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拉说:
وَمَا أُمِرُوا إِلَّا لِيَعْبُدُوا اللَّهَ مُخْلِصِينَ لَهُ الدِّينَ حُنَفَاءَ وَيُقِيمُوا الصَّلَاةَ وَيُؤْتُوا الزَّكَاةَ ۚ وَذَٰلِكَ دِينُ الْقَيِّمَةِ
“他们只奉命崇拜安拉,为主忠于教门,向着正道。他们立行拜功,交纳天课,那才是正道。”(98:5)
安拉说:
خُذْ مِنْ أَمْوَالِهِمْ صَدَقَةً تُطَهِّرُهُمْ وَتُزَكِّيهِم بِهَا
“你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天课,你以此清洗他们,纯洁他们。”(9:103)
天课是伊斯兰五大功修之一,和礼拜并列,亦称礼拜的孪生兄弟,相互依存。 在哈乃斐学派教法中,天课的教法定义是:达到“满贯”(نصاب)的穆斯林,在满一年后,从特定财产中拿出特定比例,给予特定的接受者。
天课成为义务的条件包括: 穆斯林、理智健全、成年、自由;拥有达到“满贯”的财产;该财产是“增长的”(نامٍ,即能带来收益或具有增长潜力);满一年(حول);超出基本需求(فاضل عن الحاجة الأصلية)。
关于“满贯”(نصاب)的具体标准, 哈乃斐学派规定:黄金20米斯卡勒(约80.18克),白银200迪尔汗(约595克)。对于现代货币,通常以白银的满贯为标准(约595克白银的价值),因为这对穷人更为有利。
很多穆斯林至今保留着在斋月缴纳天课的习惯,会在尊贵的斋月中进行核算和缴纳自己一年的天课税。 需要说明的是,天课可以在满一年之前提前缴纳(تعجيل الزكاة)。在斋月提前缴纳天课是被允许的,且有其优越性。哈乃斐学派学者伊本·阿比丁在《珠宝之海》中论述了“提前缴纳天课”的教法规定:若在满一年之前缴纳,且缴纳时举意了天课,则有效。
接受天课的人群为八种,这是安拉在古兰经中明确规定的。 安拉说:
إِنَّمَا الصَّدَقَاتُ لِلْفُقَرَاءِ وَالْمَسَاكِينِ وَالْعَامِلِينَ عَلَيْهَا وَالْمُؤَلَّفَةِ قُلُوبُهُمْ وَفِي الرِّقَابِ وَالْغَارِمِينَ وَفِي سَبِيلِ اللَّهِ وَابْنِ السَّبِيلِ ۖ فَرِيضَةً مِّنَ اللَّهِ ۗ وَاللَّهُ عَلِيمٌ حَكِيمٌ
“赈济款确是属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济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无力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断盘费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9:60)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裁决,这八种人的具体含义如下:
第一,贫穷者(الفقراء)。 根据哈乃斐学派的主流意见,贫穷者是拥有一些财产但不足以满足其基本需求的人,即其财产不足其需求的50%。
第二,赤贫者(المساكين)。 根据哈乃斐学派的主流意见,赤贫者是一无所有的人,或其财产完全不足以满足基本需求的人。注意: 哈乃斐学派对“贫穷者”和“赤贫者”的定义与沙斐仪学派正好相反——在哈乃斐学派中,赤贫者比贫穷者更困难;在沙斐仪学派中,贫穷者比赤贫者更困难。
第三,管理赈务者(العاملين عليها)。 征收、保管和分配天课的人。若他们从政府领取工资,则不能享用天课。
第四,心被团结者(المؤلفة قلوبهم)。 有望皈依伊斯兰,或能阻止其伤害,或以此加强其信仰的人。需要说明的是,欧麦尔时期已取消了这一类别,因为伊斯兰已经强大。
第五,无力赎身者(في الرقاب)。 用于释放奴隶或赎回战俘。现代奴隶制已被废除,这一类别在现代语境下不再适用,除非存在非法的人口贩卖或强迫劳动。
第六,无力还债者(الغارمين)。 因合法原因欠债且无力偿还的人。分为两类:为改善关系而欠债者(即使原本富有也可给予);为自身需求而欠债者(承担无力偿还的债务)。
第七,为主道工作者(في سبيل الله)。 为主道奋斗的人,包括号召人们皈依安拉的人。学者指出,这一类别在当代可以理解为为伊斯兰和穆斯林社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
第八,断盘费者(ابن السبيل)。 在旅途中耗尽盘费、无法回家的人,即使他原本富有。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以下对象不能给予天课:
父母、祖父母(无论上溯多少代)
子女、孙子女(无论下延多少代)
配偶(丈夫或妻子)
非穆斯林
富人(即拥有超出基本需求的满贯财产者)
父亲富有的未成年儿童
哈希姆家族(先知的亲属)
需要说明的是,天课与世俗意义上的“税收”有本质区别。 天课是“功修”(عبادة),其目的是净化财产、纯洁心灵、服从安拉;税收是世俗义务,其目的是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天课的条件、比例、接受者均由安拉在古兰经中明确规定,不可更改;天课需要“举意”(نية),而税收不需要。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 本文仅阐释天课的教义和教法规定,不涉及任何具体的天课募集、代收或分配活动。信士若需交纳天课,应当通过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或伊斯兰教协会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缴纳了天课,获得了斋月的吉庆。在当代社会,以天课制度实践社会公正、以施济帮助弱势群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友善”“公正”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以天课净化财产、纯洁心灵,以施济促进社会和谐,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