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丁士仁教授论清真的精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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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5 15:54:56 【来源:】 点击:

      “清真”一词是阿拉伯语“伊斯兰”的汉译。广义的“清真”与“伊斯兰”的概念完全一致,泛指伊斯兰的信仰体系、伦理道德、宗教功修和生活方式;而狭义的“清真”,指符合伊斯兰律法的生活资料和饮食文化。

      穆斯林素以擅长经商闻名于世,商业不仅是穆斯林的传统谋生行业,也是体现人生价值、实现个人理想的途径。穆斯林无论走到哪里,就将商业的气息带到哪里,激活 那里的经济,提高那里的生活质量,改变那里的生存环境。因此,无论是世界上流行的"哈俩利"牌子,还是中国流行的"清真"牌子,都是穆斯林智慧的结晶,是 他们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的见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和接受,它的魅力得到了无数人的青睐,也为穆斯林带来了养家糊口的费用和发财致富的资本。这里面凝聚着先 辈穆斯林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取向,展示了他们信仰与实践的交融。

      也许,中国穆斯林的先辈在商界打出这一品牌的时候,本身就将伊斯兰的信仰、道德、处世原则和生活方式浓缩在了其中,使得这一品牌经久不衰,让今天的穆斯林仍然受益。然 而,如今的"清真",早已失去了它的精神内涵,原有的含义已退居到了十分狭隘的概念,只剩下为穆斯林饮食做标签的含义和功能,甚至这一功能往往被人滥用。 长此以往,恐怕失去它的魅力和仅有的一点功能,不再为穆斯林效力,给穆斯林自身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维护"清真"的尊严和它的魅力,在争创"清真"品牌的 今天,我们应该还原它的真面目,恢复它的精神内涵,让其在商海中放出其奇光异彩,展示守护这一品牌者的高尚理念和行为风范。

      "清真"的精神内涵就是伊斯兰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处世风范。这些无形的东西在支撑着这一品牌,他们是这一品牌的灵魂、活力和魅力所在。失去这一内核与灵魂,"清真"就会剩下随时可能倒塌的躯壳。

      "清真"首先要求一套高尚的价值观念来充实它,即应该赋予它伊斯兰的价值观念。这 一观念,首要的就是认识人及其行为的价值和意义。伊斯兰认为,人是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人类被赋予了"替真主治理大地"的使命,那么,穆斯林的要求行为 要为这一崇高的目的服务。实际上,当他们为自己、为自己的家庭,以及周边的人谋福利的时候,他们已经向"治理大地"的目标迈开了步子;当他为更大的事业奉 献的时候,便成了真主喜悦的人和合格的代理者。财富固然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媒介,是成就个人梦想的翅膀。当今时代,积累财富的意义更加显著。然而,按伊 斯兰的价值观念,聚财不应是人的最终目的,当人类把积累财富本身当作追求的对象,或者为守护既得的财富而劳命伤神的时候,他已经成了财富的奴隶,永远为之 奔命;当一个人让财富来衬托他的价值和地位,或者让财富彰显他的能力和个性的时候,他就成了财富的崇拜者,财富成了他唯一的依靠。这样的人在伊斯兰看来是 毫无价值的,是愚昧的,是本末倒置的人。人的使命是建设世界、治理世界,让人间变得美好。积累财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代理人的职责,最大限度地体现他的价 值。人的价值不在于挣了多少钱,而是要看为建设世界这一人类共同的使命奉献了多少,为主道付出最多的人,才是最有价值的人。所以,穆斯林从事商业活动和争 取财富的行为,目的不应是为个人积累财富和追求财富带来的物质享受,而是为了服务于他人,包括自己的家人,为真主的被造物--人类解决现实问题。这就是作 为代治者的职责,是穆斯林的义务,他以此在替真主治理大地。

      其次是财富观。伊斯兰认为,宇宙是真主的被造物,归真主所有,大地上的一切包括人类和所有财富都属于真主。人 类和财富的关系是,二者都是真主的调配之物,真主把一定的财富分配给每个人,让他按真主的旨意分配。对穆斯林而言,财富是真主的赐予,不是人努力的必然成 果,虽然它与人的努力分不开,但人的奋斗不是决定性因素。实际上,财富是真主临时寄存到人手中的寄托物,也是考验人的凭证,真主可以随时收回。人不是财富 的真正主人,真正主人是真主;人争取财富,只是争取使用权和临时的分配权,分配得好,便是真主所喜之人,分配得不好,会遭真主的惩罚。所以,财富到手不一 定是喜事好事,就看是否按真主的旨意分配,否则就是祸事。

      再次是财富的用途。追求财富是每一个人的天性,谁都不例外,穆斯林也如此。伊斯兰允许人们拥有财富,满足人性的这一要求。穆圣常常向真主祈祷:"主啊!求你 让我们远离贫穷!"、"求你让我们远离吝啬!"、"主啊!求你把今世佳美的事物赏赐给我们,也把后世佳美的事物赏赐给我们!"。这样的祈祷足以说明财富的 重要性和合法性。然而,伊斯兰最为注重的是财富的用途和去向,因为财富的到来是真主的赐予,而财富的支出却是人的自由支配,需要加以引导。穆斯林的人生最 高追求,是取得真主的喜悦,成为他所喜爱的人,获取真主的喜悦,道路无限,对商界而言,最能取悦真主的是,依照真主的法规求财,再将真主赐予的财富用于他 所喜悦的事业。真主喜悦的支出途径,就是让财富的拥有者首先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享受真主赐予人类的佳美而合法的事物,而后通过他惠及他人。《古兰经》 说:"他们的财产中有一个定份,是用于施济乞丐和贫民的"。(70:24-25) 也就是说,人不能随心所欲支配的真主赐予的财富,而是要用于真主指引的道路,即除了自身合法地享用以外,还要通过出天课和布施等方法惠及穷人和大众。实际 上,最终真正属于自己的,就是为主道奉献出去的那部分。

      " 清真"除了内含上述价值观念以外,还要求人具备伊斯兰的道德观念,用道德充实它的内涵,保证"清真"应有的品质。"清真"二字应该包含干净、清洁、货真价 实之意。"清真食品"指符合伊斯兰原则的食品,或按伊斯兰的要求操作和加工的东西,或不是伊斯兰所禁止的东西。"清真饮食"实际上有两个概念:操作过程的 清真化和原材料的清真化(即不含伊斯兰所禁止食用的东西),或者可以称为"内在的清真"和"外在的清真"。所谓"内在的清真",就是操作过程的清真化,指 按伊斯兰的要求进行操作,即满足几个要求。一般而言,清真食品的制作者是穆斯林,他必须有大净。其次,操作者在每项工作之初须诵读真主的名义。即念"比斯 敏俩很,热合玛宁,热海米",意思是: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再次,操作者须自身干净,操作场所干净,所用的水干净,即教法认定的几种纯洁水之一。操作过 程的清真化虽然不是清真的核心,因为即便在操作上没有达到伊斯兰化,生产出来的东西穆斯林可以食用,但在精神意义上,这一过程非常重要。身体的清洁、环境 的卫生、原料的干净保证了产品的健康。诵读真主的名义提醒了操作者他所进行的工作的神圣和严肃,以及自己的责任。这就保证了操作者的认真,避免他在食品中 掺假或害人的可能。穆斯林重视"清真"的原因往往就在于此。

      人的道德观念虽然不是"清真"的本质属性,但也是它必要的人文条件。对穆斯林而言,伊斯兰的道德原则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和必要的素质,是他们在商海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在"清真"品牌中必须蕴含下列准则:




      1、"诚信"是"清真"的根本
      诚信是穆斯林在各行各业立足的根本,它不仅是伊斯兰的道德原则,也是商业经济时代标准的行为规范。穆斯林应该遵守这一原则,因为伊斯兰一再向他们施与"诚信 为本"的道德教育,用宗教信仰维护这些价值原则。真主的使者说:"在后世,诚实的商人与列圣同在"。穆圣的一则故事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相传先知遇到一个 面前堆放着粮食叫卖的小贩,先知将手伸进粮堆中,顿时发觉里面的粮食湿漉漉地,他当即问小贩是怎么会事。小贩狡辩说是雨淋的,先知反驳道:"太奇怪了!雨 没有淋湿上面的谷子却淋湿了下面的",那人无言以对。先知当时就说:"谁欺骗人,就不是我的教民"。

      2、"公平"是"清真"的准则
      《古兰经》命令人们坚持公平,主持公道,在商业交往中体现伊斯兰的这一原则,严厉谴责贸易往来中的欺诈和不公平。《古兰经》说:"伤哉!称量不公的人,当他们 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当他们称给别人或量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83:1-3)"公平"是伊斯兰在各个方面追求的目标 和境界,在商业交往中保持这一原则弥足珍贵,因为些许的不公平就会损害他人的利益。

      3、"卫生"是"清真"的特征
      正如"清真"两字的表面含义一样,它要求事物本身的洁净和环境的卫生。恐怕 "清真"迄今留给人们的模糊印象就剩下卫生这一点了。仅此,也难能可贵了。《古兰经》说:"他准许你们佳美的事物,禁止你们污秽的事物。"(7:157) 凡是优美洁净的东西,在伊斯兰的教法中是合法的,凡丑恶污秽的东西,就是非法的。伊斯兰的这一法令保证了"清真"的纯洁内涵。穆圣说:"卫生是信仰的一部 分",从信仰的角度给于卫生如此重要的位置,说明卫生对清真的重要性了。

      4、"守法"是"清真"的品格
      伊斯兰将事物分为合法与非法,依次制定了行为的法规,要求穆斯林遵守。伊斯兰法规的,不是为了束缚人的手脚,而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因此,"清 真"要求人们分清合法与非法,遵守伊斯兰的法度,在伊斯兰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值得指出的是,"守法"还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因为身为某一国家的 公民,理应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违约、爽约、欺瞒,而这又是伊斯兰所反对的。因此,不可因为教法对某些问题的沉默而去触犯国法,甚 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国法虽然不是教法,但它在一定意义上会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而应该遵守。

      守法就是合法地从事各项活动
      " 合法地"可以理解为两个概念:(1)经营的产业符合伊斯兰的教法;(2)经营的产业符合国家的法规。触犯任何一种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触犯国法者要受 到法律在今世的惩罚,给人带来伤害,而触犯教法会招致今后两世的惩罚。如鸦片等害人的东西,教法禁止,国法也不允许,穆斯林应当远离;某些东西在特定的时 期出于某种原因被国法禁止,而教法不禁止,此时,应当遵守国法,这更符合教法的精神。因为教法的根本目的是趋利避害,避免受到国法的惩罚也是教法的原则之 一。实际上,国法和教法并不矛盾,二者都是为了保护个人和他人的财产和权利,教法比国法更加严厉,只要严格遵守了教法和教法的精神,实际也就遵守了国法, 甚至在更高境界上捍卫了国法。  


      结束语
      " 清真"不是一般所理解的"没有大肉"这样简单的概念,而是有非常丰富的精神内涵,这些内涵才是"清真"真正的魅力所在,是树立"清真"品牌的关键和基础。 有了这些内涵的支撑,"清真"才会有它立足的根本,才有了归于自己的属性。如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穆斯林经济正朝着多元化、正规化和规 模化迈进,时代将穆斯林推向了更广阔的天地,穆斯林要用自己的智慧进军商界,而此时的"清真"仍不失为他们的一面旗帜,如果精心维护和打造,它会继续成为 穆斯林拼搏商海的利器。然而,这一切有待于还原其丰富的精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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