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回族清真寺汉文匾联看中国伊斯兰文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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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11:57:59 【来源:】 点击:

  四、从汉文匾联看回族穆斯林的善行观

  善行,阿拉伯语音译为“伊哈桑”(Ihsan)。善行在伊斯兰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伊斯兰教三大基本原理之一。《古兰经》曾告诫说,善行是人类的天然义务,人们应象真主施恩于人类一样,将恩惠施于众生。“你当以善待人,象真主以善待你一样。”(《古兰经》28:77)(91)在这部伊斯兰教经典中,提到的善行主要是:在夜间履行拜功,在末夜祈求主的饶恕;从自己的钱财中拿出一部分来解决乞求者和不幸者的急需,使他们的情况得以改善;为安拉之道而奋斗,或者出力,或者出钱;遵循先知穆罕默德所传的宗教;恕人;忍耐;不摆弄是非;求学等。《古兰经》在论及各种施善对象时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平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宽待奴仆。真主的确不喜欢傲慢的、矜夸的人。”(4:36)

  回族匾联中关于善行内容的为数也不少。北京牛街礼拜寺对厅阿拉伯文壁字云:“真主不吝报赏行为之善者。”表明了回族穆斯林对善行的基本态度。所施善行的具体表现主要有:

  钦昊昭事、虔诚省礼。(陕西西安化觉巷清真寺石坊)(92)

  居广居,由正路,方能保全元气;友良友,亲明师,不啻坐于春风。(甘肃西道堂对联)(93)

  名实兼收,不独润身还润屋;经营俱到,真能成己更成人。(同上)

  修己爱人,至于爱物。(同上)

  崇拜真主,称穆民,信德明心,为社会,为国家,为世界,为万物,合一天人,幸谋得安宁秩序;优待孤儿,本圣训,赈灾救难,若衣食,若住行,若学问,多方教养,愿造成俊杰英才。(陕西灾童教养院清真礼拜堂纪念对联)(94)

  敦崇教育。(青海西宁东关清真大寺门楣匾)(95)

  满足自封者是庸人,积极求学者是学者。(新疆昌吉本地寺门外壁联)(96)

  兴办学校,惠及教门;扶助桑梓,共仰典型。(甘肃西道堂对马启西教主的挽联)(97)

  济弱扶倾,恭敬梓乡敷仁泽;通微达隐,皈依穆教得真传。(同上)

  其人日新又新,敷教胶庠,藏富社会;是谓入世出世,保民丧乱,祷主弥留。(同上)

  忍耐。(宁夏同心清真大寺寺门砖匾)(98)

  事留退步品真高。(河北保定清真寺殿后厅柱联下联)(99)

  综观上举匾联,可知回族穆斯林的善行观,与《古兰经》中所讲的善行表现大体相同,其中特别强调学习,是对穆罕默“圣训”的遵循和理解。(100)

  但是,还有许多汉文匾联,以鲜明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为具体内容,从而带有浓厚的中国特点。

  教重纲常。(山东宁津长官镇清真寺匾)(101)

  纲常,即儒家所倡“三纲五常”。中国回族穆斯林对“三纲五常”确实是极为重视、津津乐道的。

  以教勖忠。(青海西宁东关清真大寺匾)(102)

  心存忠孝,志义齐仁。(归绥清真大寺康熙三十三年碑阳面题额)(103)

  惟道无名,看怀德畏威,西域久垂声教;以诚立愿,喜父慈子孝,中华递衍薪传。(河北蓟县清真寺对联)(104)

  诚然,热爱自己生长的土地、服从执行政策的长官、善待双亲和子女等内容的文字,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是可以找见的。但是应该指出,将这类零散在经文中的内容,上升到“三纲五常”的理论高度,使之更加系统化、理论化,则是在中国回族穆斯林手中完成的。正如蓟县清真寺那副对联所云,在“西域久传”的伊斯兰教,给人的印象仅是“怀德畏威”,令人顺从;而它之所以能在中华“递衍薪传”,则应归功于它所倡导的“以诚立愿”和“父慈子孝”等善行了。其间的这种微妙变化,原因不正在于回族穆斯林接受了更重伦理道德及人文主义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么?

  道合中庸。(辽宁营口清真寺殿外门楣正中匾)(105)

  中和位育。(河北保定清真东寺殿前匾)(106)

  中庸,是典型的中国儒家伦理道德,指处理事情不偏不倚,无过与不及两种极端之弊,被认为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左宝贵说伊斯兰教“道合中庸”,也正是将中庸作为伊斯兰教最高道德标准的。按何晏《集解》所云:“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道。”那么,在回族穆斯林的心目中,伊斯兰教正是这样一种“中和可常行之道”,它是完全符合儒家伦理道德要求的。

  “中和位育”,语出《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何谓“中和”?《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保定东寺匾宣传的正是儒家这种“致中和”的伦理道德。

  三畏四箴。(福建泉州清净寺门匾)(107)

  谨斋三月,操存于不睹不闻。(甘肃西道堂对联)

  这又是典型的儒家观点,即孔子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108)“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09)回族穆斯林将孔夫子的“三畏四勿”作为箴言,悬于日夜出入的清真寺大门之上,以此指导自己的畏主和循礼等善行,衡量自己“谨斋三月”的操行,不也表明了他们的善行观中渗透着儒家的伦理道德么?

  至诚无息。(河南襄城石羊街清真寺二门匾)(110)

  本真诚以立圣行,成己成仁,允矣道全德备;体大公而遵主命,善心善世,洵哉仁精义熟。(甘肃西道堂对联)(111)

  昭事必诚,方是追源返本。(宁夏同心清真大寺殿内对联上联)(112)

  对上举三例略加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周敦颐的立诚学说对回族穆斯林的影响。周敦颐在阐述自己的立诚学说时曾指出:“诚者圣人之本。”(113)他又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114)这是《中庸》所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的那种神秘精神境界的“诚”。上举三例中的“诚”,正是周敦颐所讲的那种诚。因为“诚者圣人之本”,所以回族穆斯林认为应“本真诚以立圣行”,如此即可“成己成仁,允矣道全德备”。因为“诚,五常之本”,所以回族穆斯林认为昭事以诚者方可以做到“追源返本”,“体大公而遵主命,善心善世,洵哉仁精义熟”。因此,他们强调要“至诚无息”,实际上也是把诚作为各种善行之源来看待了。正如西道堂教主马启西所说:“视人生为必然之过程,在过程中必有人生之义务,由至诚而形,由形而生,由生而化,唯至诚而求永生焉。”(115)他是将至诚作为第一项“人生之义务”来提出的。

  总之,回族穆斯林不仅接受了伊斯兰教传统的伦理道德观,而且也接受了诸如三纲五常、中庸、三畏四勿、立诚等儒家伦理道德观。他们将这二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以后者去补充前者,提高前者,使之更富于哲理性,从而也就更具有约束力,成为穆斯林施善行的金科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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