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
张维真,回族,甘肃临夏人。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1963年生于甘肃临夏(河州)。 1982—1985年,在临夏外国语学校(原中阿学校)学习。 1986—1992年,学习于巴基斯坦国际伊大阿拉伯语言文学系。 1993—2004年,相继任教于甘肃临夏外国语校、广河外语职业学校等。 2004—2010年任纳家营伊斯兰文化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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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真:恩师杂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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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09:18:08 【来源:张维真】 点击:


三、“都是大伊玛目”

在一个兄弟学校演讲时,恩师说,我们经常听到有人把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称为“大伊玛目”,把他的学派称为“大伊玛目派”。那么,为什么在四大伊玛目中,唯独艾布·哈尼法被称作“大伊玛目”,而其他伊玛目则否,甚至连他们的观点和主张都只字不提呢?带着这些思考,我就随时留心和研究其他伊玛目的思想和观点,特别是当一些问题在一个学派框架内解决不了的时候。

于是我逐渐发现,不光艾布·哈尼法是大伊玛目,马力克也是大伊玛目,沙斐仪也是大伊玛目,伊本·罕百里也是大伊玛目。除了他们,奥扎仪、苏富扬·邵里等都是大伊玛目,后来的安萨里、伊本·泰米叶等都是大伊玛目。他们各有千秋,无法相互替代。

恩师的这一见解,其实针对西北根深蒂固的学派乃至教派成见。

许多人以及他们所影响的群众看来,除了自己所尊奉的“大伊玛目派”,其他学派几乎都是“多余”,一个广泛流传的“故事”印证了这一事实:他们说,先知登霄时见到真主,真主说,你的教民中将出现一个人叫努尔曼·本·萨比特(即艾布·哈尼法),他是教门的明灯,他的跟随者将被饶恕。还有诸如此类的许多经外传说,不外乎神化伊玛目艾布·哈尼法,贬低乃至否定其他伊玛目。

假如那些传说是真的,那就说明“大伊玛目派”的地位和意义由真主指定了,那么其他伊玛目的出现以及他们所创立的学派,如果不是罪过,至少也是多此一举。这个传说的内在矛盾、荒谬可笑,可能是它的杜撰者始料未及的。

正是从这种求同存异、海纳百川的立场出发,恩师在许多貌似对立的观点之间据守折中,反对偏激。

比如礼拜中一抬手还是三抬手,是西北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萨拉菲派主张三抬手,甚至他们中有人主张这是“唯一正确”,而其他派则主张一抬手,甚至有人主张三抬手“被停止”,做了会“坏拜”。恩师选择陈克礼的观点,认为一抬手或三抬手属于教门中的细枝末节,不值得为此大动干戈。“许多人不礼拜,没有信仰,我们的关注点应该放在他们身上,而不是盯着抬手、起指等可有可无的问题上。”

同时,恩师有一个著名观点,就是遇到分歧问题时,多讲“调和”“多元”,少讲或不讲“停止”“非此即彼”。抬手问题完全可以用“多元并存”的方式解决。四大学派中哈奈斐派和马力克派主张一抬手(后者中部分人三抬手),沙斐仪派和罕百里派主张三抬手,这一现象存在了上千年,不是哪个一厢情愿的“统一”方式可以解决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恩师的观点是正确的。

再比如,伊玛目领拜时,跟拜者是静听还是要念《法提哈》?萨拉菲派主张后者,不论伊玛目高念还是低念,而其他派主张前者,甚至认为跟拜者念《法提哈》是可憎。这是中国各派的情况,而国际层面,四大学派中沙斐仪派、罕百里派主张跟拜者念《法提哈》,哈奈斐派主张不念,马力克派则折中:伊玛目高念时不念,伊玛目低念时念。这方面恩师选择了伊玛目马力克的观点,这也是罕百里派后期著名学者、伊玛目伊本·泰米叶的观点。

而且,伊本·泰米叶从传述证据和理性证据,反驳了那种认为无论伊玛目高念还是低念都要念《法提哈》的观点。

恩师在涉及此类问题的时候,时常引述古代大师安萨里、伊本·泰米叶的观点,或近代大师哲马鲁丁·阿富汗尼、穆罕默德·阿卜杜的观点,乃至对他产生重大影响的先烈陈克礼的观点。

据我所知,在西北、特别是临夏,恩师是广泛关注古今改革家,并恰如其分引述他们观点的屈指可数的阿訇型学者。目睹唯学派论、唯神秘论大行其道的现实,恩师留下的足迹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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