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圣妻阿依莎传述:艾布•侯宰法的释奴萨里姆曾同艾布•侯宰法和妻子住在一起,一次他妻子来见穆圣,说:“萨里姆已经长大懂事,他进我室内,我看艾布•侯宰法内心不快,如何是好?”穆圣说:“那你喂他乳汁,这既能使你对他成为非法,又能消除艾布•侯宰法内心的不快。”
后来,她说:“我给萨里姆喂了乳汁以后,艾布•侯宰法内心的不快确实消除了。”
25.圣妻阿依莎传述:赛海莱•丙•苏海里来见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啊!萨里姆跟我们住在一起,他已经达到男人们所达到、了解男人们所了解的年龄了。”穆圣说:“你可以喂乳他,籍此你就对他变成非法。”
26.宰娜白•丙•乌姆•赛丽麦传述:圣妻乌姆•赛丽麦曾对圣妻阿依莎说:“我不愿意到你那儿的少年进我室内。”阿依莎说:“安拉使者不是你最好的楷模吗?”她接着又说:“艾布•侯宰法妻子曾说:‘安拉的使者啊!萨里姆常进我室内,他已经长大,我发现艾布•侯宰法内心对此不快。’穆圣说:‘你可以喂他乳汁,这样就能进你室内。’”
27.宰娜白•丙•乌姆•赛丽麦传述:圣妻乌姆•赛丽麦对圣妻阿依莎说:“誓以安拉!我不愿意确已断乳的孩子看见我。”阿依莎说:“为什么这样?赛海莱•丙•苏海里确曾来见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啊!誓以安拉!萨里姆进我室内,我看见艾布•侯宰法面有愠色。’穆圣说:‘你可以喂他乳汁。’她说:‘他有胡子了!’穆圣说:‘你喂他乳汁,就能消除艾布•侯宰法脸上的愠色。’后来她说:‘誓以安拉!我在艾布•侯宰法脸上再未看到愠色。’”
28.圣妻乌姆•赛丽麦传述:其他圣妻都拒绝有人通过这种利札尔关系进入她们室内,并对圣妻阿依莎说:“誓以安拉!我们认为这只是穆圣给予萨里姆的特许。誓以安拉!任何人休想通过这种利札尔关系进我们室内见到我们。”
第八节 利札尔只限于哺乳期内
29.圣妻阿依莎传述:穆圣来我房间,见我那里坐着一人,难以为情,面露愠色。我说:“安拉的使者啊!他是我的同乳弟兄。”穆圣说:“你们要考虑什么人才是你们的同乳弟兄!利札尔只限于哺乳期内①。”
1、此句原意为“哺乳只是解决饥饿”。穆圣教导圣妻阿依莎,必须弄清何为同乳弟兄。因为,同乳弟兄不是指所有就乳过同一乳母者,而是有条件的,即吮吸乳汁是为着抵抗饥饿,这只能局限于婴儿的哺乳期,即《古兰经》规定的两年的哺乳期内(见2:233,46:15)。
第九节 女俘在清宫①后方可亲近
30.艾布•赛义德传述:侯奈因那天,穆圣派遣一支部队前往奥塔斯,途中遭遇敌军,将其歼灭,缴获了俘虏。由于那些女俘都有多神教徒丈夫,部分圣门弟子似乎不愿亲近。于是,安拉降经昭示:
“(他又严禁你们娶)有丈夫的妇女,但你们所管辖的妇女除外,(她们对你们是合法的,如果她们的守限期结束。)”
——《古兰经》4:24
1、“清宫”,指守待婚期(伊达)。按照《古兰经》的规定,通常是三次经期过后(2:228);停经或月经不正常的妇女为三个月;遗孀为四个月零十天(2:234);孕妇的待婚期须一直延续到分娩(65:4)。待婚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该妇女是否怀有身孕,以确定孩子的生父身份,以免造成血统混乱,产生继承纠纷等。
第十节 孩子归床主,不论其相貌
31.圣妻阿依莎传述:赛尔德•本•艾布•宛戛斯和阿布杜•本•泽姆尔为一男童发生争执,赛尔德说:“安拉的使者啊!这孩子是我家兄欧特白的儿子,他曾对我留下遗嘱,说这是他的儿子。请你看他的长相。”阿布杜说:“安拉的使者啊!这孩子是我弟弟,是我父亲婢女的孩子,他生在我父亲的床上。”穆圣看孩子相貌,真有点像欧特白,便说:“这孩子归你,阿布杜!孩子归床主①,姘夫得石头。苏黛!你应该对他戴上面纱。”此后,这孩子从未见到过圣妻苏黛。
1、“床主”是指能与孩子生母发生合法性关系的人,包括丈夫和男性奴隶主。伊斯兰禁止私通,并主张不明生父的孩子应判归与其生母能结为合法婚姻关系的男方。奴隶主与女奴的性关系在当时被认为是合法的,女奴生的孩子应归其主人。
32.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孩子归床主,姘夫得石头。”
第十一节 可以接受相术师①对孩子血统的判断
33.圣妻阿依莎传述:一次,穆圣笑容满面地来我这里,说:“你见过这样的事吗?刚才穆詹齐兹•穆德利吉看着宰德•本•哈里斯和伍萨麦•本•宰德说:“这些脚彼此很像,有血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