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3年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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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16:14:57 【来源:】 点击:

     中国教育在线讯 江苏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在江苏报名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已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的报名人员均须在7月1日至10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市司法局设立的收费地点交纳考试费,领取报名凭证。

 

  江苏2013年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办法:

 

  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我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具下载打印条件的,可申请报名机关帮助下载打印。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本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由本人向报名所在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办法和要求将依据司法部通知另行公告。

 

 

责任编辑 :落雨初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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