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伊斯兰文化中的经济动力——马光月阿訇在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5·宗教学)上的主题演讲
分享到:
2015-11-19 16:43:32 【来源:】 点击:
前言

      2015年9月18至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宗教学会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5·宗教学)在北京召开。此次论坛以“一带一路”与宗教对外交流为主题,百余位专家学者、政界人士、宗教界人士出席论坛,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宗教的关系开展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积极为国家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上海小桃园清真寺的金宏伟阿訇、广州怀圣寺的王文杰阿訇和甘肃临夏清真老王寺的马光月阿訇,作为中国伊斯兰教界的代表,应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摘要

      在当前,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归纳和研究《古兰经》与圣训中涉及经济方面有关论述的明文,挖掘伊斯兰文化中的经济动力,进而从伊斯兰贸易观中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方面阐述其前瞻性、全面性、独特性的经济观,充分证明伊斯兰文明重视精神层面的同时,重视经济建设,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和影响。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全球增长和贸易、投资格局正在酝酿深刻调整,亚欧国家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我们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站在新历史起点上,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提出的一项伟大战略构想,契合了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同时,也承载着“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发展繁荣的梦想,赋予了古老丝绸之路以新的时代内涵。

      “一带一路”的宏大战略思想无疑会更快的推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增加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影响力。同时,此战略并非仅仅涉及经济,也涉及与各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群体之间的交流。所以,“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方面的,而是与其它文明交融、相互认可与包容,相互了解与尊重等多方面的。

      作为一个15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实现中国梦是我们56个民族的不懈追求,也是中华民族最大的梦想。但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国情来说,中国梦是一个紧迫的发展问题,而“一带一路”说到底,就是发展的一个重大而又具体的举措,体现的是发展的实实在在的东西。众所周知,“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44亿人口中,就涉及很多阿拉伯国家。而且这些阿拉伯国家又地处“一带一路”西端交汇地带,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天然和重要合作伙伴。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成功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就需要我们去了解阿拉伯文化,了解穆斯林的处世观念,尤其是她的经济观是至关重要的。

马光月阿訇

      作为一名职业宗教工作者,下面,我主要通过伊斯兰教法,从三个方面粗浅地谈谈伊斯兰教对于发展经济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一、正确认识伊斯兰的经济观


      伊斯兰教体现的不仅是信仰与功修,同时她还指导与规范所有穆斯林各方面的行为,其中当然包括有关经济方面的指导和规定。伊斯兰教法涵盖了穆斯林的所有方面,没有留下任何盲区。可以肯定的是,伊斯兰教的经济观是积极向上的,这种积极的思想被通俗地称为“两世并重”,成为穆斯林的人生观中的主要部分,也是伊斯兰教被认为是“入世宗教”的一个重要证据之一。

      人类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古兰经》说:“当时,你的主对众天神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2:30)所以,穆斯林有义务让社会健康良性地发展,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安拉的使命。

      安拉造化人类就是为了完成崇拜他的任务,并藉此永驻乐园。同时,为了使人类比较轻松地顺利完成崇拜他的任务,安拉又为人类的生存、甚至物质享受方面提供了难以尽述的无可挑剔的完美条件。可以说,宇宙间的一切动物、植物、矿物都是围绕我们这个“代治者”而造化的,都是为人类而服务的。很显然,这实际上是倡导人们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重视发展,里面就包涵了一个发展观、经济观的问题。所以,正确的经济观,就是我们在履行崇拜安拉义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在任何事物不受伤害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挖掘、利用一切资源,并努力转化为科技成果为人类所用,这是《古兰经》与圣训鼓励的,也是一个合格的代治者应该具备的条件之一。换一句话讲,为了更好地崇拜安拉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或者经济行为均属于功修,都是有回赐的,而非纯粹的“俗世”行为。

二、伊斯兰教法中有关经济贸易方面的规定

      伊斯兰教是天启的宗教,它的最主要的立法依据就是天启的《古兰经》与圣训,圣门弟子的言行等都是《古兰经》的挖掘与衍生。那么,在《古兰经》与圣训中经济方面是如何论述的,下面摘录其中一小部分。

      《古兰经》中最长的一节经文是黄牛章的282节:“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彼此间成立定期借贷的时候,你们应当写一张借券,请一个会写字的人,秉公代写。代书人不得拒绝,当遵照真主所教他的方法而书写。由债务者口授,[他口授时],当敬畏真主──他的主──不要减少债额一丝毫。如果债务者是愚蠢的,或老弱的,或不能亲自口授的,那末,叫他的监护人秉公地替他口授。你们当从你们的男人中邀请两个人作证;如果没有两个男人,那末,从你们所认可的证人中请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作证。这个女人遗忘的时候,那个女人可以提醒她。证人被邀请的时候,不得拒绝。无论债额多寡,不可厌烦,都要写在借券上,并写明偿还的日期。在真主看来,这是最公平的,最易作证的,最可祛疑的。但你们彼此间的现款交易,虽不写买卖契约,对于你们是毫无罪过的。你们成立商业契约的时候,宜请证人,对代书者和作证者,不得加以妨害;否则,就是你们犯罪。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教诲你们,真主是全知万物的。”这么长的经文其内容完全是关于经济方面的,由此可见伊斯兰教对经济问题的重视。《古兰经》中多次出现商贸一词,并用它来做比喻也含有同样的意思。

      礼拜对于一个穆斯林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穆圣把它高度概括为“伊斯兰教的支柱”,礼拜废则教门废,礼拜立则教门立。所以,在礼拜的规定时间前穆斯林应该积极投入社会,发展经济。但是若礼拜时间到了,就必须立刻放下贸易,去完成礼拜,完毕后又应该投身于经济建设。《古兰经》第62章说:“信道的人们啊!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地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这节经文的含义显示,穆斯林在礼拜时间前就在工作,“放下买卖”就是证据。而在礼拜后就应该立刻去工作,“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就是证据。

      有个小故事可以鲜明生动地告诉我们,经训教育出来的圣门弟子们是如何处理宗教与生活、工作与功修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中正的标准,如何积极地发展经济的。伊斯兰教第二哈里发——欧麦尔正在做主麻演讲,他看到欧斯曼姗姗来迟就说:“这时候才来?”怪他迟到。但他看到有些青年滞留寺内不去工作时就用鞭子驱赶他们并说:“你们为何不去工作?你们都知道天上并不会掉下金银。”

      穆圣与众弟子正在座谈,他们看到一青年匆匆离去。其中有人说:“可怜的年轻人,如果他是为了主道而奔波该有多好啊!”言下之意就是不满意他放下宗教事务而去工作。穆圣立刻纠正这种错误观念,教育他们不可以把教门与生活对立起来。他说:“你们不可这样说。如果他去工作是为了自己能得到合法给养,或者为了赡养家人,是为了照顾弱者,是为了自食其力,且有正确的举意。那么,他就是为主道而工作。”

      有个青年来向穆圣求助。穆圣问他家中有何财物?他拿来了一副马鞍,穆圣当场拍卖了它,购买了一把斧子并亲自安置了斧柄。穆圣对他说:“你拿它去砍柴,十天不要来见我。”十日后那人来报告:“安拉的使者啊,我已经积蓄了一些钱。”穆圣:“难道这(自食其力)不比讨要强吗?”穆圣说:“你们当工作,一个人最佳美的食物就是自己劳动所得。”穆圣看到一青年经常在寺中就问:“谁供养你?”青年回答说是他的哥哥。穆圣说:“你的哥哥的惠赐要比你大。”穆圣说:“你们当工作,所有使者都曾经是牧人。”

      有个麦地那本地的穆斯林对从麦加迁移来的穆斯林说:“你孑然一身,无处可去,我想分我的一半家产给你。”那位穆斯林说:“愿安拉回赐你,我不需要你的家产,我只想让你带我去街道。”

      在这些经训的这种教诲指导下,穆斯林们都鼓励自食其力,他们中应该鲜有寄生者。

      三、伊斯兰教法规定的经济行为准则


      《古兰经》鼓励穆斯林去做商贸去发展经济,但并非毫无约束。如同任何国家都允许贸易,但都有相关政策规定。

      首先,伊斯兰教法要求穆斯林必须公平交易。

      《古兰经》说:“伤哉!称量不公的人们。当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 当他们量给别人或称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难道他们不信自己将复活,在一个重大的日子吗? 在那日,人们将为全世界的主而起立。”(83:1-6)虽然,这节经文的含义很广,涉及所有交易方面的不公,在任何工作领域的不公平。但是,最主要的还是针对贸易。

      《古兰经》讲述,安拉派遣了一位使者——舒尔卜圣人去劝化他的民众,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在使者纠正了他们信仰方面的错误后立刻就纠正了他们行为方面的错误,当时在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短斤少两。《古兰经》记载说:“我的宗族啊!你们应当使用充足的斗和公平的秤,你们不要克扣他人应得的财物,不要在地方上为非作歹。”(11:85)

      其次,伊斯兰教法要求穆斯林必须诚信。

      伊斯兰教法禁止垄断性经营与暴利,禁止在贸易中的任何欺诈,《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4:29)穆圣说:“欺诈者不是我的教民。”“你们不可恶意涨价。”伊斯兰禁止任何导致纷争的贸易,穆圣说:“如果两个人正在交易,第三者绝不可介入,直到他们俩结束。”
  
      穆圣路过市场时看到一粮食商人,穆圣把手插入他的粮袋,发现下面的粮食是湿润的,而上面的是干的。穆圣问他时那人回答:“安拉的使者啊,是因为昨天下雨。”穆圣说:“那你为何不把湿润的放在上面让人知道呢?谁欺骗别人,谁就不是我的教民。”

      穆圣说:“诚实守信的商人具有很高的品级。”

      第三,伊斯兰教法要求穆斯林必须做合法生意。

      伊斯兰教教诲人们,应该文明经商,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由于人类的本性是不知足、贪婪,甚至会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不择手段,甚至不顾他人的生命健康。伊斯兰教诲我们要遏制不良的私欲,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就有了商贸方面的合法与非法。例如,伊斯兰教法规定,买卖毒品类、制造、贩运、买卖、为其作证都为严禁的非法,皆为罪恶。又如教法规定,贩卖自由人口是非法,贩卖者不是穆圣合格的教民。也规定不可以买卖赃物,变相地支持犯罪等。穆圣教诲穆斯林们,在经商时应该宽大为怀,礼貌为先。穆圣说:“愿安拉怜悯那些商人们,他们在交易、讨账、退货的时候都言语文明,不锱铢必较。”

      穆圣教诲我们:“真正的富有不是财产,而是知足;真正的信士是让人感到安全的人;真正的穆斯林是不伤害别人的人。”只有约束私欲和贪婪,人类才不会因为难以填满的欲壑而不可收拾、不择手段。


总结

      总之,伊斯兰教注重经济发展,也注重发展经济的方法。不提倡一味的、不良的发展,甚至是不顾及其巨大副作用的不科学发展。相比而言,伊斯兰教比经济文明建设更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人类首先和造物主制定契约,以此契约为基础,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贯彻落实与被造物之间的契约。

      作为中国穆斯林,在“一带一路”宏伟战略的背景下,更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发挥善穆斯林的优势,树立正确的经济观,公平、诚信、合法经营,为全世界穆斯林朋友做出榜样。当前,最要紧的是宣传伊斯兰教的经济观、贸易观与人生观,让更多中国人熟悉伊斯兰文明,真正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的穆斯林国家、穆斯林们架起友谊的桥梁,实现‘民心相通’、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对话,进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更好地与阿拉伯国家开展经贸往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作者系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临夏市清真老王寺教长)
Array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伊斯兰 阿訇 宗教学

上一篇:伊朗人文文化面面观
下一篇:赛丽麦普通话诵读《古兰经》全本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