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怎么看待剃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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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3 09:55:31 【来源:】 点击:

问:教法怎么看待剃胡子?

答:剃胡子是学者们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有的主张剃胡子是合拉目(非法);有的认为剃胡子是麦克鲁哈(可憎);有的则认为剃胡子是丑恶行为。正确的是留下不剃是圣行。

埃及艾资哈尔大学前长老麦哈姆德·舍里图泰回答这个问题说:
教法学家们就剃胡子都发表看法,有的主张剃胡子是合拉目(非法);有的认为剃胡子是麦克鲁哈(可憎);有的则把剃胡子定的非常严重,说是丑恶行为,是愚昧、迷误、作恶、无知之表现。我们毫无怀疑地说留下不剃是圣行。穆圣曾经为了好看、为了和尊贵的脸型对称而修饰胡子的两侧和上边,为了保持还经常用水洗梳。圣门弟子们在表面和形象方面都按照穆圣所选择的、所做的去做,甚至走路都模仿穆圣。

正教的圣行:
穆圣关于与清洁、修饰和庄重有关的几个问题说了几段圣训,鼓励大家去完成,这些圣训被学者们称为“正教行为”的圣训,即真主造人类是完美的形象。这些圣行除了留胡须外就是刷牙、打短唇须、剪短指甲、洗指节、用水呛鼻、拔腋下毛、剃阴毛、做除包皮。大多数教法学家主张这些行为是圣行或嘉义,放弃是可憎。留胡须是其中之一,也是圣行或嘉义。“笋乃”一词在派生演绎教法阶段还有它的立法阶段意义的另外意义,即“做了有回赐,放弃了不惩罚”。还有一层意义是大家认为很好的行为,穆圣看见也认为好,就鼓励大家做的。

古老的习惯:
古阿拉伯人的和其他人的历史告诉我们留胡须是被认为美好的习惯,许多民族尽管他们宗教、国籍、地域不同,但他们的学者和哲学家都认为留胡须是显示形象美丽、姿态庄重、值得尊敬的。

穆圣的习惯是把教民引导在使大家走在能让人姿态庄重、形象美丽的美好习惯前沿的事务的。因此有许多鼓励留胡须的圣训,同样有许多圣训鼓励刷牙、清洁指节。

命令和多神教徒做区别:
是的,特别使关于留胡须的圣训里命令全留胡须,其原因使和拜火教徒和多神教徒做区别。因此,部分学者主张剃胡须是合拉目或恶事。

据我们所知,在这些行为中穆圣的命令有的是必须做的,有的还是引导人去做高贵的事项。故意地模仿和我们不同宗教的之人的宗教行为是非法的。至于习惯方面和普遍的习俗方面的类似是无妨的,即不是可憎,也不是非法。

伊玛目艾布·哈奈菲的弟子艾布·优素福穿着一双用钉子修补过的鞋,有人说:“某某两个学者说这是可憎,因为类似道士。”他说:“穆圣穿过有毛的鞋,那也是道士的服饰啊。”

如果我们把仅仅地在普遍的习惯和时代的现象方面的类似定为合拉目的话,那么我们必定断全留胡须是合拉目,因为其它和我们有别的宗教的道士也留着胡须。我们也要断穿带帽子的斗篷是合拉目。

事实上,服饰、个人形象及剃胡须算为习惯,每个人应该按照自己的环境情况去做。谁的环境情况流行认为(服饰、个人形象、剃胡须中)一种情况美好,他就迎合;谁和人们的习惯背道而驰,谁就是和环境背离的。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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