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雅德圣训》禁止事物:允许的背谈
2014-02-03 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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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明白:为了正确,合法,必需的目的而在背后谈论是允许的,其原因有六个:
(1)控诉:被亏者可向统治者,法官和其有权,有能力立行公平的人控诉迫害他的人。可以说:某人以某种手段欺负我。
(2)求援:为了制止罪恶,使其改邪归正,对自己认为有能力止恶的人说:某人在做恶,你去制止他等。其目的是达到制止罪恶,如无此目的,背谈仍为非法。
(3)教法谘询:如对教法说明官讲:我的父亲,我的弟兄,或丈夫或是其它人以某种方式亏待我,他有这个权力吗?我以什幺方式摆脱这种困境,得到我的权力,制止犯罪等?如需要,这是允许的。但是谨慎且较好的是,他说:一个人或一个丈夫有如此这般行为,你认为如何?因为这样既能达到目的,也不提名道姓。不过根据杏德传来的圣训,提名可以。
(4)对穆斯林的警告和忠言:
A:驳斥传述人和证人中的犯罪者,这种驳斥全体穆斯林一致认为是允许的,而且需要时则是一种必要的义务-瓦直卜。
B:关于婚姻,合伙,寄放,经济来往等,或者择邻方面向人询问对方的品行,被问者不瞒真情,说明其人的毛病,举意忠告。
C:当他看见一个求学者常常去一个异端分子或者作恶者那里讨教,他担心他将受害,那幺就必须忠告他,为他说明情况。条件是举意忠告。但这是容易弄错的事,谈论者有时出于嫉妒,从而恶魔使他混淆不清,自己以为是说出忠言,其实不然。所以言者必须自己考虑明白。
D:一个人拥有权力,但不忠于职守,或不能胜任,或是个坏人,或是个庸才等。关于这种情况,必须向上级反映,以便取消他的职权,任命合适的人选;或让上级对其了解,按其才而用之,不要受骗。或上级督促他忠于职守,或将其调换。
(5)一个人公开犯罪或搞异端:如公开喝酒,欺负人,征收苛捐杂税,从事一些谬误的事情。那幺谈论他这些公开的犯罪行为是允许的,但谈论其它的缺点则为非法,除非有上述其它理由可以谈论。
(6)介绍说明:若一个人以绰号着称,如:麻眼、跛子、聋子、瞎子、斜眼等,则以这些绰号介绍是允许的。专寻缺陷称呼是非法的。假若可用别的称谓介绍,则更好。以上是学者们论述的六个因素,大部分为众学者一致公认,其证据皆来自正确着名的圣训。如下:
1531、阿依莎的传述:一个人来求见先知,先知说:让他进来吧!这个部落的人真糟糕。--两大圣训集
伊玛目布哈里以此证据认为可以背谈坏人和可疑的人。
1532、阿依莎的传述:她说:安拉的使者说:我不认为某人和某人对我们的宗教有所了解。--布哈里
一传述说:这两个是伪信者。
1533、法图麦·嫔蒂·盖斯的传述:她说:我找先知请教说:艾卜·哲海目和穆阿威叶两人均向我求婚。安拉的使者说:穆阿威叶是个身无分文的穷人。至于艾卜·哲海目嘛,他棍不离肩。--两大圣训集
一个传述中解释:棍不离肩是好打妻子。有人说:意思是常常扛着棍子旅行。
1534、宰德·本·艾尔格姆的传述:他说:我们跟着安拉的使者出征,遇到一些困难。于是阿卜杜拉·本·伍班叶煽动说:你们不要供给那些圣门弟子财物,让他们离散。还说:如果我们能回到麦地那,尊贵的人(尊贵的人:在这里他们指自己-译者注。)一定要将卑*的人(卑*的人:在这里他们指圣人等-译者注。)驱逐出境。于是我来到安拉的使者跟前,将此话告诉他。他就派了人找来阿卜杜拉·本·伍班叶。但他竭力发誓说他没有说。于是圣门弟子们都说:宰德给安拉的使者撒谎了。对于大家的议论,我心中很难受。直到安拉降下经文证明我的诚实。安拉说:当那些伪信士来到你跟前……。安拉的使者将这些伪信士召来,为他们求饶,但他们仍然摇头。--两大圣训集
1535、阿依莎的传述:她说:艾卜·苏夫扬的女人杏德对先知说:艾卜·苏夫扬是个吝啬的人,他不给我和孩子足够的给养,除非我自己拿一些,他不知道。使者说:你合理地拿,够你们母子的生活费用就行。--两大圣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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