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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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4 14:21:14 【来源:穆斯林在线综合】 点击:

摘要

    什叶派(阿拉伯语:شيعى)。 “什叶”,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党人”、“派别”。又译作“十叶派”。是伊斯兰教中除逊尼派外人数最多的一个教派。该派以拥护穆罕默德的堂弟、女婿阿里及其后裔担任穆斯林领袖伊玛目为其主要特征,故又称作阿里派。与逊尼派相对。该派只承认哈希姆家族的阿里及其后裔为合法继承人,并神化阿里与其后代为“伊玛目”,认为他们是“超人”、“受安拉保护,永不犯错误”的圣人,甚至高于穆罕默德。且认为末代伊玛目已隐遁,将以救世主(马赫迪)身份再现。后因内部主张分歧,又相继分化出凯萨尼派、栽德派、伊斯玛仪派、十二伊玛目派等派别和许多支系。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0-15%的穆斯林属于这个教派,全世界什叶派穆斯林约有800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阿富汗、黎巴嫩、沙特阿拉伯、也门、巴林等地区。

     什叶派-历史由来 什叶派“什叶派”音译自阿拉伯语,“什叶”有“党羽、追随者”之意。公元63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去世后,穆斯林围绕继承人问题出现分歧,逊尼派认为应公开推举哈里发,什叶派则认为应由先知的女婿阿里及其后裔继承。因此,“什叶派”又称“阿里的宗派”。目前,什叶派约占整个穆斯林人口的10-15%(逊尼派穆斯林占85%),是伊斯兰教中最大的少数派。

     什叶派-形成与传播

     632年,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先知穆罕默德逝世的时候,伊斯兰教的传播范围包括大部分阿拉伯半岛。当时穆斯林中有两大势力:一方是注重传统的北方两河流域阿拉伯部落长老和波斯商人,另一方是着重穆罕默德本人宗教遗产的南部信众。其中后者认为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阿里对伊斯兰教贡献重大,应继承政教合一的领袖哈里发位。在穆斯林社团的早期政治斗争中,迁士集团赢得胜利,其代表人物阿布·伯克尔(又译阿布巴克或巴克尔)出任第一任哈里发。其后奥马尔(又译欧麦尔)、奥斯曼先后成为第二、第三任哈里发。在第三任哈里发遇刺身

     什叶派亡之后,阿里被推举为第四任哈里发。这导致伊斯兰内部的分化加剧以至内战。支持阿里担任哈里发的穆斯林被称为阿里党人,反对阿里担任哈里发并主张为奥斯曼报仇的穆斯林被称为奥斯曼党人。两派之间的战争是伊斯兰的第一次内战,从656年一直持续到661年。661年阿里被政敌刺死。 

     阿里死后其子哈桑当选哈里发,但被迫让位给政敌穆阿威叶。穆阿威叶创立倭马亚王朝(又译伍麦叶王朝,《唐书》中称之为白衣大食)。680年穆阿威叶去世,他的儿子叶齐德继任哈里发。阿里的另一个儿子侯赛因(又译胡赛因)拒绝向叶齐德效忠,起兵反抗,在伊拉克的卡尔巴拉城被伍麦叶王朝的军队所杀,起身失败后,渐由政治集团演变成宗教派别。

     683年,分散在各地之信徒再次起事,以阿里第三子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亚的名义,由穆赫塔尔领导起事,他们认为在库法的什叶派教徒未尽全力出军,致令侯赛因战死,故击渍库法之什叶派教徒,未几,穆赫塔尔亦战死,起义失败,其追随者形成凯桑派。约700年,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亚逝世,派内关于马赫迪再世及太平盛世的思想崛起。

     传系上,主张伊玛目位在侯赛因之后应由他的嫡传后裔继承并由前任伊玛目指定方为合法,因此否认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亚的继承权。第六任伊玛目认为只有穆罕默德的家属后代阿里、哈桑、侯赛因等人有权任哈里发的信众被称为“阿里什叶”(“什叶”在阿拉伯语中是“追随、党派”的意思),即后来的什叶派。他们认为其他的哈里发都是篡权者。而认为所有哈里发都是合法的多数的“正统派”即成为“逊尼派”,以《古兰经》和六大《圣训集》为根据。

     十至十二世纪,什叶派曾在北非建立法蒂玛王朝。十六世纪被伊朗定为国教,并沿袭至今。

     由于什叶派在人数上占少数,阿里、侯赛因皆遇害而亡,而且在历史上什叶派长期受到迫害,所以什叶派有强烈的受难心理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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