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伊斯兰原则重建家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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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16:27:31 【来源:.】 点击:

    由现代正常婚姻关系结成的家庭﹐构成一个美好的家﹔家有内外双重功能﹐对外是一个最安全的保障﹐团结的力量﹐对内是恩爱﹑牺牲﹑平衡和道德互勉。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担当着不同的角色﹐组织成统一的凝聚力量。先知穆圣说﹕“你们每个人都是受委托的人﹐如牧羊人﹐必须承担被委托的责任。一名长官是受委托的人﹐必须为他的使命负责﹔一名男子是受委托的人﹐他是一家之长﹔一名妇女是受委托的人﹐她的责任是照顾好她丈夫的家和儿女。”《布哈里圣训集》在一个家庭之中﹐丈夫为家长﹐是全家意见集中的体现﹐而妻子主管家务﹐经营一个安康与和谐的家庭﹐妇女对儿女的抚养责任超过丈夫。《古兰经》说﹕“男人是维护妇女的﹐因为真主使他们比她们更优越﹐又因为他们所费的财产。贤淑的女子是服从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隐微的。”(4﹕34)

    家庭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养育儿女﹐是夫妻双方的责任﹐但分工有所不同。儿女从幼年长大成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们的需要是各方面的﹐如衣食住行﹑读书受教育﹑礼貌举止﹑生活经营和社会服务技能。父母双方对儿女倾注慈爱和关怀的同时﹐必须具体地满足他们的所有这些要求﹐监护他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用的人才﹐有道德的社会公民。因此﹐父母养育儿女的责任﹐是敬畏真主的行为﹐是伊斯兰功修“伊巴达赫”的一部分。

    儿女从一出生﹐就自然成为家庭成员﹐他们并非完全被动﹐一切都只从父母那里获得和拿来﹐他们也有儿女的职责和使命﹐扮演好他们的做儿女的角色——孝敬父母。根据《布哈里圣训集》记载﹐一名男子﹐向先知穆圣要求批准他参加捍卫主道的战斗(吉哈德)。先知穆圣问他﹕“堂上父母可健在﹖”他说﹕“是。”?先知穆圣劝他回家去﹐“侍奉你的父母﹐就是你的吉哈德。”

    根据伊斯兰的家庭观﹐一家之中的所有成员﹐不论男女老少长幼﹐彼此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责任和分工不同而已。每个人有各自的职责﹐密切合作﹐互相交流﹑依赖和感染﹐全家拧成一股绳﹐共同敬畏真主﹐维护家庭兴旺发达。一个家庭中的全体成员﹐如同社会人群一样﹐谁也不比谁更高贵﹐最高贵者是对真主敬畏者。丈夫与妻子的责任有差别﹐真主指定丈夫为一家之长﹐是由于男女身体素质和体能的差别﹐也由于男女性格和偏好的区别。真主必将根据个人的能力而责问﹐一个人不承担另一个人的任何责任。这是真主对待所有人类一律平等的基本真理﹐也适用与作为夫妻的男女﹔在真主看来男女都是平等的﹐在《古兰经》中不存在轻视妇女或贬低妇女的人性和地位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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