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必须面对多元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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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0:37:31 【来源:】 点击:
     
      人和人相比﹐互相都不一样﹐对这个观点可能没有争议。  两个人﹐不论有多么亲近的血缘﹐在身体和心理上﹐都不相同。  人类以种族﹑民族﹑宗族和家族分类﹐互相差异更加明显﹐因为受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传统习惯和宗教信仰等许多因素的影响﹐每个人群都在长期的演变中产生了各自特色的宗教﹑思想﹑观念﹑人生观﹑审美观﹑道德观﹑价值取向﹐以及政治立场﹐文化特征﹐兴趣爱好。

      宗教是形成每个人的文明特点之一﹐对宗教的认识有两种来源渠道﹕一是继承家族传统﹔一是自觉寻求知识的成果。  宗教的传承多数是集体行为﹐而不是个体﹐所以某种宗教的存在构成了一个群体的文化和习俗。  因为宗教是集体意识﹐所以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和居民群体的生活方式。

      国家主权的概念是从西方对外扩张发展出来的新历史时期产物﹐所以每个国家在特定边界之内实行特有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制度。  国家绝大多数是以地理现状为界线﹐因此在一个特定地理位置的国家之内﹐包含多样化的种族或民族﹐在统一“爱国主义”思想范围之内﹐存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语言﹑习俗和信仰。  现代的世界﹐由于通讯﹑交通﹑贸易和频繁的文化交流﹐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在减少﹐ 沟通得多了﹐互相了解和交流就多﹐分歧就少。  “全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演变成许多法规﹑准则和制度﹐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理解为普遍的合理性﹐如体育﹑艺术﹑文艺﹑金融﹑经济﹑贸易﹑工农业生产。  虽然还没有完全达到“书同文﹐车同轨”的程度﹐但在许多领域中也差不多了。  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多元化世界”的客观现实。

      多元化是指全社会﹐甚至全世界﹐这个整体概念﹐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保护多元化的存在和公正权利﹐保证公民一律平等﹐例如许多国家都有尊重少数民族的民族政策。  但是从个人角度﹐多元化意味着对不同民族和文化的人群思想开放﹑态度宽容﹑理解﹑尊重﹑团结﹑友好和慈善。在一个国家之内﹐全体公民﹐既能享有平等和公正﹐也要承担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民族或信仰人群﹐都必然在国家统一法制之下建立团结友好的和谐关系﹐为发展社会和建设国家共同合作﹐这就是多元化社会的爱国主义。

      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必然有各种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和信仰﹐其中人数有多寡之分﹐不论总体一个国家﹐或分别一个地区﹐都会出现多数民族或文化人群﹐俗话说“大民族”和“小民族”的区别。   一般大民族之中最容易产生“沙文主义”﹐使小民族受到歧视和排斥﹐权利被侵占或边缘化﹐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无法实现。  克服这个历史的难题﹐民主和公正的法制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全民教育﹐要求广大民众尊重别人的信仰和文化﹐提高民众认识水平。  每个人群或宗教﹐假如惟我独尊﹐自夸拥有唯一的真理﹐其他人都是谬误或迷信﹐那么﹐永远也实现不了团结和尊重﹐平等和公正都是空话。

      当代穆斯林世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  穆斯林不仅必须同非穆斯林生活在一起﹐而且穆斯林内部有认识的区别﹐如教派﹑教义﹑语言﹑种族﹑历史﹑传统习俗。  穆斯林世界的团结﹐目的不是成立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国家”﹐ 所以﹐穆斯林面对的多元化﹐不仅对非穆斯林社会﹐而且承认穆斯林内部对伊斯兰理解的差异。  历代的哈里法政府﹐在处理各地区﹑各民族和各教派的关系时﹐都十分谨慎小心﹐所以能维持住千年传统﹐直到二十世纪初遭遇到西方坚船利炮的冲击时被迫解体。  穆斯林社会﹐或者说传统的“哈里法”政府﹐在最佳状态时﹐只是一个穆斯林内部多元化的大家庭﹐穆斯林之间存在着兄弟般友谊和理解﹐伊斯兰是共同遵循的精神和原则﹐而实践上是一个许多区域性的民族或王国的多元联合体。

      《古兰经》说﹕“众人啊﹗  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真理﹐对穆斯林社会也是一样﹐适用于一个地方﹐也适用于全世界。  这段经文同时揭露了一个铁的事实﹐纵然人类有各种各样的分歧﹐但全体人类之中有共同的精神和原则性﹐这里明确告诉我们﹐“敬畏”真主应当是全人类信仰﹑精神和文化的共同焦点﹐代表了最基本的人性。

      《古兰经》说﹕“你说﹕‘如果你们以为自己的父亲﹑儿子﹑兄弟﹑妻子﹑亲戚﹐以及你们得来的全部财产﹐生怕滞销的生意﹐和心爱的住宅﹐比真主及其使者和为真主而奋斗更为可爱﹐那你们就等待着﹐直到真主执行他的命令吧。’”(9﹕24)   不容分说﹐经文中所指出的这些事务﹐都是古往今来人们最珍视的渴望和期待。   真主命令他的使者向民众发出严厉的警告﹐如果把这些事务看得比真主和使者更加可爱﹐更加心疼﹐更加热爱﹐便是严重的错误﹐必将受到真主的惩罚。  一个人或一个民族﹐不论有什么追求和认识﹐至高无上的精神追求必然是敬畏真主和服从真主的使者。  人群可以多元化﹐但必须有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对于当代“全球化”运动的大趋势﹐这是对如何实现全球化的最佳理论认识和指路明灯。

      宗教的多元化与政治的多元化不同。  政治的多元化要求实行民主﹐集团之间权力分享﹐维护共同利益和社会各派势力平衡﹐不涉及到最根本的精神信仰和道德准则。  宗教多元化是不同信仰群众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尊重﹐“敬畏真主”并非穆斯林一家经营的垄断思想﹐任何宗教都可以做到对造物主的敬畏﹐遵循他们的宗教法规和法制﹐以他们认为最虔诚的形式崇拜神灵。  我们只崇拜“调养万世的﹑至仁至慈的﹑报应日的真主”(古兰经﹐1-3)﹐可以成为任何宗教的指导原则。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惟我独尊的孤独信仰是危险的行为﹐对其他宗教文化没有宽容精神﹐认为其他宗教都是魔鬼和骗术﹐必然导致愚民的宗教战争﹑种族清洗和种族大屠杀的悲哀。  任何宗教的本质都脱离不开善良的人性和对造物主的敬畏﹐是人类的美丽灿烂的精神奇葩。  假如宗教被极端份子所劫持﹐便很容易产生偏激的宗教狂热和恐怖主义。 真主造化我们人类各有不同﹐身体不同﹑心理不同﹑想法不同﹑信仰不同﹑追求不同﹐但必须互相尊重和宽容﹐是顺其自然﹐尊重天性﹐服从主命﹐穆斯林应当是世界上最中正的民族。

      (阿里编译自Islam and Pluralism in a Global Era by Dr Fathi O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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