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教派形态与现象”学术研讨会综述
分享到:
2012-05-15 17:53:39 【来源:】 点击:

2010年3月27日-30日,“民间信仰、教派形态与现象”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民间信仰、新兴宗教、宗教与教派问题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会议议题广泛,与会学者学科背景多元、视野开阔、汇集了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智慧。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相关领域就民间信仰与教派发展问题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探索。

一、关于民间信仰问题

民间信仰问题是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也是专家学者们研讨相对集中的主要议题。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民间信仰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悠远的文化传承特质,其历久弥新,又具备长期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因而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在民间信仰与民间教派的研究模式与方法方面,学者们在审视既往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民间教派的学科建制、研究趋向和学科交叉等富于建设性的意见,认为应当重视对当前我国民间信仰与教派发展现状的调查,真实反应当前我国民间信仰与教派的发展规模与生存状态,力求以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民间教派的现实活动。关于某些地方民间信仰发展过快的问题,学者们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作积极引导,区别对待。在民间信仰的管理方面,要大力引导群众发展经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

总体来说,在如何对待民间信仰与教派发展问题上,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言辞恳切,观点鲜明,富于启发性。无论是对待民间信仰的地位、功能,还是直面民间教派大量兴起的现状,学者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直面信仰问题的方方面面,值得深思。

林国平《当代民间宗教的复活与转型》一文以福建三一教为例,对当代民间信仰的复活和转型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三一教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快了民间信仰化的进程;二是入教条件大大放松,修炼进程趋向简易;三是教内秘密逐渐公开化;四是加大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力度;五是争取合法地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结合三一教的转型,作者就当代民间信仰的复兴和转型提出了一些看法,认为民间信仰的复活或复兴,并非过去民间信仰的简单延续,而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发生新的变化。当代民间宗教最大的变化是宗教色彩逐渐淡化,神秘面纱逐渐揭开,组织逐渐松散,积极介入社会生活,但其发展趋势似乎不可逆转,最终结果可能导致民间宗教的性质发生转变,应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民间宗教的复活或复兴,已经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对此政府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而应面对现实,因势利导,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探索民间宗教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导民间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牛建科《民间信仰在日本宗教信仰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浅析》一文,以概念考察的视角,对日本社会的民间信仰问题进行了细致考察,并分析了民间信仰在日本宗教信仰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文章指出,在日本,“民间信仰”这一用语最早由宗教学家、日本宗教学创始人姊崎正治于1897年提出,原意是指存在于日本民间的“与正统的被组织化的宗教多少相异的信仰习惯”,其具体的构成要素是“原始宗教的残存”、“自生性的animism信仰”和“组织宗教的衍化、曲解、混淆”等。战前日本学术界理解“民间信仰”概念,大多以非组织性(教义上的非组织性和教团上的非组织性)和非权威性(原始宗教的残存和制度化宗教的部分吸收)为特征。战后,日本著名的宗教民俗学家崛一郎则将“民间信仰”定义为“自然宗教式的——即没有特定的教祖、非启示性的、教理缺乏体系化;教团组织形式不完备的;古代式的;非创立性宗教性质的咒术宗教所残留的、继承性的——信仰形象群,并且,在另一方面,它与教义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属于交融混合型的东西”。到1970年代前后,日本学术界开始普遍使用“民俗宗教”(folk religion)一词代替“民间信仰”概念,很多日本学者将“民俗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同义词来使用。民间信仰在日本宗教信仰体系中的地位可以从三方面来把握:首先,民间信仰“是培育了神道这一民族宗教的自然宗教的残留物,同时又是佛教、道教等外来宗教与神道融合以后的结果”;其次,民间信仰是新兴宗教的构成要素;第三,民间信仰是民众宗教或平民宗教。

何其敏《对民族民间信仰研究立场的探讨》一文,提出了民族民间信仰研究的意义,认为对民族民间信仰的研究不是对“古董”的研究,而是推进中国本土宗教(包括原生性宗教、道教、佛教,以及已经本土化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应对现代社会发展变化能力的研究。对中国现有的各种宗教,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体信仰的传统宗教是否存在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如何认识和挖掘等方面,并没有形成共识。民族宗教面对现代化的冲击如何适应社会、如何保持活力等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对此,既需要对当代宗教功能的分析,更需要对民族民间宗教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历史的和现代的)有清晰的认识。作者认为,通过对多元宗教相互依存于民族共同体中特点的研究,不仅能够为认识宗教现象提供新鲜的例证,也能够对各民族民间信仰与民族社会及其关系作深入研究,探寻出我国多民族聚居区社会发展的模式。

王文东在《中国民间信仰的研究状态及其伦理学取向》一文中指出,民间信仰的伦理趋向是指民间信仰在信仰层面上与主流社会道德意识的善恶好坏之价值意识和价值观念的距离远近或关系亲疏的状态。由于民间信仰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局限,与体制化、系统化建制的宗教相比,伦理在民间信仰中不具有重要意义。探讨民间信仰伦理取向的目标,是正视当代民间信仰和民众生活交织融合的现实,并对此做出科学的界定,探讨当代民间信仰与民众道德生活、价值取向之间有机构成的内在结构,研究当代民间信仰在民众道德生活中的特殊功能和独特地位,从理论层面作进一步的思考,并从可操作性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对策。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民间信仰的伦理趋向是体现民间信仰的社会适应性的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方面,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第一,民间信仰具有颂有功、崇有德的伦理教化内容;第二,民间信仰大量地容纳或者蕴涵着体制性宗教的善良道德意识;第三,民间信仰具有强烈的功利伦理取向;第四,民间信仰蕴涵着民间生活伦理的丰富内容;第五,民间信仰的伦理精神与价值取向是幸福主义的。第六,民间信仰体现的伦理价值具有注重道德的私人性、人际性的特点。文章指出,民间信仰的调适是推动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换句话说,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协调好民间信仰与社会的关系,而论理因素是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因素。

萧放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民间信仰》一文中,分析了民间信仰的内涵和历史上的境遇,指出在全球化时代,在文化多样性的关照下,民间信仰问题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特别是在21世纪初,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的开启与深入,民间信仰被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范围。然而对于民间信仰问题,还是要慎重对待,对其范围应该有所限定,要在抢救保护文化遗产的旗帜下对民间信仰进行选择与思考,具体来说要注重传统性、伦理性、濒危性三个方面。

朱文通《关于中国民间宗教史研究学科建设问题的思考》一文,结合当前民间信仰问题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指出民间宗教史研究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虽然近20年来的研究工作取得了比较可喜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主要是对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还存在不少模糊认识,比较混乱,甚至回避讨论学科建设问题。认为这种沉默和失语明显地制约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和开展,学科建设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制约民间宗教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和认真思考。

王文玉《民间信仰与农村经济社会》一文通过对河南省郑州市北仓村的社会调研,指出民间信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有文化娱乐功能、精神慰藉功能,但主要的还是承担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功能,体现出民间信仰与地方经济社会的融合互动。

此外,部分学者还结合对各地民间信仰的实地调研情况,就粤西冼夫人信仰、湖北古寨山玄天上帝信仰、山东曹县花供会、山东周村摩尼教遗迹、广东地区海外移民与侨乡民间信仰复兴、新马华人移民信仰等问题进行了细微生动的考察;有的学者还结合民间信仰及其研究现状,就民间信仰研究和管理的思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二、关于新兴宗教问题

新兴宗教问题也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学者们普遍认为,新兴宗教的大量产生与异常兴盛,与社会转型和传统社会价值体系的结构重组过程密切相关。当前,新兴宗教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其绝对人数不多,但由于其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形式多样,对社会影响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于新兴宗教的管理,学者们认为要遵循循序渐进、逐步调整、疏堵结合,开放管理、依法管理,强化宗教法人管理、依法惩治邪教犯罪活动等原则。

邱永辉《新兴宗教运动与文化影响力》一文以实地调研材料为基础,对印度“阿玛教团”这一新兴宗教团体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讨,对该教团在印度宗教、印度社会政治和全球视野三重背景下的产生发展过程进行了动态分析,并以“阿玛教团”为例,探讨了新兴宗教团体的社会适应性、局限性和影响力等问题。

赵匡为在《当代“造神”现象和新兴宗教》一文中指出,新兴宗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宗教和原始宗教的另一类宗教,它不是已有的传统宗教又一轮产生和发展过程的简单重演,而是适应新时代需要、符合新时代人们心理需求的产物,因此实际上是一种按照新时代人们的需求出现的造神现象。

王存奎在《社会转型与宗教格局的变迁——新兴宗教在中国》一文中指出,新兴宗教是随着世界现代化及全球一体化进程而出现的有悖于传统制度性宗教的新的社会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出现是社会转型在宗教信仰领域的反映。新兴宗教不一定与传统宗教相互对立排斥,而是继承了传统宗教的丰富资源,不仅适应原有的文化范式,还能积极对应新时代的价值体系,新兴宗教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对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的继承和创造性转换。

此外,刘平以“新兴宗教在当代中国的适应性”为题,探讨了新兴宗教的概念以及新兴宗教在当代中国的适应性问题;刘翔宇以新编地方志对新兴宗教的记述为例,探讨了新兴宗教的定性与我国文化建设问题;习五一提出要关注新兴膜拜团体的破坏性因素;胡训珉探讨了我国新兴宗教的特点和治理对策;冯今源结合“巴哈伊教现象”对当代新兴宗教做了理论思考;马振超从转型时期民众信仰需求的角度,探讨了新兴宗教兴起的现实原因;陈星桥就新兴宗教的特点作了初步探讨。

三、有关宗教的其他问题

除民间信仰、新兴宗教等问题外,会议还涉及历史上和当代的教派、会道门及宗教异端、当代邪教等问题。此外,宗教全球化问题、宗教旅游、宗教慈善问题等也是会议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全球化时代的宗教

加润国发表《论全球宗教》一文指出,按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在发展演变过程中,适应不同社会形态的需要,形成了部落宗教、民族宗教和世界宗教三种基本形态,世界宗教是宗教发展的最高形态,也是最后形态。而世界宗教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适应地球村社会生活的需要,产生一种新形式——全球宗教。并以巴哈伊教为例,说明部分现当代新兴宗教主张“人类一家”、“宗教同源”、“万教同归”等,其实质是全球化时代宗教共同性、趋同化现象,这样的宗教是更“绝对”、更“抽象”、更像“宗教本身”的,已经没有了“再发展”的余地,体现了宗教形态发展的极限。

金勋在《后现代宗教新论——兼论世界宗教发展新趋势》一文中指出,在科技发展、信息革命推动下人类社会全方位进入全球化的氛围中,宗教在此进程中并没有消沉、退隐,而是更加活跃和突出。各宗教之间及其内部正呈现出保守与个性共存、衰落与复兴相继、冲突与和解并存、竞争与合作同行的多元景观。全球化时代的传统宗教将无法固守已有的领地,即在内部宗教的教义学说、仪规、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新兴宗教的不断出现和传播、无国籍无组织宗教的出现等,都是宗教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表现。同时,与全球化相伴随的信息化,一方面使传统宗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为宗教的发展传播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信息技术催生出了新的宗教形态,这种新形态被作者称为“私人宗教”、“看不见的宗教”、“小宗教”或者“IT宗教”。总体上,作者认为对新时期的宗教问题,要有开阔的视野、深入的思考和认真的研究,以便更好地应对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冲击。

(二)宗教旅游、宗教慈善等问题

孙天胜在《旅游开发对宗教的影响》一文中指出,宗教旅游市场被公认为是规模巨大、需求稳定的优质旅游客源市场。我国的宗教旅游热,主要表现在人数众多、活动内容多样、新建项目大且大、与娱乐活动相融合等特点。宗教旅游热的背后,主要有传统宗教文化的重要基石、宗教文化自身的魅力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经济社会变革环境等三方面的影响。在旅游热的推动下,我国宗教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从形式到内容都出现了巨大变化,一些宗教场所的庄严肃穆形象正在渐趋淡化,宗教内部的管理也开始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使得宗教呈现出了独特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宗教旅游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宗教旅游活动内容单调、宗教被庸俗化、大部分项目存在浅层次开发、管理混乱、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文章指出,宗教与经济的关系是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应当充分认识宗教与经济关系的特殊性。历史上各大宗教都直接或间接参与经济活动。当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宗教与经济的关系愈加紧密和复杂,应该认真研究这类新问题,引导宗教经济向健康有益的方向发展。

甘满堂以《台湾宗教团体从事慈善与公益事业概况及对两岸宗教交流的影响》一文,系统探讨了台湾宗教团体社会公益慈善情况,并对大陆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提出了意见建议。文章认为,宗教团体种类众多,在台湾地区社会、文化、政治与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这与宗教团体积极兴办慈善与公益事业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宗教团体借助社会慈善扩大其影响,另一方面也通过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了社会和谐。台湾政府利用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宗教团体开展慈善与公益事业,形成了政府与宗教团体在慈善事业方面的良性互动。当前,台湾宗教团体借助强大的经济实力开始向海外拓展,彰显了台湾的文化软实力,在两岸交流中对大陆社会拥有较强的影响力,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宗教公益慈善问题,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国内宗教慈善良性发展。

(三)邪教问题

赵志《回顾国内关于邪教界定之分歧》一文对“邪教”概念的界定过程进行了回顾分析,认为国内对于邪教的界定实际上反映了我国反邪教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折射出国内对于邪教问题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日臻完善和成熟。近年来,对于邪教概念的认定,社会各界基本取得了共识,即认定一个邪教组织,必须剥去其宗教外衣,主要依据是其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而不是看它有没有宗教性。

郑永华在《关于防范与治理邪教现象的战略思考》一文中,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国外治理邪教的成功经验以及实地调研情况,提出防范和治理邪教,一要树立长期监控的战略思想,二要明确疏导为主的指导方针,三要坚持多管齐下、调动多方面积极性的工作思路,四是要贯彻分而治之的治理方法。

耿耿在《国外研究膜拜问题的民间组织近况及给我们的借鉴》一文,分析了国外研究膜拜团体的民间组织及相关的反膜拜运动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些值得借鉴思考的建议。一是要有专家学者、有关利益群体、民间组织、政府机构等共同参与,对一些关键术语要取得共识,严格规范,避免滥用。二是要从关注精神世界入手,从总体上研究和把握邪教问题。三是要关注转型时期国家的膜拜组织及相关问题。四是要建立迅速高效的信息渠道和预警机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欧阳恩良《关于正确处理当前农村邪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指出,正确处理当前农村邪教问题,一要正确把握民间信仰与农村邪教的区别和联系;二要全面认识农村邪教滋生蔓延的原因;三要加强对农村民间信仰的管理;四要注意处理农村邪教的策略方法。具体来说,一是打击与关心相结合;二是加强农村社会控制与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相结合;三是普及宗教理论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举办本次“民间信仰、教派形态与现象”学术研讨会,是在过去经验之上的又一次尝试。此次会议与会者来自宗教学、民俗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律学、哲学等多个学科,这一多学科、多方位交叉研讨的方式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许,也是此次会议的一大特色。会议主办方认为,对当代中国民间信仰与民间教派进行研究是一个宏大的课题,既要有深层次的理论思考又要满足对待此类问题的实践需要。民间信仰与教派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信仰问题、文化问题、群众问题和社会问题,必须理性思考,正确对待。在研究与考察过程中,要注意甄别其精华和糟粕,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切忌“一刀切”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既有利于保障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又能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做到“好”字当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贝贝

Array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民间信仰 教派形态 学术研讨会

上一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研究 “社会主义的宗教论”
下一篇:共建和谐世界的中国传统宗教文化资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