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行与圣训的区别——从圣训学和法源学的角度

2024-06-06 浏览:


一、引言

“圣行”(السنة)与“圣训”(الحديث)是伊斯兰教中两个密切相关但有所区别的概念。在学术界,部分学者将二者作为同义词使用,而哈乃斐学派等则对二者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本文拟从圣训学和法源学的角度,对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及其关系进行探讨。

二、圣行的定义

据法源学家定义,“圣行”是指“除《古兰经》之外,从先知(愿主福安之)那里传来的言论、行为和默许”。据圣训学家定义,“圣行”是指“与先知(愿主福安之)相关的一切,包括他的言论、行为、默许、道德品质、体质特征以及他被派遣为先知前后的生平”。

三、圣训的定义

“圣训”(الحديث)是指对先知(愿主福安之)言论、行为和默许的记述。圣训是圣行的记录载体,圣行通过圣训得以传承。

四、圣行的分类

根据传述形式,圣行可分为三类:

第一,言论的圣行(السنة القولية): 先知的言论。例如,先知说:“一切工作只凭举意。”——布哈里辑录。

第二,行为的圣行(السنة الفعلية): 先知的行为。例如,先知说:“你们当像我礼拜那样礼拜。”——布哈里辑录。

第三,默许的圣行(السنة التقريرية): 先知对圣门弟子言行的默许。

根据教法地位,哈乃斐学派将圣行分为两类:

引导的圣行(سنة الهدى): 这是确认的圣行,做这些事情在宗教中是一种被遵循的方式,如集体礼拜、宣礼等。如果没有借口而坚持放弃,将会导致不良和厌恶,罪过小于放弃义务的罪过。

附加的圣行(سنة الزوائد): 这是非确认的圣行,如先知在穿着、站立、坐下、梳理和穿鞋方面的行为。放弃这些不会导致不良和厌恶。

五、圣行与圣训的关系

哈乃斐学派主张严格依据《古兰经》,并审慎地引用“圣训”。在哈乃斐学派看来,“圣训”只有被以多次方式流传下来才可能成为“圣行”规则。

六、教法等级中的圣行

在哈乃斐学派的教法分类中,人类行为分为:主命(فرض)、义务(واجب)、圣行(سنة)、可嘉(مندوب)、允许(مباح)、受憎恶(مكروه)、禁止(حرام)。

需要明确的是,“瓦智布”(义务)的等级高于“圣行” 。哈乃斐学派学者伊本·奈吉姆在《清澈的大海》中指出:“按照我们学派正确的主张,放弃义务(瓦直布)或者圣行(笋奈)是有罪的……放弃‘被强调的圣行’的罪恶比放弃义务(瓦直布)的罪恶要轻一些。”

“被强调的圣行”与“副功”(纳菲莱)、“可嘉的行为”(曼杜布)是同义词,都指教法鼓励但不强制的功修。

七、结语

圣行是法源学概念,涵盖先知的言论、行为和默许;圣训是圣行的记录载体。在哈乃斐学派中,圣行分为“引导的圣行”和“附加的圣行”,在教法等级上,“瓦智布”高于“圣行”。穆斯林应当以经训和权威学者的论述为依据,正确理解圣行与圣训的关系。

穆斯林应当爱国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各自岗位上敬业奉献,以合法、勤奋、诚实的劳动追求两世吉庆。



责任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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