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宗教人才培养全过程,9月9日,省经学院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周磊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学院330余名师生聆听报告。
宣讲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实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贯彻实施要求三个方面,系统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丰富内涵与时代价值,重点阐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增进文化认同、凝聚人心、汇聚向心力方面的内在逻辑,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和法治根基。
本次宣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既有政治高度,又有实践温度,内容丰富详实,在全院师生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作为经学院师生,将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法治素养与民族团结理念转化为求学履职的实际行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讲团结、守法规、重品行,努力成长为“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双通”人才。
下一步,省经学院将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课堂、进头脑,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