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遥远:“刮胡子揭面纱”是“隐性文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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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3 00:54:45 【来源:伊斯兰之光】 点击:



新疆伊宁开展“淡化宗教意识,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活动,此新闻在凤凰、新浪等各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转载。浏览内容,赫然要求辖区“全街道少数民族妇女和青少年着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等非正常现象全部消失”,不免让人侧目,匪夷所思。

    恕我孤陋寡闻,“淡化宗教意识”这个政治名词,还是第一次听到。信仰宗教是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第一要旨就是信徒在思想意识上“深信”。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大宗教,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莫不如此。“淡化”,就是“弱化、减化”,如雾里看花,似有似无。而宗教信仰的特性是神圣、肃穆、虔诚的,蛰伏着人类对超越性、完满性和终极性的向往和追求,寄托着信徒们真善美的心灵归宿,怎能随意淡化呢?

  宗教和信仰自由是现代人类最根本的自由之一,一直被视为世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核心。任何公民都有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或哲学、道德体系的自由,包括父母可以为其未成人子女选择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或信念。对于公民的这种选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进行强制和干预,尤其要强调的是来自国家的干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也指出:“每一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象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淡化宗教意识”,实际上是对宗教的一种权力施压,是对教徒的一种意志强加,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了公民宗教自由权。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一项基本政策。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再向世界宣布:“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是真诚的、一贯的”。既然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是“真诚的、一贯的”,为何新疆伊宁要把好经念“淡”了呢?

  新疆伊宁不仅大张旗鼓宣传“淡化宗教意识”,更令人不安的是,竟然强制“刮胡子揭面纱”,把伊斯兰教徒传统的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视为“非正常现象”,勒令要“全部消失”。让人不免联想起臭名昭著的塔利班执政曾发布公告,限定所有男人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全部留胡须,违者将受惩罚。

  一个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是因为它包括三个层面,其一为宗教的思想观念及感情体验(教义),二为宗教的创始人,以及膜拜对象(教主),三为宗教的教职制度及社会组织(教团)。每一个宗教都会有各自不同的信仰象征物,如佛教和尚尼姑剃度、身披袈裟,基督教牧师胸挂十字架,道士挽髻蓝黑色道袍、云袜、十方鞋,穆斯林穿阿拉伯服饰、男留胡须、女蒙面纱。新疆伊宁把伊斯兰教传统视为“非正常现象”,已是一种宗教歧视行为;勒令要“全部消失”,更是一种侵犯宗教自由行径。这与强求和尚脱了袈裟、牧师摘了十字架、道士不穿道袍一样,是非常失德失范的,无疑也是严重违宪的。

  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都是伊斯兰文化一部分。伊斯兰文化与其它文化相互影响、渗透、融合的漫长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和补充着自己。伊斯兰服饰文化作为伊斯兰文化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多元和统一的特征。阿拉伯女性传统服饰是头戴面纱,身穿大袍。伊斯兰服饰文化的统一性,表现在以伊斯兰教义这一最根本的价值观,作为统摄服饰的文化、历史、时代、心理、审美各要素的最高主导思想,将服饰的艺术视作必须以服从这种伦理观念为前提,凡是与伊斯兰服饰伦理学主要原则相矛盾、相抵触的服饰艺术不仅不美,而且非常丑恶。伊斯兰绝对禁止妇女穿着稀薄、透明或半透明的衣服,或者穿戴那种只掩盖身体某些部位的衣服,尤其严禁穿有意突出乳房、腰部、臀部等性感的紧身衣裤。伊斯兰服饰文化认为时尚的奇装异服,会造成心理上的变异和道德上的扭曲,反对为追求所谓的服饰艺术而奢侈浪费。中正美、人性美、和谐美,构成伊斯兰服饰的主流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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