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志愿填报必须了解的10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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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3:05:44 【来源:】 点击:

 

     66.问:怎样处理同批次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之间的关系?

 

  答:第一志愿最为重要,但非第一志愿也不可缺少。正确处理之,就是首先要完全掌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之报考技巧;其次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不适用,以及许多院校没有规定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时候;牢记采用“梯度”报考非第一志愿的前提条件,即所报院校必须在前3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至少是该院校在前一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或者是考生能判定其当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再做到使志愿之间保持一定的梯度。具体有:(1)同批次志愿之间应形成梯度。特别是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之间均应拉开一定的档次,保持一定的梯度。(2)所选院校的专业与专业之间也应保持一定的梯度。除了院校与院校之间形成一个梯度外,还要按一定分数间隔,院校专业与专业之间形成一定梯度(一般而言之,具体要根据专业确定办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第一院校的专业与第二院校专业之间也形成梯度。(3)不同批次的院校之间也应有一定的梯度。

 

  67.问:怎样处理考生志趣与自身竞争力的关系?

 

  答:(1)、当考生志向兴趣与自身竞争力一致(即自身竞争力很强,或自身竞争力并不是很强但也可保证志向兴趣)时,考生填报志愿与个人的理想、志趣、个性、特长密切结合,有助于学有所好、学有所长,激励自己潜心钻研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情,有利于考生成才和发展。这是上策,但毕竟这样的情况为数不多。(2)、当考生志趣与自身竞争力不一致时,考生就要三思而后行,在两难中选择:①力保志趣,降低档次或批次。②不降档次或批次,偏离志趣,或放弃志趣。当然啦,考生的志趣恰好是冷门专业,录取分也低,那就天遂人愿了。

 

  68.问:什么是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69.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70.问:省级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答:①、汇总、公布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市区招委批准执行;③、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④、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⑤、投档,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⑥、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⑦、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⑧、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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