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文化中的和谐
至于作为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之一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也含有丰富的和谐理念,而且她的和谐理念非常深邃,涵盖天地人各个层面,涉及到宏观、微观、精神与物质各个领域,特别是她有宗教信仰做支撑,更显得体系完备,博大精深。
伊斯兰文化的和谐理念首先源自其名称本身,因为伊斯兰的词义为顺从、和平,这正是和谐的基础。从词源上讲,“伊斯兰”(Islam)来自“赛俩目”(Sailam),意为和平,“同战争、仇恨是相对的。”因此伊斯兰教也称和平教。《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2:208)此处和平教“指的就是伊斯兰教。”关于和平的意思,现代经注大师莱西德·里达指出:“和平乃和平共处、顺从、服从之意,它用于称谓和解、平安和伊斯兰教,和平的基础就是与他人和睦相处,和平共存,放弃战争。”至于顺从,狭义是指顺从安拉,广义是顺从安拉创造的宇宙规律。伊斯兰认为,宇宙万物———无论是宏观世界或是微观世界———无不受制于安拉创造的规律,万物都在无声无息地服从着这些规律,只有这样,万物才能平安生存。如果说物质世界是这样,那么精神世界也是如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们的个人道德行为和社会行为,都必须服从一定的道德底线、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否则人们就无法安居乐业,社会和世界就不会有安宁与和谐。总之,伊斯兰文化的名称本身就含有和谐的理念,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因为一般的宗教或文化不是以创始人的姓名命名,就是以民族名称或国家的名称命名,很少有像伊斯兰这样以和谐的基础———顺从、和平命名的。
伊斯兰文化的和谐理念并没有停止在其词义上,在伊斯兰文化的源泉———《古兰经》和《圣训》里还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和谐理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阿拉伯著名学者穆斯塔法·希巴伊博士就曾引经据典撰写了《伊斯兰的社会主义》一书,后来再版时改名为《伊斯兰的社会保障》,全面阐述了伊斯兰的和谐社会理念。近两年来,随着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倡,国内伊斯兰学术界围绕伊斯兰与和谐社会的主题也写了不少优秀的文章,见仁见智,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伊斯兰文化的和谐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