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对待妇女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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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21:52:13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伊本·买斯欧德说:“有人问使者:‘哪种罪恶最严重?’使者回答:‘真主创造了你,而你为真主树立配偶,这种罪恶最为严重。’那人又问:‘其次呢?’使者说:‘因害怕穷困而杀害子女。’那人又问:‘再其次呢?’使者说‘和你邻居的女人通奸。’”

    真主说:“当被活埋的女婴被询问的时候,你犯了什么罪而遭杀害呢?”(古兰8l:8~9)

    真主又说:“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在抵罪律中获得生命,(以此为制),以便你们敬畏。”(古兰2:179)

    一些法学家们主张:男人故意杀害女人,他当抵命;女人杀害男人,她当抵命。为了说明女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古兰》中提到:

    “男人的权力比女人高一级。”(古兰2:228)

    又说:“如果她们服从你们,那么,你们再不要想法欺负她们。”(古兰4:34)

    尊贵的《古兰》叙述了没有任何证据以奸淫污蔑女人者,应受污蔑罪的惩罚;污蔑男人者也受惩罚。这种天启的法律,人为的法律是无法说明的。既使是受污蔑的妇们,她们自己也无法制定。

    真主说:“凡告发贞洁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当鞭打告发者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古兰24:4)

    这种对污蔑者的惩罚,减少了污蔑者的信仰,破坏了他的自我尊严;皮肉理当受到惩罚。只有忏悔才能得到真主的恕饶。但皮肉之刑,不可取消。

    四、 信教、执行教法中男女平等。

    六世纪时,欧洲的一些学者召开了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女人是否有灵魂。该会议一致认为女人(除耶稣母亲)都是火狱的灵魂。伊斯兰规定男女在信仰、工作、报酬中一律平等。

    真主说:“顺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顺服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纪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重大的报酬。”(33—35)

    真主又说:“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赏赐他们。”(16:97)

     真主还说:“作恶者只自害其身,行善而且信道的男子或女子将入乐园,享受无量的供给。”(40:40)

    真主又说:“他们的主答应了他们:‘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无酬,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3:195)

    女人象男人一样,有独立承担工作的责任。每个成年男女对法律均各负其责,各得其工作的报酬。真主绝不会加倍的赐给男人而不赐给女人。男女因违抗真主的程度而受刑不同,不会免去男人的罪恶而惩罚女人。

    真主说;“以便他们得到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尘星之善者,将到其善报;作一尘星之恶者,将受其恶报。”(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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