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人性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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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1 22:37:18 【来源:伊斯兰之窗】 点击:
  
    在人类进步的道路上,宗教始终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面临着与人性错综复杂的纠葛。对人性善恶的评判直接影响着宗教价值体系的建立,并且决定了宗教修身养性的方向和原则。人的本性中潜藏着截然相反的双重倾向:善和恶。伊斯兰认为,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真主的造化,他的造化无一多余,也许常人看来非常可憎的“恶”,其中定有真主精心设计的奥秘,或许它是“善”的动力。因此,伊斯兰不断然禁绝人性的倾向,而是用合理适中的方法有条件地释放它,并循序善诱,把它朝积极的方向引导。这不仅符合人性的要求,更是伊斯兰对人性的关怀。

  宗教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标志,是每一种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宗教伴随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历史,无论是久远的原始阶段,还是现代的发达时期,它始终是人类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持久地影响着人类的思维和行为。宗教与人生是密不可分的,人是宗教的载体,人生是宗教展示的场所。因此,宗教和人性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人类进步的道路上,宗教始终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面临着与人性错综复杂的纠葛。对人性善恶的评判直接影响着宗教价值体系的建立,并且决定了宗教修身养性的方向和原则。

  伊斯兰对人性有自己独特的视角,认为人类是造物主所创造的一切生灵中最为高贵的生命,是万物中最具灵性的一类。造物主赋予他特殊的本领和技能,令他远远超出其他的生灵,但因此也委以他不同寻常的职责和使命:作造物在大地上的代理者,替造物主治理大地、建设大地、维护世界的秩序、改造人类的生存环境。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代理者的人类,他的本性中还潜藏着截然相反的双重倾向:光明和善的一面,另有阴暗和恶的一面,这两种倾向始终陪伴着人性。可是,无论是人性中善的倾向还是恶的倾向,都是真主的造化,是他对人性的“启示”。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善恶的倾向时时伴随着他,受善的召唤,趋向进步与正义,而又受恶的牵引,陷入堕落与腐败。《古兰经》说:“以灵魂及使它均衡,并启示它善恶者发誓”(91:7-10)。也就是说,人性本是“均衡”中和的,本无善恶的天性,只是真主在其中预设了两种倾向,任人自己选择和把握。两种倾向随内在的意向和外界的诱导把人推向两条不同的道路。实际上,本性中的善恶两面不是铭刻在灵性中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而是可以随时都能转化的心理状态,如果对性灵时时加以诱导、使它向光明的方向奋进,人性必然会达到完美、纯洁,成为在人生的战场获胜者,反之,将陷入罪恶和失败地境地。如《古兰经》所述:“凡培养自己的灵性者,必定成功;凡戕害自己的灵性者,必定失败”(91:7-10)。人格的培养过程就是人性中善恶的两种倾向进行斗争和较量的过程,在较量中善压倒恶者,变得如同天使般善良,而恶压倒善者,变得如动物般残暴

     恶的倾向在人性中呈现出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有些对人类带来灭顶之灾,对个人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对这种倾向,伊斯兰严厉禁止,真主设置这种倾向是为了考验人的信念。在伊斯兰看来,人类最大的悲哀和人性中最阴暗部分就是“以物配主”或叫“偶像崇拜”。所谓“以物配主”或“偶像崇拜”,就是不仅仅把真主奉为至高原则和崇拜对象,而且还迷恋他物,将他物也视为人生中追求的另一大终极目标。这里的“偶像”并不单指为某一神灵塑造的雕像,而且还指人们在生活乐于追求的金钱、名誉、地位、权利和享受。这些东西本身不是“恶”,但是,一旦迷恋这些东西,将其视为生命的至高原则和人生的终极追求时,它们就变成了有形无形的“偶像”。综观人类历史上的无数悲剧,其中的主要情节和缘由无不是由于迷恋这些东西招致的。因此,伊斯兰把这种现象看作“偶像崇拜”而加以禁止。《古兰经》说:“你们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主”(4:36)。伊斯兰最根本的原则是:“信主独一,认主独一和拜主独一”,崇拜有形无形的偶像是严重的罪恶,要受到真主在后世最严历的惩罚。《古兰经》又说:“的确,以物配主是最大的不义”(31:13),因为真主是创造万物、施恩于人类、并让人享受万物中佳美事物的主,他应该是受到崇拜的,若将恩不报,舍他而崇拜他物时,就是对他行最大的不义,况且,“偶像崇拜”对人类社会带来的祸患是历史所经历过的,而且人类至今还在经历着。鉴于此,伊斯兰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偶像崇拜”,把它当作人性的最大阴暗面加以根除。

  然而,真主是明哲的、睿智的,他的造化无一多余,他的决策无一虚妄,他的行为无不包含着深遂的哲理,即便他创造了让常人看来非常可憎的“恶”,也是有他精心的安排和设计,其中定有奥秘,只是人不知觉罢了。因此,伊斯兰理性地对待人性中“恶”的倾向,不将它看作绝对的恶。《古兰经》说:“允许你们厌恶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于你们是有益的;或许你们喜欢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于你们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们却不知道。”(2:216)或许“恶”的倾向中隐藏着“善”的某些因素,而这是真主有意的安排。因此,伊斯兰对有些“恶”断然制止,而对有些则予以迁就。也许有些事表面呈现出“恶”,实际却是人作为“代理者”履行职责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动力。以“欲望”为例,它是人性中另一大阴暗面,佛教把它当作万恶之首加以禁绝,这是不无道理的。但是,伊斯兰认为,这一阴暗面是真主寄寓在人性中的情状,是人难以摆脱的倾向,真主必在其中蕴藏着许多机密和奥妙,有它存在的价值。伊斯兰的权威学者安萨里(卒于1111年)说:“就人被赋予的任何一种欲望存在的意义而言,它们均不乏存在的目的,它们均为人之天性所必备。假设人无食欲,他会即刻死去;若无性欲,人种便无法延续;若无怒气,便不能自我保护。”因此,伊斯兰对这种“恶”虽然主张限制,却不将它断然禁绝,而是将它循序诱导,朝积极的方向引导它,用合理适中的方法有条件地释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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