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妇女解放现实与真理
分享到:
2010-07-28 08:42:11 【来源:伊斯兰之光】 点击:


 

当代人说起妇女权利﹑解放与自由﹐总认为应归功于西方的社会改革﹐而以西方的妇女标准看穆斯林世界﹐可以从许多国家找到妇女不自由的实例﹐如包办婚姻﹑不许女童读书识字﹑单独不得旅行﹑法庭对离婚判决偏向男方利益等等。 研究伊斯兰国家社会学的人﹐承认这些列举的事例都是事实真相。 如果不带有个人情绪的客观研究和考察﹐这些属于陋习的压制妇女行为﹐都能追查到那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根源﹐属于地方性的民俗传统﹐而不是伊斯兰本身的价值观。

     学者们说﹐假如西方的妇女解放运动开始于二十世纪初﹐那么﹐伊斯兰的妇女自由和解放比西方早一千四百年。 研究《古兰经》和先知穆圣领导的麦地那社会的人发现﹐那些实行对妇女压迫的穆斯林地方﹐他们违背了《古兰经》和先知穆圣确立的圣训传统。 所以﹐当今穆斯林世界的妇女解放运动﹐不应从西方社会那里去取经﹐而应认真学习伊斯兰的经典和早期穆斯林社会的传统。 根据伊斯兰原则﹐穆斯林妇女所能享受到的人权﹑自由和保护﹐使西方人自惭形秽。 好在﹐这项工程开始启动了﹐来自各国民间的自发行动﹐“妇女要自由﹗”成为现代穆斯林世界的重要社会改良重点﹐从摩洛哥到马来西亚﹐成为普遍的社会运动。 如今的局势﹐凭着真主的意欲﹐西风东渐﹐是其一个激发的因素﹐成为催化剂﹐唤起妇女姐妹们和社会大众的觉醒。 可以肯定地说﹐穆斯林社会的女权运动﹐将沿着伊斯兰的光芒大道前进﹐给妇女们带来高贵和神圣的自由﹐人性的真解放﹐而不会把女孩们引向放荡和无耻。 

     一﹐人性的权利

    《古兰经》是真主对人类启示的总结﹐归纳了人类文明的原本精神﹐因为是最后的宗教。 真主造化的人类﹐分为男女﹐互相协作和配合﹐构成家庭和社会﹐男女享有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男尊女卑或地位高低的区别。 《古兰经》有“妇女章”(尼萨仪)﹐全章176节﹐属于长篇幅的一章﹐内容都与妇女权益有关。 这一章的第一节﹐开宗明义宣告真主造化人类从平等的男女开始﹐然后繁衍成人类﹐分为许多民族和宗族。 《古兰经》说﹕“众人啊﹗ 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 你们当敬畏真主 ---- 你们凭他取得你们互相间的权力和亲属关系 --- 当尊重血亲。 真主确是监视你们的。”(4﹕1)

     从最早的男人和女人﹐平等地出现在大地上﹐他们共同肩负生儿育女的责任﹐繁衍子孙﹐形成了地球上的人类。 真主谆谆告诫男人和女人﹐都应当敬畏真主﹐而丝毫没有说女性是邪恶的祸水或品格低贱的动物﹐应当由男人来看管。 女性应当同男人一样自由﹐享有真主赋予的人性和人权。 

     二﹐个人权利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完美个体﹐所以不论男人或女人﹐都享有个人思想﹑言论和行为自由的权力。 从思想上说﹐宗教是思想意识的最高境界﹐伊斯兰对个人思想的根本原则﹐是自由和自觉的选择。 《古兰经》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正邪确已分明。”(2﹕256) 这是对所有的人类﹐女人也一样﹐享有宗教信仰和思想的自由﹐来不得半点强迫。

     当年在先知穆圣教化时期﹐他每天都接待向他提出问题的弟子﹐其中不乏女子。 有许多圣训告诉我们﹐女子向真主的使者提出问题﹐并且向后人传述可靠的圣训﹐绝无对女子歧视的现象。

     作为自由的个人﹐女子在婚姻问题上保持她个人的人格和尊严。 首先女子有权选择自己深爱的男人作丈夫﹐结婚之后不必改变姓名。 姓名虽然是个体人的符号﹐但在文明的社会中代表了个人尊严﹑财产和权利。 在西方社会﹐女子婚后取消娘家姓氏﹐许多华人也模仿洋人﹐例如“张王秀英”﹐表示丈夫家姓张﹐比古代有所进步﹐那时只能称“张王氏”﹐个人名字的资格也被取消了。 穆斯林女子婚后保持全部姓名﹐没有改动﹐在她的名下﹐享有社会尊严和财产拥有权。

      三﹐社会权利 

     社会权利首先表现在受教育的权利﹐有了知识﹐才有能力识别社会是非和维护权利的能力。 先知穆圣说﹕“求知﹐是穆斯林男女的天职。” 求知﹐现代的理解是受正规教育﹐当然也包括在实践生活中的求知和获得生活经验﹐以及个人专研知识和学问。 古往今来﹐穆斯林社会的女学者﹑专家和经营者﹐不计其数。 据说阿富汗原执政党塔利班禁止女童就学读书﹐也许那是阿富汗部落习俗﹐显然违背了伊斯兰男女平等的基本人权。 “女子无才便是德”﹐绝非伊斯兰思想﹐但在不少的穆斯林社会中﹐这种思想还有市场。

     女子对于家庭﹐是情有独钟﹐少女时代离不开妈妈﹐结婚之后﹐妻子比丈夫更关注家庭建设﹐维护家庭美满。 这是真主赋予女子的天性。 女子在家中﹐相夫教子﹐做贤妻良母﹐对子女教育的重大责任首先落在母亲身上﹐俗话说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称职的教师。 母亲对子女人生的重要性﹐代表了女性的社会权利和影响。 先知穆圣说﹕“天堂就在母亲的脚下。”

     社会上也少不了女子的身影﹐例如小区工作﹐有许多任务种在任何国家都是大多数女子的专利﹐如幼儿教师﹑医院护士﹑办公室秘书﹑财务会计。 在穆斯林国家的大学校园中﹐文科的 学生多半是女士﹐如文学﹑语言﹑外语﹑历史﹑教育学﹐这些社会学知识﹐培训出一代又一代的女性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和文学家﹐影响着全社会。 伊斯兰平等地对待男人和女人﹐但是承认男女的差别﹐工种的适应性。 无论什么工作或工种﹐真主对男女一律平等﹐在复活日﹐都将是以本人的能力而责问。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穆斯林 妇女 解放 现实

上一篇:沙特争论女子可否当法律说明官﹖
下一篇:孝敬父母是穆斯林头等善功

相关新闻