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传统伦理学

2026-06-01 浏览: 作者: 周立人

二、中国传统伦理学

 

如果说伊斯兰伦理学体现的是一种“天启的制度”,伊斯兰教法是带有法律性质的伦理规范,那么,中国古代的伦理学则基本上是立足于“人本位”的思想,“礼”是带有法律性质的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作为具有天启性质的伊斯兰伦理学,其本身体现出伦理与法律的同构性,而中国传统伦理学,在其运行的过程中要由智者去设计出伦理与法律的同构性。

从“礼”的功能来看,它不仅具有外在的、强制性的特点,还具有国家宪法的性质。“不仅是‘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饮食嫁娶丧祭之分’,而且是国家施政的准则和一系列制度。”[1]《尚书·皋陶谟》中说:“天秩有礼,自我五礼[2]有庸(用)哉,同寅协恭和衷哉。”意思是:既然上天传下体现贵贱等次的五礼,天子就当努力实行,使君臣之间相互尊重,同心同德。《礼记·曲礼》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由此可知,上至君臣,下至黎民百姓,没有“礼”不但是非不明,而且连仁义道德都无法推行。所以,在中国传统伦理学看来,要讲伦理道德,首先必须有一个制度上的安排,制度(礼)能为伦理规范的实施提供保障。中国有句谚语,叫做“八个金刚抬不动个‘礼’字”,意指“礼”是根本,任何力量都无法动摇它。

至于中国传统伦理学,它所涉及的面是很广泛的,比如儒家倡导的博爱、仁义与无私等。

关于博爱,《周易》说:“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周易·系辞上》)意思是:安于所居住的地方且怀有一颗仁厚的心,这样才能够慈爱众人。提倡“泛爱众”的孔子,赞同子夏的观点,即“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也赞同子贡的观点,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他将爱与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孟子认为,一个讲博爱的人首先应该从敬老爱幼做起。他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先从尊敬自己的长辈出发,然后推而广之地去尊敬他人的长辈;先从爱护自己的幼辈出发,然后再推而广之地去爱护他人的幼辈。《吕氏春秋》认为,君王应该有博爱的胸怀:“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吕氏春秋·贵公》)意思是:上天的德性表现在:阴阳和顺,不单单地让某一类自然物得到成长;从天而降的甘露雨水也不只是滋润某一种植物;作为万民之主的君王应效法天的美德,所言所为不偏袒某一个人。刘向说:“人君之道,务在博爱。”(《说苑·君道》)意思是:君王治理国家的道理就存在于努力做到慈爱众人。朱熹说:“爱便是仁之发,才发出这爱来时,便事事有,第一是爱亲,其次爱兄弟,其次爱亲戚爱故旧,推而至于仁民,皆是从这物事发出来。”(《朱子语类》卷一百十九)也就是说,他将爱看成是仁德的发端,认为没有博爱之心也就谈不上有仁德。

关于仁义,儒家认为“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礼记·中庸》)意谓仁就是关爱他人,关爱自己的亲人是最大的仁[3];义就是谈吐举止符合礼的要求,尊重贤人是最大的义。由此可见,儒家宣扬的仁义中的“仁”主要是和“亲”相连的,“义”主要是和“尊”相连的,一个是针对家族内部而言(如孟子说“亲亲,仁也”,“仁之实,事亲是也”,“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等),一个是针对家族外部而言(如孟子说“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正如朱熹所说的,在孟子看来,“仁者必爱其亲,义者必急其君”(《四书集注·孟子·梁惠王上》)。当然,这只是仁义的最高原则。以仁爱为怀的人,按孔子的解释,还应该做到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即所谓“推己及人”),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关于仁与义的关系以及仁义的价值目标,刘向说:“仁昭而义立,德博而化广,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说苑·君道》)也就是说,义是以仁为基础的,用仁德来教化百姓就能激发他们的道德自觉性和道德责任感,这样就不必借助外在的赏罚手段来统治他们。王安石说:“君子居必仁,行必义,反仁义而福,君子不有也,由仁义而祸,君子不屑也。”(《推命对》)意谓君子居家的修养必然是由仁来主导的,外在的行为必然是由义来主导的;违背了仁义而遇到福运,君子不会去享有;顺从仁义而遭到祸患,君子也不会太在意。王安石所说的这种道德情怀是塑造具有高风亮节的高尚人格的必要前提,也是我们当今反腐倡廉时必须大力提倡的。

尽管儒家提倡的仁义往往要求尊贤、事君,但它也是对贤者和君王的要求,如孟子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孟子·离娄上》)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意思是:君王如果用仁义之德治理国家,他就能像北极星那样安然自在地处在自己的位置上,使得众多的星辰绕他而行。而要做到这一点,君王必须自己立身中正:“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孔子还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意思是:如果君王能立身中正,处理国政何难之有?如果不能立身中正,那又如何使得他人品行端正呢?也就是说,为政者必须用自己的仁义之德示范于天下,这样才能实现天下大治的宏愿。

儒家还认为,要做到仁义,首先必须除去私欲。《楚辞·九章·桔颂》中说:“秉德无私,参天地焉。”意谓如果人能够坚守高尚的道德而没有任何私心杂念作祟,那就具备了顶天立地的精神。《吕氏春秋·去私》强调人应该以大公无私的宇宙天地为楷模,这样才能完善仁义道德:“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这也就是朱熹等人所说的:“王者如天地之无私心。”(《近思录·观圣贤类》)朱熹认为:“做到私欲净尽,天理流行,便是仁。”(《朱子语类》卷六)他作了这样一番比喻:“仁者洞然只是一个心,才有私意便间断了,如一碗清水,才入些泥,有清处,有浊处。”(《朱子语类》卷二十六)意思是:具备仁德的人,其心地明亮通透,稍有一点私心杂念便断灭了,就像一碗清澈见底的水,才掉入些许泥土,便可以看见什么地方清澈,什么地方浑浊。二程的再传弟子胡宏说:“一身之利,无谋也,而利天下者则谋之;一时之利,无谋也,而利万世者则谋之。”(《知言·纷华》)意思是:不要老是去盘算仅对自己一人有利的事,而要去谋划对天下人都有利的事;不要将自己的目光仅局限于一时的利益,而要高瞻远瞩地去谋划对万世万代都有好处的事。黄宗羲说:“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原君》)意思是:君王不应以一己之利为利益,而应该使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分享他的利益,不只是以一己之害为灾害,而能为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免除灾害。王夫之说:“仁之用在爱民,而其体在无私。”(《读四书大全说》卷十)他将仁慈、博爱和无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阐发得精辟入理。龚显说:“人之为善,不可出于有心;有心于为善,则与为不善同。”(《乐庵语录》)意思是:人即便是行仁义之善也不能出于私心,不然的话,就跟做坏事没有什么区别。他的这一观点和佛教典籍《大乘起信论》里所说的“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是一样的。此外,儒家还倡导忠恕、诚信、孝悌、礼让、节俭、寡欲等美德。

当然,道家也讲无私,而且还特别强调把公正无私作为选用人才的标准:“必服恭俭,拔出公忠之属而无阿私,民孰敢不辑!”(《庄子·天运》)意思是:(为政者)必当实践恭俭之美德,将有公心、忠职守、不偏私的人选拔到管理部门,这样百姓就一定会和睦相处。

顺便值得一提的是,北齐的颜之推曾经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比附佛教的“五戒”:“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极为异,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符之。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淫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颜氏家训·归心第十六》)明末清初的王岱舆或许从中受到了启发,因而也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会通伊斯兰的教理:“唯正教之五常,仁为感念真主之造化;义为代理真主之普施;礼为拜谢真主之恩慈;智为辨认真主之独一;信为全信真主之明命。其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道,皆自此源而发,莫不互有所归焉。”(《希真正答)》)



[1] 张晋藩:《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2] 五礼,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所应遵从的礼节。

[3] 王夫之在《尚书引义》中说:“仁之见端曰爱,爱莫大于爱亲;爱亲至矣,宜无有害于仁者矣。”意谓爱亲人也不能有悖于仁的本意,因为仁的本意也包括爱他人。此外,儒家认为广义的“仁”还可以包含“勇”,如“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包含“恭、宽、信、敏、惠”,即所谓“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论语·阳货》),包括“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论语·子张》)等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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