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慈善理念及穆斯林慈善实践
分享到:
2010-07-11 20:21:58 【来源:穆斯林通讯】 点击:


伊斯兰教慈善理念恰恰凸显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这是与其他宗教慈善理念的最大不同之一。
  伊斯兰慈善重视制度和规范建设的典型体现就是天课制度。按照《古兰经》规定,穆斯林必须拿出每年剩余财产的2.5%用于济贫,是为天课。天课制度以量化形式,通过对富人征收特殊社会保障税,确保富人对社会实施最低限度的救助,保障社会弱势人群享有最低生活水准,把社会差距减少到人们能够容忍的程度。在实施中,天课向来由穆斯林的政府或社会机构统一征收,统一支配,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为进一步保证天课制度的顺利实施,伊斯兰教允许向天课管理人员发放工资④避免使用义务劳动带来的随意和懈怠。这在经济学和心理学上都是十分科学而实用的制度,有利于慈善管理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伊斯兰教注重消除慈善的功利色彩,强调慈善动机的纯洁与无私,防止慈善活动中的负面效应。毋庸讳言,不同的慈善活动必然带有不同的动机。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从事慈善活动的同时带有一定的世俗和功利目的。慈善只不过是他们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客观地看,这种慈善行为往往在扶弱济贫作用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首先,它助长富人的自我优越意识,加剧社会心理的不平等。其次,给受助者带来精神和心理伤害。古语云: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功利性慈善容易出现的炒作、自我标榜和道德训诫,经常会给弱者带来精神和心理负担,反而破坏慈善的积极意义。最后,慈善活动的可持续性会受到威胁。功利性慈善的酝酿和实施容易受慈善主体喜怒哀乐、爱憎好恶等情绪和价值观的影响,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对慈善的规范化管理和稳步发展带来危害。因此,伊斯兰教不断强调慈善的去功利化意义,《古兰经》再三提醒:“你们不要责备受施的人和损害他,而使你们的施舍变为无效,犹如为沽名而施舍财产……”(2:264)

  对于穆斯林,慈善是净化自己道德和思想的过程,慈善的最高目的只是为获得真主的喜悦。
  慈善者应以对真主的“泰格瓦”(敬畏)精神排斥世俗的功利意图,在慈善活动中彻底维护弱者的人格尊严。到了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慈善是一种无偿救助行为,捐赠者应以救助弱势群体作为个人的社会责任,把捐赠作为日常生活的一般构成要素,而排除高高在上的施舍心理,主观上也不求任何回报,使慈善具备淡泊功利、非功利或者超功利的基本特点。伊斯兰的“泰格瓦”精神正可以作为这种现代慈善理念的酵母,激发穆斯林的慈善激情,扩大慈善行为的内涵,使精神关怀也纳入慈善范畴,给弱者带来全面呵护。

  综上所述,伊斯兰的慈善理念涵盖了慈善行为的物质、制度、行为和心理等四个层面,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慈善思想体系,为穆斯林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认识论和价值基础,对其他社会群体从事和发展慈善事业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当代穆斯林慈善的问题与成绩
  伊斯兰慈善理念作为穆斯林信仰的一部分,潜移默化,深刻影响着穆斯林的个人和社会生活,使乐善好施成为穆斯林的突出文化现象,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社会历史影响。但上述对伊斯兰慈善理念的阐述,毕竟属于理论层面的梳理和发掘,带有一定的理想色彩,穆斯林慈善的实际状况与之还存在一定差距。换言之,中国穆斯林现有的慈善规模和品质,还远未达到伊斯兰教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伊斯兰教先进的慈善理念与穆斯林相对落后的慈善实践构成矛盾,是当代穆斯林谋求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思考的重要议题。

  穆斯林慈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小,社会影响有限。穆斯林慈善大多属于个体性、临时性的小额捐助,团体性、长期性的慈善活动则相对较少,这与穆斯林现有的人口规模和慈善潜能很不相符。二是慈善管理和运作缺乏效率与科学性。目前,穆斯林慈善事业格局比较紊乱,慈善资金和物资筹措渠道还很狭窄,善款使用、管理以及后续评估缺乏明确有效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尤其进入市场经济阶段,穆斯林居住分散和日常交往减少,导致相互信息交流不畅,出现慈善供求严重错位。时代和社会呼吁有更多专门、正规公益机构出现,承担具体的工作,达到互通有无,实现慈善资源优化配置。三是传统上穆斯林对伊斯兰教慈善理念的理解和实践存在片面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善款流向了清真寺,用于清真寺修建及日常开销(当然有一部分用于支付教职人员的生活费用和基本工资,但所占比例很小)。⑤而同时,真正的穷人及其他弱势群体却很少被纳入救助范畴。这种以宗教建筑取代具体社会个人的施舍行为,有违伊斯兰教关注今世、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四,随着社会风气与道德状况日渐下降,少数穆斯林也泥沙俱下,出现违反伊斯兰教的各项禁令,大肆违法乱纪,侵害和破坏他人利益的现象,使得伊斯兰的预防性慈善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中,高利贷死灰复燃、妇女财产权利遭到剥夺、贩毒、非法盗猎野生动物、抢劫、偷窃等,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导致很多人的不幸。如何认识和教育这些名义上是穆斯林,实际上却既不受伊斯兰教法约束,又不畏惧国法惩治的“三明治”人群,是穆斯林社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它不仅事关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声誉,还决定伊斯兰的预防性慈善能否发挥积极作用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无疑会导致滋生更多社会问题,增加拯救性慈善工作的难度。

  当代穆斯林慈善理念和慈善事业存在不足,是有深刻历史、文化和经济根源的。穆斯林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部分教职人员解经能力和认识能力有限,是导致伊斯兰教优秀丰富的慈善理念被不断遗忘和“脱落”的认识根源。而穆斯林社会生产力低下,职业结构简单,经济收入有限是不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物质因素。

  当然,问题往往与成绩并存,当代穆斯林慈善事业虽然面临诸多困难,但也取得了一定成就。2009年4月,笔者在《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伊斯兰教财产观与新时期西北穆斯林的善实践》一文,以陕甘宁三省为例,就改革开放以来穆斯林慈善理念与实践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做了简要分析,对穆斯林慈善实践所蕴含和表现出来的积极态势及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初步总结。笔者认为,改革开放带来穆斯林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穆斯林落实伊斯兰教的财产观,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尤其是拥有丰富知识和一定行动能力的年轻一代教职人员的崛起,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中央的英明政策则为之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起到了积极引导和支持的作用。穆斯林慈善事业在规模、范围和力度方面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些发展的具体体现是,穆斯林慈善主体呈迅速多元化发展趋势,清真寺正逐步恢复其慈善功能,天课制度的社会意义开始突显;穆斯林企业和企业家跃升为慈善事业的核心力量;各级伊斯兰教协会、穆斯林民间社团和媒体表现活跃,丰富了穆斯林慈善的主体格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断为慈善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优先支持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成为新时期穆斯林慈善活动的重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技术上,网络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沟通作用。一言蔽之,穆斯林慈善以民间自发的方式,推动了社会财富的合理再分配,对缩小社会差距,减轻弱势群体痛苦做出了贡献,它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是新时期促进穆斯林社会内部和谐,加强民族团结的积极因素。⑥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理念及 穆斯林 伊斯兰1

上一篇:沙特学者教法辩论出现高潮
下一篇:推荐《文明冲突的背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