岸,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的仪式举办后,既可以投入水中水葬,正常情况,穆斯林都实行土葬。

    6纪念亡人:纪念亡人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我国穆斯林习惯上在亡人入土前后有一系列纪念亡人的宗教仪式,如焚香、传炉、传经、诵经,做“杜阿”,念下土经、回头经,以及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纪念活动,多为适应亡人亲属对死者表示追思怀念的一种纪念形式或代亲赎过、祈求安拉恕饶亲人生前过失的一种善良愿望。以上海地区为例,一般在亲人归真后第一年的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为纪念亡人的日子,分别举行游坟(即谒墓,俗称“走坟”、“上坟”。)、开经(即请阿訇念诵《古兰经》,此为穆斯林纪念亡人的一项宗教善功,被伊斯兰教定为“报主报亲”的“可嘉”行为)、施舍、炸“油香”(“油香”是中国穆斯林清真食品之一,也是纪念亡人时必用的、表达美好祝福的一种食品。它是以面粉制成小似铜钹或大似碗口的圆饼,油炸而成。面粉中可略放糖或盐,以开水和面,揉至面团出现韧性,再加工成形。由于它只放在植物油内煎炸,人们喜爱煎炸时的香味,就以“油香”名之)。、宰活羊等礼仪活动,以示纪念亡灵。从第二年开始一般在每年的“开斋节”(伊斯兰教主要节日之一。阿拉伯语“尔德菲图尔”的意译,波斯语称“肉孜节”,时间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为穆斯林“走公坟”的纪念日。由于受地域、民族、民俗文化及伊斯兰教不同派别的影响,纪念亡人的日期择定、形式内容等都不尽相同。但其文化意义是共同的,即强化人们的宗教、民族意识,表达对亲人的追思怀念或代亲赎过。这些都体现了穆斯林的善良愿望和相沿积久的风俗习惯,并非伊斯兰教规定必须遵守的义务。
穆斯林葬礼的特点和文化内涵穆斯林葬礼的基本特点是:深埋土葬、遗体速葬、厚养薄葬。

   深埋土葬。土葬是世界穆斯林统一的葬仪。它和其他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穆斯林的土葬,其最大特点就是不用棺椁,把遗体直接放入土中,墓穴底部也不铺木板、石板、铁板、水泥等非土质及烧制的陶类制品,实行彻底的土葬。这是源于《古兰经》所阐述的安拉用泥土造化了人的生命,“他用泥土创造你们,然后,你们立刻成为人类,散布各方。”(30:20)人出于泥土,死后融化于泥土,复归于泥土。然后安拉再从泥土中使之“复活”。《古兰经》在其经文典故中的“阿丹”就是安拉以泥土造化的世间第一人,为人类始祖,是安拉的使者之一。所以,中国穆斯林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土里来,土里去”,即是这个意思。我国穆斯林的土葬方式,较为简单,即挖掘宽1米、长约2米、深2米左右的坑,在坑的朝向天房方向的一侧,挖一小窑洞(即偏洞),将亡人遗体放入洞内,用土坯或砖块堵住洞口。如果土质太松或者遇岩石不能或不宜挖洞,可将遗体放入坑底,上面盖以石板或木板,然后推土覆盖。遗体殡埋后留不留坟头都无关紧要,视情况而定。许多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不同,殡埋方法也各自相异。有的在沙漠地带,只是将尸体用沙土轻轻一埋,任其自然分化消失,最多上面盖一块石板等物,以防被野兽糟蹋而已。在我国内地回、东乡、撒拉、保安等穆斯林民族一般都留一墓冢土丘,称作“回回坟”,而新疆维吾尔等民族的墓地,称作“麻扎”,陵墓的修建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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