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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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08:46:46 【来源:】 点击:

     昨天,江苏教育厅对外发布《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2012年相比,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的变化主要集中于报名、录取、特殊类型的招生等几个部分。

 

     除了对于在江苏参加异地高考等考生的报名进行了特别关注,今年江苏的高招指导工作意见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选择性招生”的政策规定,改为可“预留1%招生计划”,但高校该计划的使用必须严格接受各界监督。

 

     考试模式与往年大体相同

 

     2013年,江苏高考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确定为6月7、8、9日,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2013年高考模式依然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语文满分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 、B+、B、C、D六个等级。其中:A+为前5%(含5%),A为5%~20%(含20%),B+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今年江苏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今年录取分为7个批次进行

 

     2013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文、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3所院校,高职志愿包含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8小批。

 

     今年想要参加志愿填报的考生,普通考生需继续满足4C1合格标准,而对于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1、2012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可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

 

     今年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今年划线依然分别按照文、理科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定各批次省控线和各阶段填报资格线。体育类、艺术类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从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录取时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今年江苏高校录取工作分7个批次进行,依次为: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高校不得再进行选择性招生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高校可进行适当的降分录取,但是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得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而为了更大程度地确保招生的公正和公平,2013年江苏高招最大的政策变化就是,取消了选择性招生,改为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该计划可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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